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晴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人,加上文化水平有限,即便是偶尔太阳打西边出来,捞起一本书看上几眼,也不过囫囵吞枣,看不太明白。可即便如此,燕晴却知道书是好东西。所以当初填充书房的时候,她挑选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书。昭和城中为数不多的书店内常年无人问津的冷门书籍,都成了燕晴书房里的摆设。

摆设而已,如同大多冒充文化人的体面人一样。

魏庆书看着书架上许多自己听都没听过的书籍,眼神里难免多了一分羡慕。自己的书房里虽然也有不少书,可大多四书五经之类。以前总觉得这些书极好,是文化的巅峰,可自任职县令以来,他才发现,那些经史子集,实在是中看不中用。论及实用之处,煌煌巨著《论语》未必比得上被燕晴塞在角落里的那本皱巴巴的《腌制酱菜秘法》。当然了,这话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万不能说出来。真若是说出来,世间文人,一人一口唾沫,自己也能被淹死了。

回头看了一眼专心吃饭喝酒的燕晴,视线落在她殷红的嘴唇上,魏庆书不由的怔了一下。

她的嘴唇上,沾满了油光,看起来很……

很香。

燕晴长得很漂亮,说是倾国倾城,亦不为过。特别是专心吃饭的样子,竟然给人一种恬静之美。当然了,长久相处以来,魏庆书确定燕晴跟“恬静”这个词毫无关系。以前,魏庆书觉得燕晴空有一张漂亮脸蛋儿,却是性情顽劣,实在可惜。如今想来,她即是男子,又是纨绔,哪有纨绔的性情不顽劣的?一切也就合情合理了。

燕晴好似察觉到了魏庆书的注视一般,用洁白贝齿咬着筷子微微转脸看过来。见魏庆书正盯着自己看,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探究。

魏庆书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下意识的避开了视线,低头看着手里的书,装作很认真的模样。待冷静一些,发现书没有被自己拿倒,更暗暗舒了一口气。

呵!

可笑。

他是个男子!

自己紧张什么呢?

怎么莫名有种做贼心虚之感?

自己又不是在偷书!

“你要找什么书啊?”燕晴忽然问了一句。

魏庆书愣怔了一下,又回头看向燕晴,见她已经不再看着自己,反而是抓着筷子扒拉着面前的一盘菜,心中竟是多了一分失望。“那什么……那个……哦,是关于河泥治理的事情……我要找一本这样的书,河泥治理的。”

“哦。”燕晴随口答应了一声,倒是没注意到魏庆书说的话有些语无伦次。

魏庆书迟疑片刻,又解释道:“隆江上次改道,就是因为咱们昭和这边的河段淤泥太多了。若是不想办法治理淤泥,即便今年清理过了,又把河水重新引回来,只怕过不了三五十年,隆江又要改道了。”他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心里琢磨着自己提这个做什么?燕晴不会感兴趣的。可为什么要让她感兴趣呢?她是男子,不再是自己的妻子了,自己没必要讨她欢心吧?不,就算是自己的妻子,自己也不必低三下四的……

“三五十年?三五十年后,你应当不在昭和了吧?想那么长远做什么?”燕晴随意的嘟囔着,末了又开了个玩笑,“媳妇还没着落呢,就开始担心找不到儿媳妇了?”说罢,想起两人尴尬的关系,才意识到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

媳妇原本是有着落的……

唉。

难怪她当初不嫌弃自己又穷又丑。

真正的女子,哪有不想找个如意郎君的呢?

只有常年不着家的人,才会不在意家的破败。

魏庆书心里嘀咕了一句,叹气道:“为官一方,当然要考虑长治久安。修河铺路,更是百年大计。只做糊墙匠人,做个表面功夫的话,恐愧对君恩。”

燕晴闻言,怔了征,又笑道:“清眸那边,叶流云和兰阳同意把隆江再引回昭和了吗?”

“没有。”魏庆书道。

“哦,那你眼下考虑河泥治理,是不是太早了?”

“呵呵,不早。”想到引河的事情,魏庆书也是有些犯愁,但还是强笑了一声,说道:“无论如何,隆江也要归流昭和。昭和连年干旱,民不聊生。长此以往,定生祸事。”

燕晴笑道:“清眸那边,算上隆江,有两条河。若是分走了隆江水,当也不至于闹旱灾。可问题是,得利于隆江的清眸县,肯定不会同意你将隆江引回昭和。你打算硬来吗?就怕到时候,不需要‘长此以往’,便要生出祸事了。”

“不至于。”魏庆书道:“清眸百姓真若是有这般血性,也不会纵容西戎贼匪为祸多年了。”

燕晴嗤笑一声,吸溜了一口酒,摇头道:“你真这么认为?”

“是啊。”魏庆书道。

燕晴放下酒杯,转过身来,看着魏庆书,笑道:“我问你啊。倘若有个十恶不赦的恶贼,忽然闯入你家,要你拿出钱财来。你会如何?”

魏庆书不解燕晴为何有此一问,突然被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盯着,更有些不自在。他赶紧避开燕晴的视线,认真思量了一番,这才说道:“论及武力,我是不行。真若是遇到这般悍匪,便只能暂且苟活,然后报官。”

“呵呵,那倘若你家邻居忽然来到你家问你要钱,还说不给钱就揍你。你会如何?”

魏庆书愣了。

不等魏庆书细想,燕晴又继续说道:“你是不是会下意识的与邻居争吵起来?邻居若是急了眼,对你挥拳相向,你也会还手,对吧?”

魏庆书沉默了下来。

他身为探花,虽不及高见睿智,却也是才思敏捷,很快就明白了燕晴话里的意思。沉吟良久,苦笑道:“是啊。可为何会如此呢?”

“因为你认为国有国法,认为邻居是守法的百姓,不敢真的杀了你。”燕晴笑道:“因为你认为悍匪不会忌惮国法,真的会杀了你!”

魏庆书一脸凝重,点了点头。“有道理。”

“所以啊,你若是真打算硬来,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不能是你自己去硬来。”燕晴道:“不如花点儿银子,请西戎人帮你动手。”

“啊?这样也行?”

“呵呵呵。”燕晴笑着又转回身子,继续吃饭、喝酒。

看着燕晴得意洋洋的侧颜,魏庆书又呆了一下。

她虽是男子,却比一般女子,还要美上几分,假若真是女子……

一念及此,魏庆书不由自嘲。

这世间,哪有什么“假若”。

收敛了心思,魏庆书认真想了想燕晴的话,又回想了一下自相识以来燕晴的所作所为——比如硬闯临关的事情,真算得上智勇双全——好吧,“智勇双全”的夸奖可能太过了。但她确实比自己有想法。古人云:大奸大恶之徒,必是大智大勇之辈。燕晴虽然算不上大奸大恶……或许,有件事情,可以向她讨教一下。迟疑了一下,魏庆书走到燕晴身边坐下。“殿下。”

“嗯?”

“高见说,昭和百姓要告我,秦王那边若是再做点儿动作,圣上碍于颜面,很可能要处置我——比如将我调离昭和。所以呢,我最好趁此机会,来个莽夫之行。”魏庆书说罢,又担心燕晴无法理解,干脆直白说道:“说白点儿,就是借口早晚要滚蛋了,便发一发狠,将昭和县的部分官吏,换上自己人。秦王那边认为我早晚要走,大概也会容忍我小小的折腾一下,应当会打算待到我离开昭和,再把那些官吏复职。”

燕晴歪着头看着魏庆书,问:“部分官吏?”

“是的。昭和三友肯定是不能动的。”魏庆书道:“只要底下人成了自己人,昭和三友,可徐徐图之。”见燕晴一脸鄙夷,猜测她应该是瞧不起高见的“谨慎”,魏庆书又道:“高兄的意思是,若是之前,我撤了捕快、典史等人的职务,昭和三友肯定会横加阻挠,多添麻烦。”见燕晴一直盯着自己看,魏庆书又有些莫名慌乱,说话也有些颠三倒四,“但也不宜太过,我是说眼下。若是把昭和三友也动了,怕是会引起他们警觉。对,眼下呢,反正我要走了,只要不太过,他们自是会懒得与我计较。事实上,高兄会跟圣上去信一封,陈述利害。想来圣上会顶住压力,将我留任昭和。届时,底下人已经换了一遍,唯有被架空的昭和三友……”

燕晴认真听着,时不时的点点头,待魏庆书把高见的策略讲述完了,才笑道:“挺好啊。没想到这高见还是有几分本事的嘛。”

“殿下觉得此计可行?”

燕晴随意的一笑,说道:“试试看先。”

“殿下认为此计不妥?”

燕晴咬着舌头,认真思考了一阵,才说道:“也不是不妥。只是……我觉得吧,昭和三友和秦王,但凡有点儿脑子,就不会容许你那么大动作的换人。就算是容你换了……皇帝可以派人保护你,但却不可能派人保护每一个你换上去的官吏。你懂吧?”

魏庆书皱着眉头,视线不经意的落在了燕晴抓着筷子的白皙小手上。“唔……殿下所言……有道理。”口中这般说着,心里却在惦记着燕晴的手。这般漂亮、小巧、柔软、白皙的手,竟是一个男子的手。

视线上移,划过燕晴平坦的前胸,落在燕晴脸上。

魏庆书又想起了状元公叶流云。

他原本以为如叶流云一般的男子,已经极为罕见了。可面前的燕晴,姿色上,更胜叶流云三分。

这世间,竟有男子生的比女子还要漂亮。

当真如妖孽一般。

“其实呢,与其换人,不如收买。”燕晴没有注意到魏庆书的眼神,只是抓着筷子夹菜吃。筷子上的这块脊骨肉,味道是不错,可就是太难啃了。肉长在骨头缝里,怎么个角度,都不好下嘴。燕晴急了眼,干脆将骨头拿在手里,使劲的想要把筋骨相连的地方掰开。没成想手上抓了太多油,骨头竟是脱手,朝着魏庆书这边飞来。

燕晴眼疾手快,下意识的叫了一声,急忙伸手去抓。

仓促之下,骨头还是掉了。

但燕晴还是抓住了什么。

“殿下!”来福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您怎么跑书房里了,害得我还……魏大人也在啊。”说话间,来福注意到燕晴与魏庆书挨在一起坐着,燕晴的手还朝着魏庆书这边伸了过来,也不知在做什么。

燕晴面无表情的收回手,清了清嗓子,拿起手帕擦拭手上的油渍,问来福:“有事儿啊?”

“哦,殿下,是有点儿小事儿。”来福也不拿魏庆书当外人,直接将县丞赵迁为难自己的事情说了。“殿下,那赵迁就是故意拿捏我呢,请殿下给小的做主啊。”

没等燕晴说话,魏庆书站起身来,红着脸说道:“你……你们忙,我有事先走了。”不等燕晴回话,便匆匆离开。

一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魏庆书才松了一口气,低头看看衣服上的油渍,呆了片刻,忽然抬手在自己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

想什么呢!

她可是个男子!

呼……

万恶淫为首!

切不可……

衣服脏了,该换一身。

魏庆书拿出一套洗好的衣服换上,又呆了呆,走到铜镜前,看了看镜中的自己。

唉。

长相不好也就罢了,穿的也这般不得体。

不过,魏庆书觉得,身为朝廷命官,讲究外在衣着实在不妥。

又收拾了一下,整理了心情,魏庆书出了房间,去了衙门里公干。时候已经不早,倒也没做太多事,天色便黑了。回来的时候,又想起寻找书籍的事情,迟疑了一下,走向燕晴的书房。

燕晴的书房里还亮着灯。

昏黄的灯光之下,有个身影,影影倬倬,当是燕晴。

魏庆书觉得天色已晚,再去打扰有些不合适……

转身欲走,却又驻足。

有什么不合适的?

都是男子,又岂会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自己又不是心怀不轨,而是要办正事。

对!

治理河泥可是大事,不能耽搁。

还有!

她说的“收买”之事,还要向她讨教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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