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想过自己能走到上架这一步。
我对每一位读者感激涕零。
其实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数次想过放弃,因为我发现有点东西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写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甚至写这篇感言的时候我的脑袋都是空空的(笑)
不过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我最近养成一个习惯,偶尔有灵感迸发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要把它记录下来,或是笔记,或是录音。
因为我发现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天马行空的少年,他总是有无数有趣又无厘头的想法,每一个都是不可多得的珍宝,只要他想,随便就能掏出来一大堆。
但现在的我做不到,我只能把每一个来之不易的灵感都收藏起来,好不让他消逝在我无趣的生活中。
让我能继续把这本书写下去。
其实我想过我未必要走这条路,我从来和文艺范不搭边,语文也没考过一百二,我未必要在我不擅长的领域死磕。
可我就是想写。
我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我能靠写作逃离生活的桎梏,那时候的我会不会庆幸今天的自己没有放弃?
从前那个在自习课上只用纸和笔就能洋洋洒洒写几万字的我会不会为此感到骄傲?
再次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感谢责编的赏识,让我拥有对得起自己的机会。
我的第一本书已经失败过一次了,我写了四万字,放弃的原因是我发现那本书写的真够烂的,我写不出我想要的水平,无奈放弃。
后来我又想,有哪位作者一开始就能写出心中想讲出来的故事呢?不都得走一段弯路吗?
我未必不能先写一个烂一点但是长一点的故事,就算看起来像无病呻吟,小学生作文,但至少它能拥有一个结局。
于是啊,我那天决定。
好吧,开本新书吧,再烂我也写完,没人看我也写完,有人骂我也写完,就算一天憋不出一个字我也写完。
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我需要一个配角,灵机一动,不如就把第一本的遗憾给它圆满了吧。
于是我把第一本书里的主角加了进来,他叫陆欢,性格和现实的我很像,喜欢耍嘴皮子,不看场合开玩笑的性格偶尔有点让人讨厌。
哈哈。
这本书就这样开始了。
那天我坐在桌子面前下定决心时,心里刚好有一个故事,手边正好也有一支笔。
你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PS:前段时间有读者喷过关于剧情和文风的问题,我在此作出解释。
关于剧情,收莫宁为徒那段劝退了不少人,我承认我当时脑子一抽就这么写了,但是现在要改的话就要大刀阔斧的删改很多东西,实在是做不到,深表歉意。
至于文风,这个东西各花入各眼,我很难改也改不过来,将就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