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河静静流淌,水面波光粼粼,时而有鱼儿跃出,溅起一圈圈看似因风而起的波纹。

昨日早些时候,这里还有乘船捕鱼的渔夫,撒网收网安逸得像幅山水画。今天的河面已经清空,河岸两侧架着长枪短炮,蹲满打起十二分警惕的大头兵。

而充斥着蓝光的左岸,死亡萦绕在堑壕上空。所有死里逃生的人远望退却的兰佛斯军,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即使没能在肉搏战中发挥多少作用,林雨也像累瘫了一样靠在胸墙上坐着。她身边这位最忠诚的战士带着她C满了全场,一柄工兵铲舞得密不透风,开了至少十几个兰佛斯人的瓢。

林雨所做的最多就是靠在他背后补枪,以及帮忙提醒他背后有没有来人。

假如时间倒推回几百年前,这家伙恐怕是能主演三国演义的迪亚克拉第一武圣。

“现在伤怎么样了,要不要给你包扎……”

她望向对方敞开的胸襟,之前给他检查伤口时扯开的,又因为持续到现在的激烈肉搏松散了不少。

他探出头去最后确认一眼兰佛斯人的状态,缩回来对林雨道:“应该没事了,开始包扎吧。”

得到允许,林雨重新掀开他胸前的衣服,将洁白的纱布覆在伤口上。

这家伙非常走运,炙热的弹片没有刺入他的胸口,只留下一道看上去十分渗人的伤口。

胸膜没有破损的情况下,这种伤口可以被归类为“割伤”,难怪他还能把工兵铲挥出火星子。

砸到兰佛斯人碟型盔的那一下是真的会迸发出火星。

“话说你的伤口怎么愈合得这么快?”

“你不也是吗,昨天才割伤的手今天就拆纱布了。”

“这不一样。”

昨天用治愈术拍在脑门上的时候,估计有一部分魔力渗入绷带将她的伤口修复了。所以这不是她的自愈能力强,而是魔法的功劳。

反驳完他那句话,林雨把手伸到他衣服后面,将纱布从后面绕过去。

“那就不一样吧。”

啧……怎么这家伙身上这么多伤疤……

给他胸前缠上两圈纱布,林雨又蹲下去掀起他的裤腿,一枚弹片嵌入小腿侧面的肌肉,隐约已经结痂。

“这个需要处理一下,你稍等一会。”

林雨从腰侧解下自己的水壶,用清水冲洗自己的右手,还倒了点在他伤口上,接着就准备上手拔出来。

“可能有点痛,忍一忍……哦,你这家伙从前就不怕痛来着。”

用力将那枚弹片拔出,林雨再倒点水冲洗伤口,随后掏出携行具里的缝合针线当场帮他缝好伤口。

被刺穿皮肉的时候不像其他伤员那样哇哇乱叫,真好。

翻出创伤剪剪断缝合线,林雨娴熟地完成了应急处理。至于感染什么的,希望他“总是只受伤”的天赋还能继续生效。

“谢谢。”

“……”

林雨摇摇头,“都说过不用谢……”

治病救人是职责。

不对,帮保护自己救下自己这么多次的他包扎,应该叫报答。

一场白刃战打下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欠了他十几条命,怎么想都还不完吧。异世界的高利贷还真是可怕,得想个一劳永逸的方式了结这段关系。

坐回堑壕的角落,休息几分钟平复心情和气息,林雨重新站起来和他告别。“现在我该回后方了,你也该把之前被炮击打断的话告诉我了吧?”

“什么话?”

“你叫什么啊,总不能我以后每次遇见你都要‘喂’来‘喂’去的吧,还是说你更喜欢被我叫成‘那个白痴’?”

“白……白痴?”

他的黑眸中浮现难以理解的表情,不是林雨难以理解他,而是他难以理解林雨,“我没有做出惹你生气的事情,为什么要用这么个侮辱性词汇来称呼我?”

“还没有!?从两个月前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遇见了那么多次,帮你治疗了那么多次,就算再怎么没眼力,你也不可能还把我当成个‘男人’吧!”

回想起前天的惨痛经历,林雨脸上还是会不由自主浮现些许粉红。

其实重要的不是他没把自己当做女人,重要的是他自作主张地想带她去搓澡。那种情况下发生那种奇妙展开,林雨不敢想象之后还会发生什么羞怯的事。

假如自己这一世也是男人,她还是愿意和这家伙做兄弟的,就这战斗力跟着他混绝对嘎嘎乱杀,勋章从低到高全拿满。但作为异性,太过接近就会像中校那样友情变质。

还不想嫁人的林雨不能太过靠近这种人。

可惜了。

“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以此为交换,你以后不要再叫我‘白痴’,可以吗?”

“当然,”林雨微微侧头,“以后都不会叫你‘白痴’了,白痴先生。”

他提出了小个要求,林雨满口答应,心里却毫不在乎。

大不了以后都悄悄在心里骂,不说出来谁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陛下需要的是智慧与勇气并存的战士,如果被评价为愚钝的白痴,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似乎是对林雨同意要求感到满意,他长舒口气,“我叫杨希。”

“哪个杨?哪个西?”

“杨木的杨,希望的希。”

互相告知彼此姓名的场景十分寻常,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微风照旧吹拂,水面照旧荡漾,周身照旧是弹坑遍布的堑壕与战场。

棕眸的少女望着黑眸的青年,脸上看不出太多感情,或者说带着比第一次见面更平淡的表情。

上次她惊讶于那个兰佛斯人被击毙,现在她则不会觉得这么个人配上这么个名字很反常。

如同将死者凝视已死者,二者之间没有额外的交流。

“行,我知道了,祝你好运——突击兵上等兵杨希先生。”记下这个名字,林雨就跟打卡下班一样挥挥手转身。

正要从这里离开,突然有人堵在自己身前,递给她一个袋子。“拿好这个,开始收集吧。”

“啊?”

茫然盯着怀中被塞进来的布袋,她与突然出现的士官对上视线,“收集什么?”

“……我们团里为什么会有女兵?”

眼前来自预备104团的士官一眼便认出林雨的性别,与那个白痴有着天壤之别。

……应该叫那个杨希。

“我是医务兵,原先在其他部队服役。”林雨解释道,“我只是来前线这边找人,但是刚好碰上兰佛斯鬼子打过这边来,就参与防守了。”

“原来是新来的吗,怪不得连兵牌都不知道,问你后面那人吧。”士官直指林雨身后的上等兵,随后转身向左边的堑壕走去,手里还提着两个同款的麻布小口袋。

林雨将疑惑的视线投向了他。

她知道兵牌是什么,但也从没见过有谁给自己发一块往脖子上挂啊,“军队里会发这种东西的吗?”

黑发青年左右看了看,“至少我从来没有。”

林雨只好自己去寻找线索,比如之前逝世的那位伤员身上。

一通摸索,最后在胸前的护身符旁边发现了一块金属牌子,刻着名字和籍贯。

“季达,江左省徐阳县……预备104团……”

念出上面被血污遮蔽的刻痕,林雨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防守阵地的主力都是预备104团的人。

而这个预备104团有着正式番号,证明他们是中央军的部队,和林雨他们这种齐王手底下的杂牌填线宝宝有着天壤之别。阵亡识别,抚恤金发放,这些工作都必须要落实到位,不然一个月三千文谁替陛下送死。

某人除外。

帮他摘下兵牌,扔进手中的布口袋,林雨从尸体身边站起。

堑壕的拐角外是更多尸体,有兰佛斯人的,也有迪亚克拉人的,甚至还有的连血都没干透。

他们没能从战斗中幸存,没有林雨这般幸运,没有杨希那般武力,所以先行一步死在了战争中。

有时候她会想,自己的这份幸运还能维持多久——最最好好是“永久”,她宁愿给自己氪命也要将之维持下去。

那些带锈的牌子她捡了整整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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