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林知亦躺在床上,用微妙的心情环视自己的房间。

这个房间有着无数令他感到熟悉的痕迹,自己在书桌上用各色荧光笔画的战斗暴龙兽,林映原粘的小马宝莉贴纸,还有一个黑手印…小孩子不懂事,拍着玩的。

他没有拉窗帘,月光把窗户的轮廓投射在天花板上,形成一个倾斜的平行四边形。

静谧的夜里,思绪会肆意发散,林知亦想起自己上一世那两个最好的朋友。

夏明璃,或者说艾什莉·辛克莱…这时候的她应该还在英伦那所寄宿学校,穿着呢子校服穿过石板铺就的庭院,怕冷得眯起像猫一样湛蓝的眼睛。

她说过那边很冷,呵出的白气会很快消融在潮湿的冷空气里。

陈若瞳他知道,此时八成在群山环绕的秦川小镇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做题,头发也还没有染成酒红色。

要等到大学两人才能相遇,她到时会像骏马一样直冲进他的生活,用一种令他印象极为深刻的方式开启他们许多年的友谊。

要遇到她们还要很久呢,等再次相见的时候,再认真地相识一遍吧。

接着,他又想到妹妹。

林知亦轻咬下唇,心中涌现出一股愧疚。

他很久后才知道,林映原高中时会偷偷打工补贴家用,花钱也总是很节省,其他女生们放学后或是一起唱K或是去甜食店,她从来都直接回家,懂事得让人心疼。

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妹妹。

林知亦在心里暗自发誓,这一世一定要让妹妹过上幸福的生活,前世的那种事…

“再也不会了。”月光下,他自言自语。

回头跟映原说一声,如果还有在偷偷打工就停了吧。经济方面的事就交给他,重活一次最大的优势,就是知道哪里埋着黄金,回到了年轻活力的十七岁,以他现在的眼光来看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

他翻了个身,闭上双眼。

睡吧。

*

翌日清晨。

是林知亦先醒,他到厨房,为两人准备了一顿简单又快速的早餐:微波炉热几片面包,做两个煎蛋,再从冰箱里拿出两盒牛奶就搞定了。

在他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直紧闭的林映原房间门打开了。

“起晚了起晚了起晚了起晚了…”

乱糟糟的长毛怪兽走了出来。她快速洗了漱,整理了仪表,变回了小美女,换上制服,一边扣着百褶裙的扣子一边走到桌前,少女的小腹随着她的动作若隐若现。

她语气略带不满地嗔道:“你怎么不叫我?”

“现在起也不晚啊?”林知亦疑惑地说。

“那是你,我可是要提前十分钟出门,绕到学校的另一个方向再走过来的。”

林知亦慢悠悠地咀嚼着面包,不解地问:“这么麻烦?所以说到底为什么要在学校假装不认识啊。”

“…美少女的事你少管!”

林映原拿起一盒牛奶,叼住一片面包,跑到玄关穿鞋。

“煎蛋不吃了吗?”林知亦对着她的背影询问。

“勿次了以骑叭(不吃了你吃吧)。”

“你的手先穿完鞋,再吃面包,面包会更好吃吗?”林知亦打趣道。

映原秘制小汉堡,吃了都说好。

“呱!我的脚才没有味道呢!”

林知亦猜她是想说“滚啊”但是语速太快了。

见到她穿好鞋,小手也握在了门把手上,林知亦说了一句:“拜拜~注意安全。”

少女哼了一声,用关门声回应。

窗外的阳光已经完全铺展开来,将地面照得闪闪发亮。

林知亦吃完早餐,下楼,时间还早,他慢悠悠地走向学校。初秋的风带着清爽的气息,路边的树叶已经开始泛黄。

转过最后一个街角,校门已经近在眼前。就在这时,长街的另一个方向,一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来,流畅的车身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

车门无声地滑开,程希然迈步而出,整个人笼罩在清晨的光线里,制服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就连那双黑色乐福鞋都一尘不染。

她走在哪里都会吸引一片目光,周围的同学在她迈步走向大门时自发保持距离,她的身边永远有一片圆形的空地。

“怎么又是迈巴赫?”林知亦说。

“我为什么要说‘又’?”林知亦又说。

在这时,程希然的目光扫过人群,停在了他身上,眼眸微动。“林知亦。”她喊了他的名字,声音清冷,向他走来,“早。”

“早啊班长。”林知亦摆摆手。

程希然点点头,径直走向教学楼,完全不在乎周围的窃窃私语。

林知亦也不在乎。重生过一次的人,当然不可能在意小孩子的切切查查。他无视身上的目光,跟在那个高马尾少女的身后。

程希然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大概是许多青春小男生梦里的情节吧,真发生的话,或许还会忍不住幻想,为什么她对其他人都那么冷淡,只和自己打招呼。

她喜欢我(确信)。

脸上写着“生人勿进”的校花,唯独会主动跟自己说话,除了暗恋自己难道还有第二种解释吗。

换成那些小男生,他们大概会露出‘哥布林捋下巴’的表情沾沾自喜吧?

但林知亦不是那种会因此就觉得女生对自己有好感的人。

“她喜欢我”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随便做出这种误解的人将会迎来悲惨的结局,已经有无数人因此当过小丑了,林知亦引以为鉴。

或许真的有那么一丝可能…但他不在乎。

他相信,天上不会有掉馅饼的事。陌生链接不要点,陌生来电不轻信…只要不抱有过多的幻想,就不会自食灰暗的恶果。

人家是高岭之花、美少女、富家千金、三好学生,头衔比龙妈还要多,偏偏喜欢上我这么一个普通男生,那是只有在虚构作品中才可能会发生的事,现实又不会像菠萝包连载的轻小说一样。

而且,自己喜欢她是上一世的事,现在这具十七岁的身体里的灵魂已经不喜欢程希然了。《重生后,对校花不理不睬,她却着急了》,不要跟我玩那种老套的戏码,好吗。

他摇摇头,轻笑一声,表情平静地走进校园大门。

上课,略。

下课。

铃声一响,同学们各自找到自己的好朋友,或是聊天或是嬉笑,有人偷偷吃小零食,也有卷王大声地讨论着习题,比如林知亦右边的西瓜头小眼镜男生,他的QQ签名是“我和数学有个约会”。

林知亦仍然坐在座位上没动。

他看向窗外,操场上那群一年级的下节要上体育课,他只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换上体操服的林映原。纯白的运动短袖,黑色运动短裤,双腿白皙修长。她把头发绑了一个方便运动的丸子头,正在做拉伸运动。

林知亦注意到她虽然在人群之中,却显得形单影只,周围都是三两成对的人,她却在人群中独来独往。

就和他一样。

又想起她今天早上气势汹汹地说“我的脚才没有味道”的样子,莫名好笑,林知亦嘴角微扬。

今天晚上一起吃什么呢?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