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正面收到红衣女鬼,不对,应该说是尝云的回答。
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个字,但对于林凡来说,却代表他求生之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
“很好听的名字,那我们现在应该算是达成合作了对吗,你暂时保护我的安全,然后我帮你找到,害死你婆婆的凶手。”
典型的偷换概念,毕竟林凡一开始只是说尝云放过他的话,他便会帮尝云找到杀人凶手,没提到第二个保护他的概念。
不过为了活命,林凡只能这么说。
这屋子里的东西他可不敢再拿了,但鬼倒是能想办法拐走,没有能给他保命的物件,有一个能让他保命的女鬼也不错。
况且这两个条件,在林凡看来也不算相差甚远,属于相辅相成的那种。
他要给尝云找到杀人凶手,自然要有一定的时间,要是太早死在清雨手里的话,他想活命的愿望落空了,尝云想找到凶手的夙愿,也没办法完成。
他活下来是完成尝云夙愿的前提,至少林凡是这样认为的。
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有没有看穿林凡的小心思,沉默是今晚的古宅,尝云就只是站在原地,一双暗红色的眼睛,紧盯林凡。
似乎是在考虑该不该相信他。
嘴角向上扬起三十度,林凡尽量露出一个阳光开朗大男孩的笑容。
说实话第一次被一位红衣注视这么久,林凡挺慌的。
这种感觉特别像一位大学生去一家公司应聘,做完自我介绍,下面的面试官开始低头窃窃私语的等待。
不同的是工作面试不上,大学生大不了沮丧一会,再去别的公司尝试,林凡要是面试不上,后面的小命就没了。
一个目的是为了赚钱,一个目的是为了活命,简洁明了。
煎熬的等待,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按照林凡的估计,大概有七八分钟的样子,尝云眼眸转动,视线放到林凡手上的人皮纸上。
没有出现回答的血字,她的身后涌出一阵红雾,将整个人包裹,少女窈窕的身影消失在红雾当中。
旋即这股红色的雾气,飘到了林凡身边,准确来说是飘到了林凡手上的人皮纸上,快速的渗透进去。
本来泛白的人皮纸,表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鲜艳如血,没有了一开始诡异的气氛。
此时林凡手上拿着的不像是一张人皮纸,更像是一份血色的情书。
“七天。”又是两个字。
林凡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很快,现在的情况不用猜也知道,尝云同意了他的说法,依附在了人皮纸上。
七天,恐怕是尝云给他的一个时间限制。
七天以内,尝云可以护他周全,七天以后,即使清雨不出手,恐怕尝云也会对他进行制裁。
为了活命,所以作死,好熟悉的一套方案啊。
默默松了口气,林凡不再理会脑子里的胡思乱想。
小心翼翼的捏着人皮纸的一角,用一种商量的语气问道:
“尝小姐,七天时间会不会太短了,我们现在只知道一个名字,凭借这点线索,想在七天的时间,找到一个人,会不会太困难了?”
“五天。”这次没有犹豫,人皮纸上很快出现了尝云的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
讨价还价失败,损失两天寿命,现在林凡的剩余时间是五天,这点时间,用来安排后事,应该是足够了。
强行忍住想扇自己两个耳光的祈愿,林凡捡起地上快没电的手电筒,默默离开了这间屋子。
至于房间里老妖婆子尸体的事,他问过尝云,对方表示不用动,林凡也没问人家打算要怎么处理,反正他过来的目的已经达成了,这事跟他没关系。
作为一个红衣厉鬼,尝云的办法,肯定比他想多,林凡花心思去关心这些,纯粹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经过今天这事,他也大概明白了与尝云相处的方法。
她说,他做,生活便能安然无恙。
排除不喜欢说话这一点,尝云这位红衣厉鬼,倒是挺符合林凡的心意的,至少不会像另外一位一样,随时惦记着要他的命。
“四点三十七分,这个时间点回去的话,想打车回去的话,恐怕不大现实。”
按照记忆,林凡把偷来的东西,全部放回原位以后,终于是离开了这栋差点要了他命的四合院。
外面的天色不知道是不是地势原因,依然是一片漆黑。
林凡举着手机照明,按照来时的路,一步步朝着村口靠近,打算彻底离开回门村。
到底是拐骗了一位红衣厉鬼,他现在走路的底气都不大一样,不再战战兢兢,一边走,还一边能慢悠悠的打量村子的风景。
荒废的土房,废弃的棺材,路边时不时出现的纸灰,嗯,果然不管怎么看,都有种恐怖的意味。
“尝小姐,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你们死后,化为厉鬼的话,也是待在人间吗?”
决定不再去看这些渗人的景象,林凡打算跟刚骗来的保镖交流交流,算是拉近感情吧。
“地狱。”回答一如既往的简洁,反倒是引出林凡更多的疑惑。
“地狱?地府的意思?那,为什么你们能......”林凡其实想说,那为什么你们能到阳间来。
但感觉这么问又有些不大好,所以没问出口。
“坍塌了。”不过尝云毫不不介意,主动给出林凡回答。
“坍塌了?地狱坍塌了吗?”想到自己宿舍出现的那封信,林凡感觉自己好像卷入了某个不得了的圈子。
这次的疑问没有得到尝云的回答,林凡没再追问,收好人皮纸后,他忽然发现,前面他进村时的路,出现了几束灯光。
惧怕尝云的爆发,村子里的人,晚上根本不会出来。
这是林凡在老妖婆的口中,得知的信息,现在天还没亮,除了他,应该没有人敢在村子里晃。
难道是外面过来的人?
没有关掉手机照明,林凡能看见他们,对方肯定也能看见林凡,现在隐藏,反而有种欲盖弥彰的意思,不如直接大大方方的走过去,一探究竟。
毕竟他有红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