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爱丽丝指着电脑里一段文献内容,温柔朗读道:

“耶稣对犹大说:‘你将要成为第十三位,并蒙众世代咒诅,而你将要管辖他们,在最后时日他们将会因着你得昇至神圣之世代而满口咒诅。”更对他说:“但你必超越他们,因为你将要以裹着我的这个躯体作献祭,你就是在最后背负着我人,却受到世人苛责。此刻你将增添更多悲哀,你的号角已升起,你的敌忾已燃起,你的肉身已逝去,你的星亦已油尽灯枯。’”

我愣了一下,问她:“怎么突然开始看起这种东西了?”

“笨蛋马修,这是你的历史作业呀,”爱丽丝活泼的笑了起来,念起了放在桌面上的试卷上的一道题目:“请在课后探究画作《最后的晚餐》 中上帝的思想感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才回想起今天老师布置作业的事儿。写作业这件事对我来说属实不太寻常,反正习惯了以后也没有人再因此教训过我。

我好奇问她:“你怎么突然对这些感兴趣?”

爱丽丝却说:“是你有些感兴趣吧。按一般来说你是绝对不会把作业带回家的,而且还把它放到书桌上面。”

她这么一说,倒让我有些奇怪了。

我向前从她手里拿过了那张卷子,仔细地看了看上面的图画,才回忆起了自己把这东西拿回来的原因。

历史课是唯一一个让我能打起精神的课,因为我虽然对历史不感兴趣,但却对故事感兴趣。

那天老师恰好就讲起了公元前的事情,说几百年前在外国流行的基督教,自然而然的讲起了有关这幅画作的事情。

说起来这画记录的还是一件大事。

历史中,耶稣最后一次要到耶路撒冷去过逾越节,犹太教祭司长阴谋在夜间逮捕他,但苦于无人带路。

正在这时,犹大因为30块钱而出卖了耶稣。他跟祭司长约好,他亲吻的那个人就是耶稣。

于是,逾越节那天,耶稣跟12个门徒坐在一起共进晚餐时突然预言:“你们之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12个门徒闻言后,反应各异。

但犹大还是借机亲吻了耶稣,导致耶稣被卫兵抓捕,次日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受难而死。

说到这里,老师叹了一口气,我也跟着他叹了一口气。

但很快,老师话锋一转,又开始讲述起了耶稣复活的事。我干脆捂着脑袋睡着了。

悲情的故事百转千回,幸福的故事千篇一律。

不过等睡醒以后,我还把这上面印有画面的卷子带了回来,打算仔细观摩一下。

但一回到了家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没什么大事,扔了吧。”想起来了以后,我还是这么说的。

“别嘛,好不容易带回来,也应该认真写一写作业吧,”爱丽丝撒起了娇来,对于劝学,她一向是不怕费功夫的:

“你看我还专门为你查了资料……”

她说的就是上面她朗读的这一段。

我下意识反驳:“这是伪经吧?上帝怎么可能对犹大说这种话?而且,这道题说的是上帝的想法,有谁会去在乎犹大?”

爱丽丝见我不信她,气鼓鼓的说道:“我就是在网上查的,怎么会错呢?而且你难道不觉得,犹大的想法比上帝的想法肯定有趣的多吗?”

“话是这么说,但一般来说,只有主角才理应获得更大篇幅塑造形象的待遇吧。”

“喂,像你这么充满社会属性偏见的说话也太扫兴了,”爱丽丝不满嘟囔:“一个人的有趣程度是和他占的篇幅不挂钩的。”

“比如说,上帝虽然咖位大,但他的想法很好猜呀,一个善良的人哪怕知道了谁要暗害自己,也不忍心让他因此而死。”

“但犹大呢?喂,马修,你好好的想一想啊,他当时在想什么呢?”

我本来想随便敷衍一个答案,但看到面前少女如此期待的眼神,反倒慎重思考了起来:

“……或许,是觉得很高兴吧,原本作为12门徒之一,必须压抑自己的天性。现在就好了,指手画脚的人已经死了,自己又赚到了足够多的钱。说不定当时他正住在豪华的别墅里,自己在心里美滋滋想着,好人不长久,祸害遗千年这种句子。”

“这也太奇怪了吧,至少该有些愧疚吧!”

少女还是不满的样子。

“可对我这种人来说,心里这么想很正常啊。”

“所以说让你多出去约会,认识一些新人了!”

“不要,我拒绝。”

……

记忆回到现在。

面前的一群的人最终停在了距离工厂还剩一公里左右的位置。

原本一直走在我前头的克拉拉,突然走缓了脚步来到我身边,丢给我一个样式奇怪的东西,我拿过来一看,顿时有些汗颜。

那是一把手枪。

我先前完全没有接触过。

克拉拉却像无事发生那样,依旧嘱咐我道:“根据踩点的情报,那里地处偏僻,看守的人也只有一个老大爷。我们只要拿着枪随便去吓唬他一下,他就会乖乖把门打开来了。”

见她这么自信,我只能弱弱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你有没有想过之所以防守那么薄弱,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袭击之后,立刻就会加派警力过来了……”

我为他们的不靠谱而感到头痛,一群醉醺醺的人居然就像是二流子一样向着一座现代化工厂进发,就像中世纪骑士小说中唐吉诃德撞向风车一样的不自量力。

想着,前面的人停了下来。

然后除我以外,人们都十分自觉地转成了一个圆圈,手拉着手,只剩下了一个缺口。

这时,克拉拉喊我:“过来啊,马修。”

她伸出了手,雪白的肌肤在微光下散发出像是牛奶一样的光泽。

但在我眼中,望着那双手臂,却隐隐约约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刹那间,我想起了我来的目的。

爱丽丝这个名字就像是某种咒语让我的心一下子凉了下来。

我后退了一步。

良久,才说出了心中的话语:“抱歉,我想走了。”

不需要有任何人戳破我的懦弱,我自己也深知。

但,他们是一群如同敢死队一般的人,在人生中的任何时刻都可以为了理想,为了钱,为了一些无所谓有没有的事情,将以后的人生都抛弃了。

但我呢,我明明还有着一个可以回去的家,我真的有必要变得和他们一样吗?

我这样疑惑着。

不过,到了门口再说这些话,着实有些卑鄙了。

我在心中暗想:现在这些人看向我的表情,失望或者厌恶,通通都不足为奇。

这样想着,手却被一个柔软的东西握住了。

克拉拉紧紧地用她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她以一个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马修,你不是一个懦夫,就不要假装是。在一生中最有活力的时刻死气沉沉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过来吧,我们是一个群体,死也一定死在一起。”

她的嗓音平淡,说出的道理却是我曾经向往的那样,让人不由自主信服。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紧把握住了她的手。

然后另外一侧,一个年纪与我差不多的少年将油亮的手在裤子上搓了一下。

擦干净了,他脸上露出了一抹纯真的笑容,说:“来吧,朋友。”

那就来吧,我想。

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是命运在跟我说话。

漆黑的夜幕之上,星光闪烁。

我们站在郊外的草地上,任凭秋风从我们身上刮过,像是要往每个人身上刮走一点灵魂,再顺着风声揉和在一起。

我们在一瞬间团结得如同变成了一个人。

在一个完全闭合的圆满的圈里,不知有谁先说了一句话:

“为了意义。”

然后,微微的骚动。

是第二个:

“为了意义。”

再然后,所有人都开始齐声欢呼起来:

“为了意义!”

我也跟着轻声说道,心里却觉得很漂泊。

……

行动开始了。

我们成一字纵队向前行进着,根据意志力的大小排列,李是第一个,克拉拉紧随其后。

我是最后一个,视线被前面的人给挡住了。

所以,当枪声响起的时候,我甚至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们的判断完全错误。

“邦邦邦邦邦!!!”

对面像是有一万发弹药向我们倾泻,枪林弹雨这种电影里才会有的描述,切切实实地发生在了十几个无所事事的社会底层面前。

我由于是排在队末的最后一个人,这时得以反应了过来,迅速趴在了地上,但身处前面的人却没有那么的好运。

一台台漂浮在半空中的智能体冲了出来,眼睛血红色的,向我们倾斜着弹药。

它们的设计精准、有力,趴在地上的我费力的看到,前面的人四散跑开,然后一个个被射中以后,甚至连悲鸣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倒下了。

一瞬间,刚刚所有的豪言壮志都变成了可笑的梦话。

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第一个被杀死的人是克拉拉。

就在她反抗之时,她那侧的一个智能体也识别到了她,机身上的十几个枪口齐齐对准。

不远处,李看到了这一幕。

为了保护克拉拉,他同样的举起枪,将枪口对准智能体,按下了扳机。

“哪!”枪声如愿响了。

然而,很可惜,那一枪他打偏了。

子弹的轨迹一瞬间闪耀在夜空中,像是一颗流星一般消失在远处的草丛之中,连它们的皮毛都没有碰到。

之后的事情便再无悬念,克拉拉倒在了血泊之中,李也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我,却活了下来。

我是13个人里唯一一个活下来的人。因为一直趴在草丛里,没有丝毫的反抗。

它们认为我没有威胁,一颗子弹都没向我发射,从而脱离了死亡的威胁。

在死神的镰刀收割着这片草地的同时,我绝望地想到了。

那所谓的画作当中,第13个叛徒应该是我。

在这场闹剧当中,我所坐的位置,是犹大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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