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洲城因为雀魂楼的强势崛起,加上庆宝典仪的落定,近些天来已经成为了整片大陆最炙手可热的谈资,以至于大部分人甚至都忘记了当初鹤洲城新兴时,是怎样的蛮荒。

这地方的原身不过就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渔村,彼时当地居民数目甚至堪堪过百,就连御赐官府,都只是个看起来要比觉新的茅草房而已。

连官府基地都如此简陋,更难奢望当中的县令官员能做什么。

大家都以被外派到这种地方为耻辱,是贬谪的象征,更是荒唐一生的代名词,所以那个县令大人天天嗜酒如命,没日没夜地喝,让府衙天天充斥着呕吐的酸臭。

穷山恶水,也偶有山贼闹事,普遍而言,百姓的生活就这么日复一日地在动荡与短暂和平间渡过。

南宫燕是鹤洲城的原住民,真要说来,她其实并不姓南宫,当初她因为好看,加上喜欢梳双马尾辫子,在村里村外都有个燕子的美称。

只是美貌在这种地方就是祸患。

方觉初来乍到的那一天,刚好是马贼冲村。

他们早就打起了燕子的注意,一个二个牛高马大的壮汉骑着马,围着别人弱不禁风的小家,大声说着惹人面红耳赤的荤话。

“这是在干什么呢?”

彼时方觉两袖清风,真要说来,反倒是指上的玉戒更显耀眼。

所以山贼眼睛一下睁得老大。

“喂,小子,咱们大哥这会儿讨媳妇呢,识相的,就赶紧把你这戒指拔下来给我们大哥当贺礼,不然,老子砍了你。”

“讨媳妇?”

方觉歪了歪脖子,对于那几乎架到脖子上的锈刀毫不在意。

他左右看了看,只瞧见一个在茅草堆中瑟瑟发抖的少女,还有周边那些敢怒不敢言的村民。

朴实的老百姓见不惯以恶欺人,然而有胆量出头的那几位都已经趴在了地上,还有个更是被锈刀生生斩断了手臂。

在这种地方,谁拳头大,谁手里有兵器,谁就是老大。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公平。

就好像宗门里最废柴的大师兄,真来到荒郊野岭,还是能对普通人降维打击。

“你们俩真心相爱?”

所以当方觉轻松干趴一众马贼后,前一秒还趾高气昂的老大,这会儿却已经吓白了脸。

在他视野范围里,一个浑身散发着煞气的紫眸少年正单手抓握小弟脖颈,将其轻松提在半空,而身边躺着的,全是在眼花缭乱间便失去意识的同袍。

只能在一个小地方作威作福的山贼哪里见过这种场景,便是连忙晃起头来,岂料这倒成为了自己最后的催命符。

解决完小渔村的小打小闹。

方觉来到那茅草堆前,很温柔地扶起了被吓得不轻的少女,他帮着她拍掉了身上的灰尘。

“你叫什么名字?”

“……燕……燕子……”

“没有姓么?”

她摇了摇头。

方觉稍稍撅嘴,思索一阵便轻笑道:“南宫,你以后就姓南宫吧。”

从那时起。

他就是她的恩公。

当时发生的一切,至今南宫燕铭记在心。

所以她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方觉赐姓给自己的那刻,眼神中会闪过十足的落寞,哪怕仅仅只有一个瞬间。

……

时过境迁……算了,也犯不着用上这种话术,毕竟鹤洲城的崛起快得就像一个奇迹。

自从那天天喝酒的县令被架空,被送走,雀魂楼建起之后,这儿就成了远近闻名的聚宝盆。

而旋涡中央的名字就是方觉。

“快得太离谱了。”

思考时,余初雪总是会下意识地轻敲桌面。

在自己的房间里,她拿着有关鹤洲城的卷宗看了又看,只是每次翻动,她总会这么感慨一声。

才不过薄薄几页的卷宗,当中所记载的内容却比大部分立足十年有加的老城更加精彩。

“所以才劝你别太冒进啊。”

在她对面坐着的红裙女子这会儿就跟方觉一样,不紧不慢地端着茶水,一口一口喝着。

“强龙难压地头蛇,况且,这也不和京城不挨着。”

齐昭君呵呵一笑。

这魅惑的狐狸身段,看得余初雪心里一阵不爽。

“你能别喝你那破茶么?看得我心烦。”

她瞪了齐昭君一眼,甩手丢下卷宗便走到窗边,拉开帘子,看着不远处正噼里啪啦响个不停的烟花,嘬嘴的动作快把五味杂陈直接写脸上。

“余大人这官威是不是有点管得太宽了?”

齐昭君耸耸肩膀,虽然话里调侃意味十足,但还是乖乖地将茶杯放在了桌上。

“……真是皇上的口谕?”

沉默许久,余初雪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毕竟当初圣旨的意思是彻查此案。

“这就是上头的意思。”

齐昭君将双手交叉搁在喉咙前,这象征誓言的手势可比天打五雷轰更加吓人,一旦刚才所言有半句假话,做出这手势的人会当场身首异处。

一时间,齐昭君的手背泛出点点金光,却又很快消散。

她成功活了下来,也用实际行动向余初雪证明了此言非虚。

“一会儿让我彻查,一会儿又说要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到底想我怎么样啊……”

余初雪摁着头,明明是玲珑小巧的可爱类型,这会儿却把脸皱成难看的苦瓜样。

对此,齐昭君只是浅笑不语。

毕竟她刚刚说的是上头,而不是皇上。

“慢慢来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不过余大人真该尝尝这雪莲泡的茶,挺好喝。”

余初雪转身向齐昭君翻了个白眼:“没事的话你可以先走了。”

后者倒也不客气,起身向余初雪微微行礼后便径直离开了房间。

看着那尚且温热的茶水。

余初雪撇了撇嘴,很是不屑地说道:“不就是水么,再好喝能好喝到哪里去?”

只是到最后四下无人,她还是没忍住端起茶杯,稍稍抿了一口。

第二口,然后是第三口……

……

“少爷,我进来了。”

白鸟最近喜欢上了贴身的衣服。

这能够把她的身材勾勒完美,还少了在交手时需要时刻注意衣摆别影响自己的尴尬。

就是苦了方觉,这会儿每次抬头见到白鸟,都杀了自身气血一个猝不及防,忙要偏过头去才能冷静冷静。

自家婢女的身段真就应了那句话——腿比我命还长了。

“白鸟,不然还是换套衣服呢?”

听着少爷的话,白鸟先是低头瞧了瞧自己那看不着脚尖的长衣,而后才看向方觉,歉意一笑:

“衣服前些天才刚送去洗,这会儿还没来得及收。”

“罢了罢了,没事。”

方觉摆摆手,就当这话题过了去。

“烟花那些数量都够吧?”

“嗯,都已经按照少爷的吩咐布置下去了,数量还有富裕。”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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