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到了后来,他干脆连树叶也懒得铺了,一直走到力竭,就直接躺倒在地上,不吃不喝,直到天上下起雨,雨水润湿他的嘴唇,流进他的嘴里,而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剑是否还在,第二件事,就是继续赶路。
他甚至都没有发觉,他的身子已经开始逐渐消瘦了。在离开霍纳庄园后,他就很少主动吃东西,原本结实的肌肉也干瘪了下去,手臂和腰背远不如之前粗壮了,他的脸上长满了胡子,就连他自己,也忘了自己究竟是多少岁,他只记得,自己沿着边境线的东方走,至于走了多远,他不清楚,也无暇去理会那些小孩子的言语。
路上的小孩们称他是一个南方来的乞丐,那蓬头垢面的样子,遭致了一些人的躲避,当然,也有愿意接触他的人,远远地投过来几枚钱币。
莱茵会接住钱币,然后朝着投币的人走过去,说:“有什么难办的事吗,我可以帮你办。”
他的嗓音低沉而沙哑,杂乱的头发下是一双无神的眼。那些朝他施舍的好心人,十有八九会被他说话的样子吓得落荒而逃,除了那个男人——夏克斯。
那是一个相貌英俊的男人,可他身上的衣袍和莱茵的一样破烂,他的神情和莱茵一样疲惫,头发同样也是乱糟糟的,他比消瘦过后的莱茵还要瘦弱许多,但他的眼睛尚未像莱茵那般失去神采。
夏克斯朝着莱茵投去了一枚铜币,那时莱茵背对着他,而他正好想找个人开个玩笑。
令他惊讶的是,莱茵竟然敏捷地转过身,接住了铜币。然后,他看见了莱茵阴郁的脸。
“有什么难办的事吗,我可以帮你办。”莱茵走过去说。
夏克斯盯着莱茵的脸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身手不错,来做我的护卫吧,我要去厄尔庇斯。”
“什么时候出发。”莱茵问。
夏克斯从破烂的衣服里掏出一块小木板,木板上贴着一张干净的纸,他接着拿出一根又短又细的棍子,棍子是黑色的,用绳子缠着,只露出一端小小的黑色尖头。
夏克斯坐了下来,让莱茵站到一边去背对他。
他对莱茵说:“等我画完,我们就走。你别动,我要画你的背影,背景是前面那片池塘,还有池塘后面的杨树林。”
“你是画家?”莱茵背过去,问他。
“不,其实我是诗人,只是兼职画家,随便画点,路过村庄的时候能换点路费。”
“为什么不写诗换钱?”
“村民不识字。”
夏克斯勾起嘴角苦笑了下,手上握着石墨笔,在纸上沙沙地涂着,石墨笔的一头磨平了些,他就把绳子解开一小段,露出还未使用的部分,然后继续在纸上涂抹。
“好了,你可以转过来了。”
夏克斯说着,把画给莱茵看了一眼。
“挺好的。”莱茵说。
夏克斯自信地笑笑,让莱茵跟着他,他径直走进一家农户,和那农户的妻子攀谈起来。
莱茵在屋外等着他,没去听他们在谈什么,他只注意到那农户的妻子被夏克斯逗得哈哈大笑,等到夏克斯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几枚铜币。
夏克斯没有把钱交给莱茵,而是收进自己的口袋。
“我知道你不缺钱,”夏克斯说,“你只是想找点事做,对吗?”
莱茵脸上古井无波,但他还是在心里为夏克斯的敏锐而感到惊讶,他默默点头。
“不过,白白占便宜不是我的性子。现在战乱凶得很,一路护送我不容易,等我们到了厄尔庇斯,我会给你更多报酬。”
夏克斯吹了吹口哨,背着行囊朝大路上走去了。
莱茵头一回体会到,他要求给阿尔斯更多报酬时,阿尔斯是如何的心情。阳光下,他再度回想起那金灿灿的头发,他想起,很多年前,这一缕头发的主人和他拉过钩,后来这缕头发换了主人,是个死灵术士,死灵术士会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抱住他。
“走啊。”
夏克斯在远处喊他。莱茵这才从恍惚中回过神。
“我叫夏克斯,夏克斯·比尔,”夏克斯说,“怎么称呼你,先生?”
“莱茵。”
“姓什么?”
“我没有姓。”莱茵说。
“没有姓,”夏克斯摸了摸下巴上短短的胡子,眼睛转了转,“那为何不给自己赋予一个姓呢,你就姓诺巴蒂吧。”
“诺巴蒂?”
“诺巴蒂,意思是这里没有人,意指无姓之人。”
“随便吧。”
“那以后你就是莱茵·诺巴蒂先生了。”
夏克斯似乎很高兴自己能为别人取姓,他吹着口哨,脚步也轻快了些。
这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这天莱茵有了自己的姓,结识了一个叫做夏克斯的朋友。
...
在莱茵所有认识的人中,夏克斯是最健谈的一个。一路上,莱茵很少说话,而夏克斯的嘴几乎就没有停过,莱茵也由此了解到,夏克斯是一个南方人,他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国,母亲是地主家的女儿,父亲在南方的其他国家做皮革生意,他父亲在一次跑商过程中路过庄园,和他母亲一见钟情,然后才有了他。
父母家中优渥的条件,给了夏克斯良好的学习机会,他很早就进入了南方著名的福特拉文法学院,在那里学习绘画和修辞,还兼修了一些音乐,可惜后来家道中落,他才不得不在外流浪。
“今天我能吃上肉吗,莱茵先生?”
对于自己雇佣的人,夏克斯可是毫不客气。
“只要你想的话,我可以去抓兔子。”
莱茵平静地说。
夏克斯点头:“那好,去抓兔子。”
莱茵提着剑转身就走了,过了一会儿,他提着一只已经被放过血的兔子走回来,他用剑将兔子剥皮后大卸八块,用树枝串起来,熟练地生火后,放在火上烤,树林里顿时弥漫着烤肉的香气。
“手艺不错啊,你一定是经常这么野餐。”夏克斯呼哧呼哧地边吹气边说,然后狼吞虎咽地把兔肉往嘴里送。
莱茵只吃了一小块,看天色晚了,就抱着剑,靠在树上闭上了眼。他又要靠睡眠来拯救自己了。
可夏克斯不给他这个机会。
“你从哪儿来的?”
“德罗斯。”
“我知道,哪儿有个贫民窟,你一定是从那里来的,”夏克斯看着他疲惫的脸,“你一定经历了很多,你现在很累,累到什么都不想做,只是等着别人给你发号施令。”
莱茵睁开一只眼看着他,没说话。
夏克斯继续说:“我这人热心肠啊,但我知道你现在这状态,我帮不上忙的,我只能给你这个。”
他从行囊里摸出一本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一叠皱巴巴的草稿纸,只是粗略地用细线栓了起来。
“这是我的新作,还没发表的,你无聊当个故事看,比数绵羊有意思。”
夏克斯把书递过来。
篝火的光照亮了手稿,莱茵看了眼标题,上面写着:罗密欧与朱丽叶。
“看完你会赞不绝口,”
夏克斯自信地笑,可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僵住,“你识字吗?”
莱茵点头。
笑容重新回到夏克斯脸上,这位自信的吟游诗人躺在一旁睡下了。莱茵在一旁慢慢翻着他的手稿。
...
夜幕褪去,天亮了。
莱茵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夏克斯的故事的确很好,令他短暂忘记了那金色发缕下的纯洁眼眸,可那眼眸里若有若无的温柔与笑意,最终还是又轻又痒地点在了他的心上。
“还给你。”
“不,你还没看完。”夏克斯把手稿推了回去。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半夜起来小便,我看见你睡着了,你没翻完我的书,”夏克斯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哦对了,我还听见你说梦话了。”
“梦话,我说什么?”
“你在喊一个人的名字,阿尔斯,阿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