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艺术作品向我们反映出有意识活动与无意识活动的同一性。但这两者的对立是一种无限的对立,而这种对立不假借自由的任何影响,也会取消。所以,艺术作品的根本特点是无意识的无限性[自然与自由的综合]。艺术家在自己的作品中除了表现自己以明显的意图置于其中的东西以外,仿佛还合乎本能地表现出一种无限性,而要完全展现这种无限性,是任何有限的知性都无能为力的。我们仅以希腊神话为例,来说明这一点。无可否认,希腊神话本身包含着表示一切思想的无穷寓意和象征,它是在一个民族里以这样一种方式产生的,即这两种东西使人们不可能认为在那种把宇宙万物统一为一个伟大整体的构想与和谐中可以贯穿着统一的意图。任何真正的艺术作品,如果其中仿佛包含着意图的无限性,能作无限的解释,其性质也是如此;不过在这里我们决不能陈述这种无限性是存在于艺术家本身还是仅仅存在于艺术作品中。反之,在仅仅佯示艺术作品特点的那种产物中,则在表面上具有目的与规则,而且显得范围很狭小,以致这种产物无非是艺术家有意识活动的忠实翻版,完全是一种反思的对象,而不是那种喜欢潜心于被直观事物、只能以无限事物为依归的直观的对象。
b)一切美感创造过程都开始于对无限的矛盾的感受,所以,随着艺术作品的完成而来的感受也必定是对于这种满足的感受,而且这种感受必定又会转变为艺术作品本身。因此,艺术作品的外在表现就是恬静、肃穆和宏伟的表现,甚至在应该表现出极度痛苦或欢乐心情的时候,也是如此。
c)两种活动在任何自由创造中都是分离的,一切美感创造过程都以两种活动的这种自身无限的分离为出发点。但是,既然这两种活动可以在作品中被表现为统一的,那么,这种作品就终于把无限的事物表现出来了。而这种终于被表现出来的无限事物就是美。因此,一切艺术作品都以统摄了这两种以前出现的活动为其基本特点,这种特点就是美,没有美也就没有什么艺术作品。因为虽然崇高的艺术作品是存在的,而且美和崇高在某些方面又互相对立,例如一种自然景致可以美而并不因此就崇高,或可以崇高而并不因此就美,但美与崇高的对立却仅仅是在直观的客体方面,而不是在直观的主体方面发生的对立,因为美的艺术作品与崇高的艺术作品的差别仅仅是基于:在有美的地方,无限的矛盾是在客体本身被消除了,反之,在有崇高的地方,这个矛盾却不是不在客体本身得到统一,而是仅仅上升到一个高度,在直观中不由自主地消除自己,于是看起来仿佛是在客体中被消除的①。这也就不难说明,崇高和美都是以同一个矛盾为依据,因为我们称一个客体为崇高的时候,总可以通过无意识活动得到一种在有意识活动中不可能得到的庄严宏伟感,从而难免使自我处于自相斗争的境地,而这个斗争只有在那种致使两种活动达到非所预料的和谐的美感直观中才会结束;不过那种在这里不是存在于艺术家中,而是存在于直观主体本身的直观活动却是完全不由自主的,于是崇高的事物(它完全不同于纯粹令人惊异的事物,这种事物同样也给想象力设置了一个矛盾,但这个矛盾却不值得用力去解决)就促使一切情感的力量都动作起来,以求解决那个威胁着全部理智生存的矛盾。
这样,推演出艺术作品的特点以后,同时也就阐明了艺术作品与其他一切产品的差别。
这是因为,艺术作品与有机自然产物之所以不同,主要是由于[(a)有机产物把美感创造所表现的那种分离以后又统一起来的东西表现为尚未分离的;(b)]有机界的创造过程不是从意识出发,因而也就不是从构成美感创造的条件的无限矛盾出发。因此,[如果美完全是无限抗争的解决],有机自然产物也就不一定是美的了;如果它是美的,美就会显得是完全偶然的,因为我们无法设想自然界中有美的条件。所以,对于自然美的十分独特的兴趣,不能就其为一般的美而言加以解释,而是就其为特定的自然美而言才能加以解释。从这里自然就可以看出,把摹仿自然当作艺术原则到底有什么意思,因为,远非纯粹偶然美的自然可以给艺术提供规则,毋宁说完美无缺的艺术所创造的东西才是评判自然美的原则与标准。
这样,美感作品与通常的工艺产品何以不同,也就不难判别了,因为一切美感创造活动在其原则上都是一种绝对自由的活动,艺术家虽然也可能是受了某种矛盾的驱使而从事美感创造活动的,但这种矛盾仅仅存在于艺术家所特有的最高天赋本质中,反之,任何其他创造活动则都是由存在于真正的创造者之外的矛盾引起的,因而也都有自身以外的目的②。对于外在目的的这种独立性产生了艺术的神圣性与纯洁性。艺术是很神圣、很纯洁的,以致艺术不仅完全与真正的野蛮人向艺术所渴求的一切单纯感官享受的东西断绝了关系,与唯有那个使人类精神对经济发明作出最大努力的时代才能向艺术索求的实用有益的东西断绝了关系,而且也与一切属于道德风尚的东西断绝了关系,甚至把那种在毫不利己方面最靠近艺术的科学也远远地置于自己的地位之下,这纯粹因为科学总是涉及自身以外的某种目的,而且归根到底必须仅仅作为手段,为最崇高的东西(艺术)服务。
尤其是提到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我们可以说两者的倾向是大相径庭的,因而当科学就像艺术总是解决了课题那样,仿佛一度解决了自己的全部课题时,两者就一定会合而为一,化为一体,这就是两者方向完全不同的证明。因为科学虽然在其最高职能方面与艺术具有同一个课题,但这个课题就其解决的方式而言,对于科学却是一个无穷的课题,所以,我们可以说艺术是科学的典范,科学首先应该到有艺术的地方去。这也恰好可以说明为什么和在什么程度上科学里没有天才,其原因并不在于科学课题似乎不能天才地加以解决,而在于这种可以由天才找到解决办法的课题也能机械地加以解决。例如,牛顿的万有引力体系就是这样。这个体系可以算是一项天才的发明,并且它的第一个发明者实际上是刻卜勒,但它也可以算是一项完全属于科学方面的发明,而这项发明是经过牛顿才完成的。艺术创造的东西唯有通过天才才是可能的,因为在艺术解决了的一切课题中,无限的矛盾得到了统一。科学创造的东西可能是通过天才造成的,但并非必然地是通过天才造成的。因此,天才在科学里永远是有疑问的,就是说,我们虽然总能肯定地说出什么地方没有天才,但是决不能说出什么地方有天才。在科学中能够据以推测出有天才存在的特征,实在微乎其微;[人们在科学中不得不推测有天才存在,就已经表明这完全是在缘木求鱼]。例如,在某种类似于体系的整体仿佛由各个部分组合而成的地方,就确实没有天才。反之,在整体的观念显然先于各个部分而出现的地方,我们则必须假定的天才。这是因为,既然整体的观念只有通过它在各个部分的发挥才能明显地看出来,而各个部分又毕竟只有通过整体的观念才可能存在,那么,这里就显得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只有通过天才的活动才能存在,即只有通过无意识活动与有意识活动的料想不到的会合才能存在。某个人陈述和断言各种事情,它们的意义无论按他所生活的时代来说,还是按他所发表的其他言论来说,他都不可能完全看清楚,所以他在这里似乎是自觉地说出了他只能在无意识中说出来的某种东西,这也许是揣想科学里有天才的另一条理由吧。不过,很容易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证明,这类揣想的理由也是极其不可靠的。
天才与一切其他精明强干或敏捷熟练的才能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天才可以解决其他任何才能用别的方法都绝对不能解决的矛盾。在一切创造中,甚至在最普通、最常见的创造中,无意识活动与有意识活动都是共同发挥作用的;但是,只有为两种活动的无限对立所制约的创造,才是美感的、天才与一切其他精明强干或敏捷熟练的才能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天才可以解决其他任何才能用别的方法都绝对不能解决的矛盾。在一切创造中,甚至在最普通、最常见的创造中,无意识活动与有意识活动都是共同发挥作用的;但是,只有为两种活动的无限对立所制约的创造,才是美感的、唯独天才能进行的创造。
①在修订样本中代替这一段的是:因为虽然有崇高的艺术作品,而人们又往往把崇高与美对立起来。但美和崇高之间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客观的对立;真实的、绝对的美的东西总是崇高的,崇高的东西(如果是真实的)也是美的
②向客观事物的绝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