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此机会,魏子期打算好好参观一下北燕王府。
比起江南水乡的婉约清丽、安阳国都的雄伟霸气,这座宅院明显要冷峻得多,不仅墙高院深,还格外的阴冷,尽是些杀伐之气。
你看转角,人家植树种花,这里悬剑挂甲;你看院落,人家挖池养鱼,你整地演武。
砖石砌成的院墙坚固异常,上面甚至还有射击孔,魏子期发觉这是按照坞堡的标准来设计的,目的是在蓟城外墙被攻破后,剩下的守军可以转移到这里进行回防。
不过,任哪个风水卦修来看了,都要摇摇头收拾东西跑路,也难怪魏家功勋赫赫,也难逃户口本清空的悲惨命运。
啊,人世皆苦啊。
魏子期在这堪称迷宫的深宅大院里逛了几圈,没找到荆玟的据说,倒是在某个小角落发现了个无聊的小姑娘。
“秦元夕!”魏子期朝着她挥手,“是你子期姑姑来了。”
正在树荫下逗蚂蚁的小姑娘抬起头来,看见来者是魏子期,也两眼放光,抛下树枝就往她那里跑来。
魏子期蹲下身来,张开双手,准备迎秦元夕入怀,再把她像秦何那样,抱起来转圈圈。
可小姑娘全然没有配合她的意思,跑到魏子期面前时,一个急刹停下,眼里满是期盼地问道:
“子期姑姑,我爹爹呢?”
在魏子期等人数月的努力下,小姑娘终于能用人族语顺利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了,但还是略带着些口音,以至于让人有些含糊不清的感觉。
魏子期愣在了原地,倒不是因为秦元夕没像她预想中的那样扑来自己的怀里,她还没落魄到和一个孩子置气的地步,只是问秦何去哪了,她也说不出话来。
难道要告诉她,你爹爹和一个阿姨被人追杀,狼狈之际不知道慌不择路地开了个传送跑到哪里去了,而你的叔叔阿姨们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干等着消息,盼望奇迹发生?
小孩子是蠢,但不傻,她的亲生母亲在她的面前离开,若是秦何再不见了,不知道会对这个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打击。
魏子期医人从不止医身病,更治心疾。
“元元啊,你爹他有点事,先去安阳了,”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魏子期打出一记缓兵之计:“到时候我们去安阳找他,你就老老实实呆在这里,等他回来,好吗?”
孩子的心事藏不住,小姑娘听了,眼里的光芒瞬间便黯淡下来,但嘴上却没什么反应,只是呆呆道:“我上一个爹爹走之前,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魏子期彻底的哑口无言了。
这下,她再也没了逛下去的心情,索性牵起了秦元夕的手,要带着她一齐回家。
安排打点好剩余事务,正打算去找魏子期的李二娘,却看见魏子期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走来,不免疑惑道:
“这是谁家的孩子?”李二娘见她眨着眼睛、扎着小辫子的样子十分可爱,就从怀里掏出了几颗糖来,递给了秦元夕。
“这是我一个朋友收养的孩子,但他有点事,就托付给我和荆玟先养着,”魏子期道:“但她一个小女孩的住在这边也不好,我打算把她先接回家里,你看行吗?”
李二娘打量了一圈周围的环境,也道:“也好,这里确实不是她这种小孩子该呆的地方。”
她凑到魏子期耳边,悄声道:“杀气啊,太重了。”
魏子期也看了看,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亲手把这地方给铲了,多盖几间香风缭绕的别院,不然他荆家,人丁怎么兴旺起来?
“话说,这孩子是哪的人?”李二娘问道:“看样貌,不怎么像中原人,但个头挺高,也不是南洲人啊。”
魏子期忽然反应过来,尽管秦元夕是个人畜无害的小女孩,但她的身体里毕竟流淌着魔族的血脉,倘若让有心人得知,定能好好做一番文章。
可她怕什么?她魏子期有权有势,经过这些日子的生活,她越发认定一件事:当你强大时,你的缺点也会被别人当作优点,大肆褒扬。
“这孩子啊,是个混血儿,”魏子期稍稍撒了个谎,半魔血脉尽管也同样饱受歧视,但那也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若是换一个纯血魔族来,彪悍的北燕人拿剪子菜刀都能上阵杀敌,“她的父母都去世了,我们见她可怜,就收养了她,这事也是大家都默许的。”
果不其然,一说到半魔,李二娘眼里的光立刻就变了,却不是常人的鄙夷,而是更接近于一种慈爱。
“哎,真是可怜,”她心疼地摸了摸秦元夕的小脑袋瓜,而后者也顺从地任由李二娘对她的亲昵,“天杀的魔族人,尽从我们中洲掳掠女子,我年轻时,也听说过几个悲剧,如今这蓟城里,也有不少被魔族人破坏的家庭呢......杀千刀的魔族畜生。”
若是荆玟在这里,他想必和李二娘有很多话题,别的事秦何或许不感兴趣,但若是有害于魔族人,他定然争先抢后也要上。
“嗯,对对对,”魏子期道,又低头看向秦元夕,问道:“夕夕,你要不要先到姑姑那住几天?我那里可好玩了,比这里热闹,也比这里舒服很多。”
这是废话,但凡是个正常的地方,都会比这里热闹,更会比这里舒服。
秦元夕点了点头,一只手各自抓住了魏子期和李二娘的一只袖子。
“那么,我们就先带她回去吧。”
李二娘点头,如此一来便算是同意了,尽管蓟城魏家不比安阳主家,但若只是多加一张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来时的路上,队伍的领头还是两个女人,到走的时候,却多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
路上,可能是今早的早餐下腹得匆忙,魏子期又点了几碗豆腐脑,连带着随行的仆役也一人一碗。
值得一提的是,李二娘点的是咸口的,而魏子期喝的是甜味的。
至于秦元夕,她看着两个即将因为“甜与咸”而吵起来的两人,选择了两种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