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的闹钟刚刚响起,我便立马把它按停。

心虚地看了眼门口的方向,确认没有任何动静后,我蹑手蹑脚地开始起床。

换上提前准备好的宽松的运动服,我喝了口水,走进了厕所。

解决了头等大事后,我将水龙头拧开些许,慢慢等待细小的水流填满我的漱口杯。

等待期间,我看到了洗漱台上的另一副洗漱用具。

“水果味?”

抱着些许好奇,我取出了那支牙膏,虽然有点想试试,但想了想还是作罢,将其放回。

等今天有空,跟她说一声吧,又不是非现在不可。

洗漱完毕,我走出了厕所。

原本的一室一厅,已经被窗帘隔开成了两室一厅,原本透光的窗户被划走,客厅少了唯一的光源,但又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我毕竟不是专业的装修人员,挂起的窗帘因为大小和我充满进步空间的手艺,四周并不是特别严丝合缝,光便是从这些缝隙中涌入,像现在大清早的客厅,比起黑,更像是蒙上了一层纱般灰暗。

时刻注意着脚下,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了玄关,换上了准备好的运动鞋。

推开门,走之前,我忍不住再看了一眼屋内,那透着光的窗帘,就像是一道藏着无数闪闪发光的宝藏的大门,虽然我很想推开它,但要是惹得主人不高兴,我怕是就要得不偿失了。

天气果然在不断变冷,不只是因为我起得太早,还是休假日的缘故,街道上没什么行人,十分清冷。

简单热身过后,我开始跑步。

虽然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我的身体素质果然还是太差了,以路牌指引作为距离参照,我连一千米都没有跑完,便气喘吁吁地只好靠在路边休息。

在我的计划中,我今早起码要跑完三千米啊,这还是我抱着保守的心态定下的计划。

明明在体育课上,我感觉跑起步来还是蛮轻松的,是因为那是大家一起跑的缘故吗?还是那会我其实已经是在透支我的精力运动了,现在不过是还上那时的“贷款”罢了?

三千米还是要跑完的,无论是为我未来的计划开个好头,亦或者为了平息我心中满满的不服气。

咬了咬牙,我再次开始跑步。

关于跑步,我也算提前做了理论功课,像是喘气的频率,跑步的体态,以及必备的装备,但是真正实践时,哪哪都出了问题,事实证明,当一个人筋疲力尽时,他哪会去考虑那些什么呼吸,姿势,脚上的鞋早上刚穿上时,柔软的像是踩在了雨后的泥地里,现在却只感觉像踏在了沼泽中,每次抬起腿都需要全身的力气。

放弃的想法,自然而生。

为什么我需要吃这苦?为什么我起一个大早就为了让自己痛苦?难道是被窝不舒服?还是看小说漫画不惬意?

我逐渐放慢了脚步,最后站在原地,看着面前自己的倒影。

放弃吧,没必要不是吗?在计划中,我应该在一个小时内跑完这三千米,十分充裕,但现在,到底过去了多久呢?

随着太阳的升起,气温在逐渐变高,但我的身体此时却越来越冷。

果然,放弃吧,现在往回走,还来得及捎一份早餐回去。

如此想着,我转过了身。

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所以理所当然,在我的视野中,此时它的高度是远不及四周林立的各栋居民楼,更别提那栋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林念月的公司,或者说家了。

越往回走,那栋建筑仿佛都更高了几分,像是一座无法撼动的大山,明明它不会移动,但却在朝我势不可挡地倒下来,令我喘不过气。

错觉,都是错觉罢了,近大远小而已,喘不过气也不过是因为我才运动了……

运动了多少?我是跑完了马拉松还是什么?怎么给自己找起理由来了?

我才运动一会啊!我连三千米都没有跑完啊!这是我证明自己的第一步啊!

再度转身,我朝着一望无际的地平线迈开脚步。

很快,仅仅是注意脚下的道路便已经占用了我大脑的所有内存,身体也已经完全是凭借本能与惯性的驱使在跑步,

身边不知不觉多了一个同样跑步的人,注意到他还是因为在一个拐弯,我们两差点撞在一起,好在我肾上腺素飙升作出了反应,他也及时作出了躲避,不过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注意他的外表容貌,或去考虑他为什么跟着我跑步,现在的我只想一件事。

快点跑到那该死的终点吧。

在我的计划中,终点设置在一家商场的门口,那家商场有一面足够醒目的广告牌,原本我只是为了迷路时方便问路,再加上距离合适所以选定它作为重点,但现在,还好是它,要是我因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导致错过终点,我感觉我真的要死在跑步的道路上了。

远处,商场的那面广告牌果然不负期望,为我标记了重点,我下意识想咬紧牙关再争一口气,但,呵呵,我根本没法控制不去用嘴呼吸。

成功抵达终点,我的身体却仍用剧烈跳动的心脏告诉我它还能运动,凭借仅有的理智,我没有一屁股坐在地上,而是在原地来回慢走,安抚我身体的情绪。

“放弃了?”

耳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刚想回复,眼睛却流进了汗水,疼痛难忍地无法睁开。

匆忙之间,我只好准备用衣服去擦,这时,手边我突然摸到了一条松软的毛巾,我没有多想,拿过来赶紧擦干净了眼睛。

“这才多远,就喘成这样?”

“第一,我没有放弃,第二,我跑了……”

顺道用毛巾擦了擦头上与脖颈的汗水,我看向说话的人,下半句话说出一半,又咽回了嘴里。

江龙?只跑了三千米的事,我实在不好意思与作为退伍特种兵的他说,不对,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跑了多少?”

“你为啥,咳咳……”

正向发问,喉咙却是一干,忍不住咳嗽起来,痛苦之间,看到面前突然出现的水瓶,我不假思索地拧开把水倒进了嘴里。

当然,我很快意识到了问题。

我扭头看向江龙,问道:

“我是要死了吗?”

“啥?”

“你在水里掺杂了刀片什么的危险物品,我只要饮下,不一会我就要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我不会杀人。”

我心中默默松了口气,放心的举起水瓶,但紧跟着就听见江龙说道:

“除非小姐命令。”

我一口气呛住,还没流下喉咙的水全喷在了江龙脸上。

“抱歉抱歉,真的十分抱歉。”

一边道歉,我一边连忙地上毛巾。

“没事。”

“也就是说,那天你想要杀我,是小姐,也就是林念月的命令了?”

“小姐没有对我下达过那样的命令。”

“那你是看我不爽?”

至于心性,我当然也考虑过,但江龙好歹是入伍当过特种兵的人,要是是个心狠手辣的人,想必也不会在部队里能够呆下去吧?不对,他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退伍的吧?

考虑到这个可能性,我忍不住观察起四周,寻找起逃生道路来。

“小姐,是在下的恩人。”

回忆起林念月在教训江龙时,的确说过报答啥的话,所以江龙只是护主心切?

作为当事人的我,能够理解,却无法原谅。

“你现在为什么要跟着我?”

“偶遇。”

“你当我蠢吗?”

“不敢,你是小姐的朋友。”

“……”

我已经没有什么想要与面前这位差点夺走我的性命的人再聊了,江龙应该也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于是,坐在商场门口的台阶上,我平复着心情,他继续用毛巾擦着脸。

“对了,谢谢。”

我将手中的水瓶递给江龙,却发现他的脸上,原本的龙形刺青像是用橡皮擦过的铅笔字一般,此时只留下了淡淡的痕迹。

“没事。”

“你脸上的图案?”

“脸上,哦,你说这个,”

差点杀了我的人,林念月的保镖,前特种兵江龙,漏出了淡淡的微笑,说道:

“是假的。”

“啊?”

“当兵不允许有纹身,即便你成年了,我也不建议你去纹。”

“不是,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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