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纸泛着不怎么健康的黄色,似乎有些年头了。
上面的文字,倒是记载着一道奇怪却熟悉的菜肴。
“蝎尾狮香肠:取蝎尾狮背部上好的精肉……”
天呐。
雪拉很快意识到这是什么珍稀的存在了,她直接喊出了这张菜谱的名字。
“埃米乌斯的食谱,那位传奇厨子?”雪拉说这话的时候,眼皮子也不眨,“这张纸的确有年头了。”
劳伦斯点头,承认了她的猜测:“正是如此,我一个小商人,可没有那个本事享用蝎尾狮香肠。”
商人把他的想法一股脑倾泻出来。
作为走南闯北的魔物素材商人,蝎尾狮最值钱的几个部位,獠牙,翼膜和毒腺……大致要花上五百个金币收购,这些货物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
而剩下的部分……劳伦斯用不上——他建议布里昂伯爵把蝎尾狮脑袋取下来做成标本,还能提升作为贵族的威望。
剩下的肉,也可以不浪费,拿来做香肠吃。
(好可怜的大号哈基米~)
“这道菜的做法很复杂,一般的香肠也就是把肉切碎了放盐,裹上肠衣一煮完事;这道蝎尾狮香肠不行……”劳伦斯绘声绘色道,“这道菜要用上好几种香草和料酒腌制,我一个小商人怕是没有这等口福哟。不如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
“劳伦斯先生真是体贴。”雪拉暂时离开座位,提裙行礼,“这等大礼,我也是受宠若惊。”
布里昂伯爵也知道为什么。
传奇厨师埃米乌斯曾经是那位传说中的弗兰克大帝分部下,虽然指挥的不是军队而是厨房——但一支常胜军的力量,是通过食物来进军的。
人们都说,埃米乌斯在追随皇帝统一帕塔戈尼亚大陆的战争中,总结,归纳和发扬了一套大陆四方的美食。
换句话说,弗兰克大帝是政治上征服大陆的皇帝,埃米乌斯是舌尖和肠胃上征服居民的皇帝。
到了雪拉这个时代,埃米乌斯的食谱,是过了接近五百年的稀罕宝贝了!有一些常见的食谱广为流传,但还有一些,只存在于各个地方的秘密之中。
所以,每一张埃米乌斯食谱,都能在懂行的人手上卖到十个金币的高价。
十个金币啊!
这个概念怎么说呢。
罗伊和罗德里克在土地里埋头苦干一年,也就勉强算产出了宝贵的一金币,进了伯爵的账里。
雪拉主动撕碎的那条裙子,价值一百个金币,要前者工作一辈子才能偿还。
劳伦斯收购蝎尾狮的素材,开价五百金币,这笔钱足够重建被魔物摧毁的城镇并补偿死伤者的家庭了。
十个金币……不大不小的价值,却也弥足珍贵。
不过,这只是布里昂伯爵的个人想法了。对雪拉来说,它的珍贵程度,在另外一方面。
埃米乌斯的食谱,这是《史诗幻想传奇》的逆天游戏策划搞出来的东西,骗玩家开二周目三周目补充的游戏道具罢了。
每一个被发现和制作的菜肴,理论上都被称之为是“传奇菜肴”,制作出来增加的经验值是一般菜肴的两倍!
其食用效果更是技惊四座,令人high到不行啊。
穿越前,雪拉可是最讨厌这个玩意了,她一个速通玩家,集齐食谱这件事情未免过于无聊了。
但那些buff,真的让人眼馋啊。
就拿这道“蝎尾狮香肠”来说吧,这道菜虽然制作工艺复杂,耗时时间长。但给予的buff效果居然是——
“24小时内给予饥饿抗性50%,中毒抗性80%,灼烧抗性40%,伤害减免10%和短距离夜视效果”
相比于曲奇饼干这种一般食物,所给予的“短时间内给予暴击概率,暴击伤害和暴击效果翻倍”
简直就是个萝莉!
蝎尾狮香肠是个好东西,雪拉明白这一点,勇者未来的冒险或许会需要它。
但自己也不是勇者,制作它的目的就简单多了,只是为了得到足够的经验嘛。
然后用在刺客职业加点上,帮助勇者对付魔王……等到世界和平开一家餐厅。
感觉计划通。
埃米乌斯的食谱,是事半功倍的关键……
按照雪拉在上一世的记忆里,这一系列的道具需要勇者穿梭于各个城镇进行发现,而劳伦斯这样的小商人,也能提供吗?
雪拉对这点倒不是很能确定。
因为她的上一世是速通玩家,其实……从来就没有集齐过食谱。
总不能拜X灵月影宗的山头吧?
作弊可耻!
反正只是游戏,大不了战前一口气吃十道一般菜肴上buff嘛。
吃饱喝足,才能去冒险嘛。
总之,劳伦斯商人回馈的东西,其价值,不是表面上的十个金币——虽然上一世的雪拉记得某些游戏NPC的确按照这个价格出售埃米乌斯的食谱。
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劳伦斯点头致意。
感谢了这位善良而聪颖的商人之后,接下来的感谢对象,就是罗伊了。
这小子,还在埋头苦干和羊排比赛上了。
“吃得真香啊。”布里昂笑了,举杯恭喜,“罗德里克——你养了一个很好的孙子,不愧是,巴利赛赫老将军手下的兵。”
一听到这个名字,一桌人,来了两股声音。
反应最为激烈的自然是本来默不作声吃饭的林德家族骑士,他们发出了一丝谨慎的建议。
“伯爵大人……巴利赛赫将军的确是一个传奇,但是他……在法律上还是叛徒和卖国贼……”
布里昂伯爵耸肩,抿了一口酒杯:“我知道,但是这不公平,在战场上英勇作战勉强捡回一条命的是叛徒和卖国贼,那么坐在诺森尼亚王宫里的又是什么酒囊饭袋?”
这句话,不可谓不霸气。
劳伦斯埋头喝酒,装作没听见。
他又不是诺森尼亚人,而是西之王国维斯坦尼亚的尼尔斯人——何必掺和这件事情呢?
但骑士们的顾虑也是真的,巴利赛赫在王都里依旧是个禁忌的名字,本人可能还在王国的街道里四处乞讨,被世人看作是瞎了眼的落魄乞丐。
一大把年纪,却要遭受如此酷刑,的确令人寒心。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骑士们也在乎自己的饭碗,如果林德家族族长的篡逆之言被有心人听见了呢?
“怕什么?我林德家一个乡下小贵族,酒喝多了而已,来来来,满上!”布里昂哈哈大笑,不以为然。
老爹啊……雪拉忽然心底对他的观感又好了许多。
毕竟是巴利赛赫……那个传奇英雄单位NPC。
如果自己不是穿越为一般的女仆角色,而是勇者的话,那肯定是要速速抱上巴利赛赫这位“行走的金手指老爷爷”的大腿啊!
勇者的主线故事,和他息息相关……甚至也包括了勇者的一条后宫线。
自己目前能做的,也就是在罗伊未来成为勇者,遇上巴利赛赫前,能稍微刷一点好感了。
另一股声音,自然来自于罗德里克,巴利赛赫的旧部。
这位铁打的老人首次蔫吧了起来,仿佛一瞬间老去了十岁。
终于有人,接纳了他的苦难吗?
人到了这个年纪就是喜欢回忆,那场失败的会战,四个王国的牺牲流血,魔族的胜利……
不堪回首啊。
“败军之将,不必夸耀。”罗德里克低头,十分不好意思地接受伯爵的夸赞,“我只是一个兵,不想把自己的一身手艺荒废了。我的孙儿,让各位大人见笑了。”
“什么叫做见笑,你的孙子可是救了我闺女的英雄。”布里昂伯爵单刀直入,“你有没有兴趣,来我家庄园做教头,你的孙子罗伊来庄园里帮忙当差打杂,也是好事。”
罗伊的眼神一闪,不知道是好是坏。
但当他的灰色眼眸和雪拉的金色眼眸对上的时候,一切就安静了。
他开始期待了。
她也是。
除了林德家族的骑士——让一个“低微”的佃农老头子当教头?这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