因为王三冬身子不好,车速太快会过于颠簸,也因为同庆大典将至,整个旧都之内人满为患,大街上几乎水泄不通。即便是想快一些,也走不动。
王三冬习惯了这样慢悠悠地赶路,也喜欢这种轻微的摇晃。她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想着与郑晓的“交锋”。片刻,清秀的眉毛皱了皱。
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算上今日这次,她是第二次跟郑晓提及老管家陈有德的“龌龊行径”。相比第一次时的疾恶如仇,今日的反应,似乎有些过于平淡了。
难道说,郑晓知道了陈有德就是“鬼斧”?或是认为自己在故意“泼脏水”?
不论是哪一种,都不意外。
毕竟,郑晓可是九姓王之一。消息灵通或是脑子好使,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再者,也无需在意了。反正郑晓已经答应了要帮自己杀了陈有德。不论她是信了自己的鬼扯,还是觉得“鬼斧”该死,又或者是权衡利弊打算降低“气节”的标准——相比结果,心路历程并不重要。
唉。
区区三品,将九姓王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种成就感,简直就是……
好吧。
“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说法,有那么一点点夸张了。
但跟九姓王交锋而不落败甚至还赢了——想想就忍不住得意!
又想起了郑晓在“夸奖”自己“好算计”时眼神里的那些许鄙夷和不屑之色,王三冬脸上浮现了一抹羞臊红。泼脏水、道德绑架、以郑晓亲人的性命甚至是郑家家族的未来相要挟……
“王桐。”
“少爷,您说。”
“你觉得……少爷我是不是有点儿卑鄙无耻啊?”
“啊?这……没有啊。”王桐发自肺腑地说道:“少爷天性纯良、人美心善,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人呢。”
“夸得好,有赏。”王三冬笑道。
主仆二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王三冬撩开窗帘,趴在窗口看着外面的热闹。
这座古老肃穆的城市因为同庆大典的到来,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放眼望去,但见长街之上,车马骈阗。侧耳倾听,只闻四野之间,人声鼎沸。街道两旁店铺栉比,幌子招展。贩夫走卒,往来络绎;红男绿女,笑语相闻。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杂耍百戏分列道旁。香风阵阵,烟火氤氲,一派升平熙攘之象。
偏生街角处,一人蓬头垢面,垂首跪在行人脚边。面前摆着一只缺了口的破瓷碗,碗里有几枚铜钱,还有半个冷馒头——竟是让这繁华盛世里,多了一点污浊。
王三冬由怀里摸出一个银锭,随手丢了过去,精准的落在了那破瓷碗内。或是瓷碗的质量不好,或是银锭太重,竟是将那瓷碗砸成了两半儿。
乞儿吓得哆嗦了一下,看着那银锭,先是惊愕,随后抬头,一眼就看到了刚好经过的马车。马车的车窗口,有一张惊世骇俗的绝世容颜。
一声尖利的口哨声响起。
不仅打扰了处于震惊中的乞儿,也引起了王三冬的注意。
“这位姑娘。”旁边茶楼的二楼窗边,一个年轻公子冲着王三冬喊话。“要不要上来喝杯茶水?”
王三冬置若罔闻,并不搭话,甚至懒得多给一个眼神。
容貌就是原罪。
姿容过盛,反成扰累。
偶尔会被一些不开眼的东西调戏几句,很正常。
尤其是在节庆日的时候。
她早就习惯了。
只要对方不来纠缠,都无所谓。
真正的上位者,不会因为路边的野狗冲着自己流哈喇子就动刀子。
再说了,野狗流哈喇子,说明自己这块肉啊——她香。
“少爷。”不仅王三冬习惯了,王桐也习惯了。他只是鄙夷地瞥了那年轻公子一眼,仿佛在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苍蝇。然后继续慢悠悠地赶着马车,更随意地跟王三冬闲聊。“我听闻,修行要劳逸结合。是不是呀?还是要刻苦一些?”自从得了《浩然正气诀》之后,王桐对于修行之事,十分上心。
“你问我啊?我问谁啊?”王三冬笑着,慵懒的回道:“不懂就多看书。”
“呃……小的不识字啊。”
“对哦,忘了这茬儿。那回头少爷我有空了,教你识字。”
“少爷真聪明,一日学堂都未曾上过,竟然能识字。”
“哈,少爷我是天才。”说罢,注意到有不少人朝着自己侧目,王三冬放下了窗帘。
身为王家子弟,王三冬自然不怕被人骚扰。
只要她跟家里人道一声委屈,任何调戏自己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即便是新京来的那些自以为是的纨绔也不会例外。
可终归是有些麻烦。
王三冬懒得招惹是非。
也不能全怪那些浪荡公子。
毕竟,自己这副柔弱娇嫩的模样,怎么看都会给人一种“好欺负”的感觉,从而让人忍不住想干点儿什么——王三冬自己照镜子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倒也曾经尝试过凶狠一些。
崔瑾年彼时的评价是:奶狗咆哮、幼狼龇牙、稚虎低吼。
真是个狗东西!
竟然还会嘲讽三连。
偶然想起这事儿,王三冬心里把崔瑾年骂了一回。
马车终于到了家。
进了府中,快到安之苑的时候,王三冬又“偶遇”了那个新来的仆役。
也是奇怪了。
之前莫名觉得这个新来的仆役有些亲切感。
今日再见,却是没了那种感觉。
没了就没了吧。
王三冬也不在意,径直离开。
那仆役侍立在道路一旁,待王三冬经过,狐疑地抬头看过去。盯着王三冬的背影,仆役满心不解:怎么没反应呢?“种子”该发芽了吧?道理上而言,她此时应该会主动要求自己去她的安之苑里做事才对啊!
难道说……
元帝发现了“种子”,并且帮她清除了?
不能!
上回那崔家公子,是自己刻意留下了痕迹,好让元帝知道自己来了。
否则,元帝不可能发现。
沉吟片刻,仆役决定:再寻个机会跟王三冬“不小心”撞一下。
再“撞”的话,多撒一些“种子”。
定要让她王三冬成为自己的提线木偶!
机会很快就来了。
作为侍弄花草的仆役,有机会进入任何有花草的地方。
安之苑里就有不少花草。
这天下午,仆役就借着打理花草的由头进了安之苑。刚好王三冬又在附近的软椅上晒太阳,甚至闭着眼睛睡着了,看似很好下手的样子。
简直是天赐良机。
倒也不是非得“撞”到,只需简单的“碰触”,就足以施展“摄魂”了。
仆役趁着王桐不在,偷偷的绕到王三冬背后,手指上带着魔气,在王三冬的肩膀上轻轻的点了一下。这一次,仆役用了多一倍的“种子”——渗入王三冬后脑的魔气,较之先前足足浓郁一倍,宛若一条阴毒小蛇。
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好。
王三冬打着哈欠醒转过来。
一转脸,看到了不远处正拿着剪刀修剪花枝的仆役。
那种莫名的亲切感再次出现了。
“你……过来。”王三冬喊了一声。
仆役赶紧走了过去,道一声:“三少爷。”
上下打量着仆役,王三冬问道:“你叫什么?”
“小的叫阿贵。”
阿贵?
王三冬挑了挑眉头。
如“阿X”之类的称呼,南方常见,北方少有。
这个自称“阿贵”的家伙,一开口却是北方口音。
算了。
不重要。
兴许他本是南方人,北方待久了呢。
王三冬不疑有他,又道:“看你挺伶俐的,回头少爷我跟管家说一声,让你在安之苑里做事可好?”
阿贵回道:“任凭三少爷安排。”
“那行,先退下吧。”
王三冬抻了个懒腰,起身回了卧房。
精神好的时候,最适合修炼。
快到卧房的时候,忽然又驻足。
皱着眉头转身,看着那阿贵在花圃边忙活的背影,王三冬又改了主意。
自己是魔修,身边不宜有信不过的仆役。
而且,那阿贵身上时有时无的亲切感,还让王三冬有些不安。
于是,她喊道:“阿贵。”
“哎,三少爷。”阿贵匆匆跑了过来。
“那什么,忽然想起来,少爷我喜欢安静,就不让你来安之苑了。”王三冬贵为少爷,这种事情本无必要跟一个仆役解释。只是阿贵刚好还在,一句话的事情,知会一声也行。
交代完了,便进了房间里修炼。
阿贵愣怔怔地杵在原处,一脸错愕。
这……
什么情况?
“摄魂”……
竟然没有效果?
不,还是有效果的。
但时效太短。
不应该啊!
难道说……
《回天》能抵御“摄魂”?
不能!
就算是强如元帝,也会忌惮魔皇的“摄魂”。
自己虽非师尊魔皇,可她王三冬也不是元帝啊。
嘶……
又或者……
因为“无灵根”?
阿贵心中思量着是否有这种可能,转身回了花圃边,心不在焉的修剪花枝。
他想起了一句俗语:居无定所则人羁游,身无灵根则力四散。
这句话很好理解:人没有家会到处漂泊,身体没有灵根,力量就会散掉,永远无法凝聚。若是力量不能凝聚,自然也就无法修行。
所以,没有灵根,不可修行。
《回天》很特别,可以让王三冬修行。
但是……
“摄魂”并不特别,所以,“摄魂”进入王三冬体内之后,会散掉……
甚至,散掉的魔气,可能还会被王三冬给“据为己有”。
再加上《回天》的“夺魄”……
终于想通了。
阿贵哑然失笑。
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于王三冬而言——力不足弑,则必被噬。
也就是说:不能杀死王三冬的力量,都会因她没有灵根而四散,并最终被她以《回天》吞噬。
幸好。
幸好王三冬身子羸弱,不扛造。力量稍微大一些,便足以要了她的小命。
可自己的目的,也不是要杀了王三冬啊。
既然不能“摄魂”掌控,那就只能“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了。
幸好她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而且自幼养于深宅,娇生惯养的,想来应是心思单纯,极易哄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