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五十四岁的我回到故乡,人们视我为十恶不赦的撒旦——我应高兴才是,我同《罪与罚》里的主人公并非一路人——我故非我,但我既名我。

我承载了人们的记忆,我为我罪有应得而真切地感受到幸运。可我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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