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

这是林乐恢复意识时的第一个感觉。

不是那种被刀划过的锐痛,也不是撞到桌角的钝痛——是一种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被人一寸寸撕碎的痛。像有什么东西曾经把他整个拆开,又粗暴地拼回去。

他猛地睁开眼睛。

灰白色的天空压下来,看不见太阳,但光线刺得他眼眶发酸。他躺在一片碎砖瓦砾中,后背抵着某块尖锐的水泥板,呼吸时胸腔里有细微的撕裂声。

林乐撑着地面想坐起来,手掌按下去,触感不对。

不是碎石的坚硬,不是灰尘的松软——是一种黏腻的、带着余温的湿润。

他低头。

手掌按在一滩半凝固的血迹上。血迹从身下蔓延出去,在碎砖上拉出一条歪歪扭扭的轨迹,一直延伸到三米外的废墟堆。那里露出一只手。

人手。

灰白的、僵硬的、指节蜷缩成爪状的手。

林乐的呼吸停了一瞬。

他认得那手背上的伤疤。三年前切菜时留下的,缝了七针,拆线那天他还笑着说“这疤挺酷”。

他自己的手。

他猛地抬起自己的右手——完整、干净、掌心有一枚黑色的时针图案正在缓缓转动。

再看向那只手。

还在。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重新睁开。

那只手还在。

“惊喜吗?”

声音从脑子里直接响起来,不是听见的,是像念头一样浮现的。低沉,带着点慵懒的尾音,像刚睡醒的人在打招呼。

林乐没动。

“不说话?那换个问法——”那个声音拖长了调子,“林乐,你还记得自己怎么死的吗?”

记忆在这句话里炸开。

兽潮。

那天是灾变第一天,四月十七号。早上七点零三分,警报响的时候他刚把叶梅儿送到校门口。她回头朝他挥手,说“晚上见”。

晚上见。

他没有见到晚上。

兽潮从城市东边涌过来的时候,他正往回走。第一波是小的,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蟑螂,速度快得看不清。它们从巷子口涌出来,爬过墙壁,爬过电线杆,爬过——爬过那个没来得及跑进超市的女人。

然后他转身就跑。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知道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最后他摔在一堆建筑垃圾上,回头,看见那些东西铺天盖地地压下来。

最前面那个东西的脸——

林乐闭上眼睛。

最前面那个东西的脸,是叶梅儿的脸。但眼睛是紫色的,嘴角的弧度不是笑,是某种更诡异的、模仿笑的表情。

它没有咬他。只是看着他。

然后后面的东西涌上来,把他撕碎了。

林乐猛地睁开眼,大口喘气。

“反应不错。”那个声音带着笑意,“大多数人这时候会直接疯掉。你比我想象的……有趣一点。”

林乐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像砂纸:“你……是谁?”

“我?”声音顿了顿,像是在思考怎么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多米尔。至于身份——你们人类喜欢管我叫‘死亡灾厄’。不过别误会,我不是来收你的。恰恰相反。”

掌心的黑色时针微微发烫。

“我给了你第二次机会。”多米尔说,语气像在宣布一个游戏规则,“惊不惊喜?”

林乐看着那只手——废墟堆里的那只,自己的那只。又看了看自己完整的、正在发抖的右手。

“为什么?”

“好问题。”多米尔似乎很满意这个提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现在?为什么给你第二次机会?”

祂顿了顿。

“因为我想看看——人类面对死亡的时候,到底会不会有不同的反应。”

林乐没听懂。

“你们人类很有趣。”多米尔继续说,语气变得像在自言自语,“死到临头的时候,有人哭,有人骂,有人求饶,有人发呆。但你知道吗?我见过几千亿次死亡,从来没见过两个人用完全相同的方式面对它。”

“所以呢?”

“所以我很好奇。”多米尔的声音靠近了一点,像是凑到他耳边说话,“如果给你七次机会,你会怎么用?每一次死的时候,你会想什么?每一次活过来,你会做什么?”

林乐沉默了几秒。

“叶梅儿。”

“嗯?”

“那个……用叶梅儿脸的东西。它是什么?”

多米尔笑了一声,不是嘲讽,是那种“果然如此”的笑。

“你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想她?”祂说,“行吧,告诉你——那是诡计灾厄,穆德艾斯。祂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借用快死的人的身体,看看这个世界。至于祂为什么用她的脸——”

“够了。”

林乐撑着地面站起来。腿在发抖,但能站住。

“她在哪?”

多米尔没有回答。

林乐又问了一遍:“叶梅儿,她在哪?”

沉默。

然后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少了些玩世不恭,多了点认真:

“林乐,你知道今天是第几天吗?”

林乐摇头。

“灾变第一天,四月十七号,你死在兽潮下。”多米尔说,“现在是七月二十三号。”

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你在哪?”

林乐看着自己的手。

“你在‘不存在’的状态里。”多米尔替他说了答案,“你死了,但没完全死。我花了三个月把你的碎片从各个角落捡回来,重新拼成现在这样。疼吗?应该疼,毕竟少了几块。”

“叶梅儿呢?”

多米尔叹了口气,像是拿他没办法。

“她?”祂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这三个月里,你是我唯一复活的个体。没有别人。”

林乐没再问。

他转过身,看向废墟堆里那只手。属于三个月前的自己,属于那个没能跑过兽潮的普通人。

他蹲下来,捡起一块碎布,盖在那只手上。

然后他站起来,看向远处。

城市的轮廓已经不存在了。高楼塌成堆,街道被碎石和锈迹覆盖,偶尔能看到几具——不,不能看。

但有一件事他看得很清楚。

在废墟的缝隙之间,在倒塌的广告牌后面,在那些扭曲的钢筋水泥深处——

有东西在动。

很多。

“别急。”多米尔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有七次机会,慢慢用。先去找你想找的人,做你想做的事。反正——”

祂顿了顿。

“反正你会死很多次。不差这一时。”

林乐没有回答。

他开始往前走。

他不知道往哪走。不知道叶梅儿在哪,不知道幸存者在哪,不知道这世界还剩下什么。

但他知道一件事。

那个用叶梅儿脸的东西——那个“诡计灾厄”——它最后看他的那一眼,不是在看猎物。

是在看一个“有趣的东西”。

他要知道为什么。

他走了大约十分钟后,经过一处坍塌的便利店。门口的招牌歪在地上,上面的字已经看不清。

但他看清了另一件事。

门口的灰尘上,有人用手指写过字。笔迹很新,最多一两天。

三个字:

“她在——”

后面被什么抹掉了,只剩下模糊的痕迹。

林乐蹲下来,盯着那些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身后,风卷起灰尘,把那三个字一点点盖住。

掌心的黑色时针,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转动了一格。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