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由以出发的自我意识,是唯一的绝对活动,不只自我本身及其所有规定性是由这一活动确立起来的,而且正如前一章里十分清楚地说明了的那样,所有其他一般地为自我而确立的东西也都是由这一活动确立起来的。因此,我们在理论哲学当中的头一件事就是去推演这一绝对活动。

但为了发掘这一活动的全部内容,我们就需要去剖析它,而且近乎要把它分解成许多单个的活动。这些单个的活动将是那一绝对综合的中介环节。

把所有这些单个活动都罗列到一起,我们就可以使统括所有这些单个活动的那一绝对综合所一下子同时确立的东西,宛然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一演绎的程序是这样的:

自我意识的活动是观念的,同时又全然是现实的。确立为现实的东西,通过自我意识的活动,也同样直接被确立为观念的;确立为观念的东西,通过自我意识的活动,也同样被确立为现实的。在自我意识的活动中确立为观念的东西和确立为现实的东西的这种彻底的同一性,在哲学里只能设想成是连续出现的。这是以如下方式进行的。

我们由以出发的概念是自我的概念,即主客统一体的概念,通过绝对自由我们将提高到这一概念的高度。于是对我们这些作哲学思考的人来说,某种东西是被那种活动设定在作为客体的自我之内的,但正因为如此,就还没有被设定在作为主体的自我之内(对自我本身来说,被设定为现实的东西在同一活动中也被设定为观念的),因此,在那种对我们来说已设定在作为客体的自我之内的东西也对我们设定在作为主体的自我之内以前,即在我们看到我们对象的意识同我们自己的意识相会合,因而看到自我本身已到达我们那个出发点以前,我们的探讨必须一直继续进行下去。

这一程序必定是由我们的对象和我们的课题决定的,因为,为了作哲学思考,即为了能使我们目睹那种在自我意识的绝对活动内的绝对综合的出现,我们就必须把这种在自我意识的绝对活动内绝对结合起来的东西——主客统一体——不断地加以分割。

2)这种探讨将依上面讲的内容而分成两节。我们将首先推演自我意识活动内所包含的绝对综合,随后就须找出这一综合的各个中间环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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