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月满云端。李初九抱着醉得不省人事的徐阳,将她放在床上,趁机吃了点儿豆腐,听着徐阳嘴里呢喃着“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笑着离开。

出了徐府,没走几步,身边就多了一人。

李初九笑道,“就知道你会来。”

荆十八也跟着笑,递给李初九一个月饼,“你嫂子做的,味道还是不错的。”

李初九已经酒足饭饱,但还是把月饼吃完了。看一眼天上满月,叹道,“想起了以前在山上的日子。三年而已,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真是怀念那无忧无虑的日子啊。”

荆十八却摇头,看一眼李初九,道,“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师父也不喜欢我,同门师兄弟里,也便只有你与我关系好。旁人,嫌我蠢笨,总欺辱我,我亦不喜他们。”

李初九想起了许多年前,几个师兄弟还是半大孩子时的趣事。哈哈一笑,道:“师父就那样,喜欢故弄玄虚的装……嗯,他对谁都很冷淡嘛。师兄弟么,那时候大家都还小,跟你闹着玩儿呢。我不还骗你吃过酸果子,害得你拉肚子嘛。”

“你不同,你就是跟我开玩笑,不是欺辱我……”

兄弟二人,聊着过往,沿着定军河畔漫步。

虽然夜色已浓,河面上,一艘艘画舫上,依然热闹。隐约间,有丝竹之声传来。眼神好的,还能看到船头窗口,那些你侬我侬的画面。

大河绵绵东去,杨柳翠翠环绕。河畔上,公子风流,女子多情。往来间还有银娘异女,或风度翩翩,仗剑行侠,不让须眉。或羽扇纶巾,温文尔雅,书生意气。或霓裳羽衣,风情万种,更胜红颜。

“真好啊。”烟花巷外,望月楼下,看着这花花世界,李初九感慨叹气。回想着记忆里那些称赞盛世太平的华词美句,盖世文章,竟终不及一个“好”字。

再看一眼身边这个自己最信任的,也是最信任自己的师兄,李初九想起了当初在玄门山上时问过荆十八的话。“世界这么大,你不想去看看吗?红尘那么美,你不想去享受吗?人生那么短,你不想去挥霍吗?”

也许就是这三连问,最终导致了心眼儿不太多的荆十八钻了牛角尖,逃离了玄门。在离开玄门之前,荆十八给李初九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只有三个字:“我去了。”

荆十八太笨了,靠着一身蛮力娶了妻子,却无法靠着一身蛮力养活妻儿。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他遭受了太多。算不上波澜壮阔,却依旧心酸。正如许多普普通通的人,一辈子不过庸庸碌碌,在酸甜苦辣中摸爬滚打。

荆十八告诉李初九,他曾经沿街乞讨,曾经为了妻子的性命跪地磕头,曾经为了孩子上私塾,在学堂里对先生低三下四的说着奉承的话……

荆十八告诉李初九,他活的很开心。

“你嫂子很贤惠,家里的事情,从来不需要我操心。荆轲那小子,顽劣了一些,但品性还是不错的。就是呆呆傻傻的,像我。若是能像你,便更好了。”

竟是有人希望自己的儿子像自己的朋友——很好笑,但李初九却依旧很感动。看一眼荆十八,李初九又想起了自己的师父。“那老家伙,虽然人品值得商榷,但眼光还是毒辣。我们师兄弟中,只有你这般性子,才能修炼得成《星辰灭》那般霸道秘术了。这天下虽大,真正能跟你正面抗衡的人,大概没有几个。”

“呵呵。”荆十八挠了挠后脑勺,“到底还是不如师弟——不如初九你。”他想起了李初九不让他喊师弟的话。

李初九笑道,“那倒是,哈哈。”

荆十八一点儿也不觉得李初九是厚颜无耻,反而觉得李初九这是坦荡不做作。又憨笑一声,说道,“初九,等哪天,杀了厉无咎,找到了护花铃之后,你怎么打算?”

“打算?”李初九愣了一下。

“是回山中继续修行呢?还是留在京城谋求富贵?”荆十八道,“相传,玄门秘术,其实就是修仙之道。你是个有能力的,若是专心修行,将来一定能变得很厉害,像……像仙人那样厉害。若是留在京城,也一定能大富大贵的。”

李初九陷入了沉思,他还真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看着定军河上一艘喧嚣热闹的画舫。画舫中,当是在举行一个酒会。一帮自诩风流之人,醉酒之后,左拥右抱的,定干不出什么光彩事来。

打算么?

或许就是人生理想吧。

人生在不同的阶段,总会有不同的理想吧。

曾经。

想过名扬天下,富可敌国。想过登高望远,指点江山。想过左拥右抱,沉醉花间。想过男耕女织,游戏田园。

此时此刻。

——我不屑成仙,也无意成魔。我只想在这尘世间,为所欲为!

……

中秋刚过,御史台的氛围有些松散,官员们嘻嘻哈哈,说笑着这几日的京中趣事。聊着聊着,便聊到了那日百官宴席上某某人做的诗词。都是同僚,免不得花花轿子人抬人。

专心整理各地来的大量奏折的徐阳,心里十分烦躁。

平日里,奏折中多是谈的正经事。哪怕是有御史的弹劾就是捕风捉影一般让人啼笑皆非,但好歹也算是尽职尽责。可今日里的奏折,竟多是阿谀奉承之言。有说普天同庆,当地百姓感谢君恩的。有说天现祥瑞,证明大晋王朝万万年的。有说当今天子仁明武德,堪比先贤的。亦有歌颂盛世,不让三代的。甚至有些普通言语都感觉不够用了,干脆用上了诗词。

好家伙,平仄都不对,都敢呈上来。

又听得一旁同僚吹嘘诗词,徐阳心里更是有气。

看那个粗通文墨,大字都不认识几个,靠着祖上荫福入朝为官的家伙,竟然也摇头晃脑的作诗。徐阳心里泛着恶心,忍不住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狗屁不通,做什么诗词!”

那官员兴致正浓,听得此言,登时脸黑如炭。“你……你说这般……说这般话!便自己作一首来!看看是不是比我强!”换作旁人,他肯定是要张口骂娘了。只是这徐阳,不好惹,却又不甘受辱。憋了半天,才说出这般话来。

一众同僚聊得正火热,听得争吵,一时都愣住了。一个个的,都惧怕徐阳那倔驴性子,不敢吱声了。

御史大夫呵呵一笑,打圆场道,“佳节已过,大家都收收心,把手上的公务专心做了。莫要让徐中丞一个人忙活。”

徐阳不理会御史大夫,瞪着那同僚,说道,“诸位知道,徐某对诗词一道,并不擅长,水平有限的紧。不过,在下的夫婿,昨日里赏月时,倒是即兴作了一首。不若今日便念出来,好教诸位知道自家水平到底有多烂!”

御史大夫察觉到火气太浓,赶紧试图劝几句,徐阳却没给她机会,直接念了起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念完了词,徐阳等了一会儿,对同僚们震惊的表情十分满意,又冷声道,“为官之人,沉迷于诗词,附庸风雅。实则与那嗜酒醉汉,嗜赌狂徒无异!南涝北旱,内忧外患!一个个的,都没看在眼里么?!”

……

御书房。

皇帝陈卓一边翻看着御史台整理出来的奏章,一边跟送来奏章的御史大夫闲聊着。“万民伞之类,八成又是州府组织而作,就不要劳师动众的送来京城了。”

“都是表面文章,但终归是善意,臣觉得,徐中丞建议斥责之言,不可取。”

“嗯,不理她便是。这个江州知府也真是会来事儿。哈哈,水涝退去,竟是朕仁明武德的功劳,与那些治水之人,都没什么干系了?不过徐中丞建议罢官,实在是有些过了。”

“江州知府为人圆滑了一些,但当地府治,还是极好的。”

“圆滑狡诈,都无所谓。能治理好地方便可。嘶,诚王竟然也来了奏章……嗯?请罪?家奴为恶、逆子不孝……自请免去王爵?这是几个意思?他那个儿子,蠢笨老实,能不孝到哪去?至于家奴为恶……就算真有其事,也不至于免去王爵啊。徐中丞竟然觉得应该同意?”

御史大夫笑了笑,说道,“恐是高处不胜寒呐。”

“嗯?”

“当年陛下庆生,诸王来贺。唯有诚王,因为骑马摔了腿,没能来京。也正因此,大晋王爵之中,唯有诚王,还是男子之身。坊间总有传言,说是天下不该由女子当国。”御使大夫小心斟酌着语言,“更有人认为,皇室之中,适合接任大统的,唯有诚王一人了。大概就是因为这些传言,诚王有些担惊害怕。”

陈卓苦笑一声,又看向御史大夫,道,“诚王是想多了,以他的本事,扶不上来。”

“呵呵,陛下所言极是。这天下,唯有圣上能坐……”

“不提这个。”陈卓打断了御史大夫的话,“你那句‘高处不胜寒’,总结的倒是极妙。”

御史大夫一愣,道,“陛下误会,这句话,并非臣所言。徐阳赘婿昨夜里与徐阳一起赏月时,兴致突来,作了一首名曰《明月几时有》的长短句,其中便有这‘高处不胜寒’一句。”

“哦?哈哈,初九竟然真会诗词?”陈卓立时来了兴趣。“你吟来,朕听一听。”

御史大夫为官多年,心细如发。立刻就敏锐的察觉到了陈卓语句中的问题。直呼“初九”,以及“真”那个字眼儿,实在是耐人寻味啊。不过,御史大夫只是装傻,并不点破,老老实实的念出了那首词。

偷眼看到陈卓沉寂在那诗词的美妙韵味之中,御史大夫小心的说道,“此长短句,颇有些仙气,更兼情意绵绵,洒脱至性。御史台中诸多同僚,都十分喜欢。听闻那钱忠亦是十分喜爱,更挥洒墨宝,说是要悬挂于书房。”

陈卓缓缓点头,“千里共婵娟……啧,这词真是绝妙。钱孝廉的字,更是龙飞凤舞,名满天下。写下这词,相得益彰啊。哈哈,朕都想要一幅了。”

“这有何难,臣替圣上要来便是。”

“哈哈哈,那朕可就不客气了。”

待御史大夫离开,陈卓又很认真的品了品那《明月几时有》,一时唏嘘,竟是直接书写下来。又欣赏片刻,对田恭道:“初九其人,当真是……高手应该有高手的风范,绝对不能轻易出手。没错,哈哈。”又想起御史大夫说这词是李初九跟徐阳昨夜赏月而作,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叹道,“看来初九昨夜的心情极好啊。”

看心情,心情好了,说不准就愿意出手了——这是李初九当初说过的话。

“千里共婵娟。”陈卓皱着眉头,低声呢喃道,“徐阳与他,近在眼前,岂会有‘千里’之说?这共婵娟之人,当与他远隔千里吧。呵,这小乞丐赘婿,莫非还有惦念之人?”

……

短短数日,李初九之名和那《明月几时有》便在京中传开。钱忠也是意气风发,因为她的字,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听宫里传闻,她写的那幅字,已经挂在了御书房中。

作为一个有些书生意气的小小御史,钱忠其实并不是很在乎名利。但不在乎归不在乎,没有人不喜欢。

一杯水酒,略做敬意。

“初九的诗才,真是让我惊叹。”钱忠感慨道,“一首《明月几时有》,足以让你在天下诗坛立足了。近几日,有不少书生才子,举办诗会,品鉴你这首长短句呢。想来,一定有不少人登门拜访吧?”

“可是愁死了。”李初九苦笑,“若非你今日来,我便早早躲出去了。”

徐阳有些愤愤,道:“一帮酸书生,为了一首诗词,如苍蝇一般。当年关绍力战反贼,功在千秋,也没见几个人拜访关绍。”

钱忠哈哈一笑,打趣道,“幸亏你是这般性子,又是堂堂御史中丞。那些书生,也是怕你的。不然呐,你家的门槛,怕是要破了。”

徐阳讪讪一笑,“确实如此。”

钱忠又跟李初九开玩笑,“我近日听闻,有书生说,你这词中,有惦念之人呐。那‘千里’之外,‘共婵娟’之人,是谁?从实招来。莫要背着羲和乱来呐。”她本就是个什么话都胡乱说的人。亦知道徐阳跟李初九并未圆房,徐阳总想跟李初九解除了婚事,所以倒也不担心二人因此恼了矛盾。

李初九哈哈一笑,本不想解释,但琢磨着被人传言自己“外面有人”,总也不妥,至少会让徐阳有些难堪。想了想,才说道:“君不知‘咫尺天涯’一说吗?就好比这大晋皇宫与外面,是近在咫尺,却又似远在天涯。以‘千里’二字,断言其人在远而不在近,肤浅咯。”

钱忠一愣,看向徐阳,大笑道,“虽是夫妻,却从未圆房。这咫尺天涯一说,也是贴切。一墙之隔,犹如千里。哈哈哈。”

徐阳跟着笑笑,看一眼李初九,欲言又止。

李初九倒上酒,“来来来,喝酒,不醉不归哈。”

这一次,钱忠倒是没有喝醉。

她还有约。

一帮才子,约了她赴诗会的。

作为徐阳的好朋友,钱忠自然不能让人认为徐阳被李初九公然戴了绿帽子。所以那“咫尺天涯”一说,便按照李初九所言,传了出去。担心弄巧成拙,也没有画蛇添足的补充什么。

让人认为李初九与徐阳有“距离感”,总比被误会别的要更好一些——毕竟,二人是奉旨“强婚”,有些“距离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有“共婵娟”三个字,亦说明李初九对徐阳,还是很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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