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你的右脸?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有人拿走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

你就同他走二里。

一言蔽之,我是这本自传的作者,于1997年出生。

今天是5月29日,审判是3月1日开庭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年的3月有31天,4月是30天,也就是说,自审判到现在已经过去了90天。31+30+29=90,是的,我没有算错,确实是90天,毋庸置疑。

我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这本书主要记录我的所见所想。我写自己的卑鄙龌龊,也写自己的善良品行。我不会编造善举,更不会隐瞒恶行。您在书中会看到一个货真价实的我。正如某人所言: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

现在,我亲手写下这些文字,或者说,写下这部自传——用我手上的这支笔——一支极其普通的笔,不是钢笔,不是铅笔,两块钱一支,便宜且好用的油性笔。

白石龙也说我不能永远把自己关在笼子里,三叶说我应该握住她的手。“你不能要求花瓶一直保持原样。”“缺了口的杯子也能装水。”他们说的对。对于拼命想帮我修好花瓶的行为,我十分感激。“为什么非要从悬崖往下跳?为什么不抓住救命的绳索?”可我有什么办法?我做不到。不,我不能,也不想这么做。生命可以有无数种活法,但我别无选择。“悲剧是可以挽回的?”当然可以,但,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有些读者会认为我从开头到现在一直在讲废话。有这种感觉十分正常。事实上,这些文字并不是写给你们看的。除了写给我自己以外,这些文字主要是写给一帮老头子看的。

2015年8月14日凌晨,我给某杂志举办的短篇文学奖投稿。刚投完稿的我激动万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一秒都静不下来。在望眼欲穿地等了大半年后,终于,比赛结果公布了。

可想而知,由于评委的水平实在太低,我的文章没能获奖。

“去他娘,评委们一个个的都是瞎子,眼睛都被牛粪糊住了。”我气得想杀人。

后来,不服气的我又接连投稿多家出版社,每次都石沉大海。

每次投稿我都断言,自己的小说是史上最伟大的小说,这次也是如此。身为这部自传的作者,我再次强调,自己笔下的文字句句属实,绝无半句虚言。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