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魔王的青年意识渐渐清醒,剧烈的头痛感使得他不敢起身。

伸手摸了摸脖子,并没有什么异样,举起双手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手掌上的纹路,又扣了扣指甲缝扣下一层泥来,两只捻了捻确认,放在鼻子下仔细闻了闻,闻到熟悉的臭味后又掰了掰手指,所有的感官都很真实,无论怎么看,眼前的一切都不似虚幻。

某罗姓魔王啧啧称奇。

“还真是主观纯在的世界啊。”

“你不是早就猜到了么?”

不知何处传来的声音说道。

“据我所知,做梦的时间流速跟现实是不同的,所以,现在我的时间流速跟你的时间流速比例是多少?”

“你觉得时间是什么?”

“我物理学得稀烂,你问我这个?”

“主观世界你还在乎物理是什么东西?”

“唔……有道理。所以,我猜所谓的时间就是空间运动的……投影?物质、精神、能量,这三样东西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但又难以倒转,故而时间看上去无法逆转……人通过光来观测事务的变化,唔……光是信息传递的媒介,那么声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因为现在我们处于统一视角,还有同样的观测媒介,所以我们的时间流速是同步的?”

“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的身体只有精神在变化,其他部分都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所以我的时间是暂停的。”

“你开挂了。”

“对,我被‘封号’了。”

罗某人咧嘴一笑。

“那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从你被斩首开始算,应该已经过了七年,前不久我感觉到有人拔剑开天,寻木好像断了一截。你的绝地天通好像也不过如此。”

“我觉得不是我的问题,是建木的问题。”

“可是你的脑子告诉我,你觉得绝地天通没成功。”

“嘿,偷窥别人的记忆是可耻行为!”

“我问了你的脑子,它没有拒绝,我就当它同意了。”

“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说这种话?我以为你是个老古董来着。”

“我从你的脑子里学的,还有,你的脑子告诉我,你以前有个外号叫做外星古董小老头,我觉得这个外号还挺可爱的。别误会,这不是告白,我知道你偶尔觉得自己可能喜欢男人,我觉得你应该是喜欢女人的,只是你脸皮不够厚,也没有哪个女人倒追你……竟然因为这种事情就开始喜欢坏女人,你比我想得更幼稚。”

“……男人至死仍少年,幼稚点有什么错?”

“你不觉得,现在是你难得的,可以肆无忌惮地当一个禽兽的大好时机么?”

“别转移话题!”

“我觉得你在逃避你想当禽兽这件事,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你正常点,我害怕。”罗某人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背生寒意。“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人狠话不多的霸总,没想到你竟是如此闷骚的崽种。我对你很失望。”

“你知道的,我这老人家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冰原成千上万年,好不容易有个能说话的人,自然话就多了点。这样跟你说话自然也是跟你的脑子学的,毕竟我这种老人家被关了那么久……你也能理解的,对吧?”

“为老不尊,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可恶,人过四十就该死,尤其是你这种倚老卖老的老毕登,不死也该枪毙!”

“虽然我手里的权柄没你的那么好使,但我觉得枪毙应该杀不死我。”

“……没关系,你的权柄比我的帅。”

罗某人终于想起了自己那不太方便使用的权柄,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很好,跟自己想的一样,死在花街,“重生”也在花街。

“现在,天黑请闭眼。”

罗某人挥了挥手,于是,名为引力的臣子向它的王献上了自己的忠诚,即便某位老人家催动他名为光的奴仆,也无法再探查到罗某人半点身影。

老人家沉寂了不知多少岁月的八卦之心,几百年里都没得到满足。

或许,罗某人在那记忆逐渐残缺的几百年里,当真成了一只禽兽。又或许,软弱的魔王大人,即便在自己无拘无束的乐园里,也维持着他伪君子的道貌岸然。

但不管怎样,罗某人都在孤独寂寞中度过了这几百年的春秋梦。

罗格好像做了一个梦。

这种感觉很奇妙,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叙说。在梦醒的第一时间,罗格便忘了梦中的一切,只记得自己昨夜好像在桥上吹着江风看人钓鱼。

或许是因为仲夏夜的江风吹得实在是太过舒服,原本只是路过随便看一看的罗格又去买了几瓶酒,白的黄的不知道喝了多少,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等到罗格终于觉得困乏想要回家睡觉的时候,一个白衣飘飘的女人突然出现了。

罗格有些记不清女人的相貌,那女人应该是很好看的,但是漂亮的女人往往很危险——罗格看到那女人恐女症发作下意识就想走,可那女人却突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掌将他从桥上推了下去。

罗格溺水了,听着江水潺潺流动的声音,罗格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不是罗格第一次溺水,上一次溺水是罗格坐在船上主动跳水,流动的江水似有一种魔力,令罗格感到无比安心,想要永远的沉入其中,上一次罗格很快就被人捞了起来,罗格没能仔细去感受那种在水中沉寂的感觉,这一次罗格终于能好好感受一番。

但很可惜的是,这一次罗格哪怕有再怎么美妙的感受,都没法把这种感受记述下来了——这也是罗格时隔多年没有再次主动跳江的原因。

在被江水拥抱的静谧中,罗格缓缓失去意识,陷入了黑暗的怀抱,在最后的清醒时分,罗格突然想起了某个诗人。

那诗人说:“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

似是漫长的黑夜终于过去,罗格听到耳旁有人低语:

“又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 。

“我们醒了,却知道我们原是相亲相爱的。”

于是,罗格睁开了眼,从长眠中苏醒。

罗格身处一具棺椁之中,棺盖已被热心人士移开,罗格撑起僵硬的身体坐起身,借着棺椁上镶嵌的夜明珠的光线左右观察了一圈。

这里应当是一间墓室,墓室内并没有什么在自己耳旁低语的人,除了自己的棺椁外还有另外两具棺盖打开的棺椁,以及作为陪葬品的一些甲胄、兵刃、金银玉瓷等值钱的财物。

墓室外时不时传来嘈杂的叫喊声,除此之外还有枪声与金铁交击碰撞的声音,罗格仔细听了下,大致听出是有人强闯考古现场。

自己怎会突然出现在这种地方?

这是罗格来不及去想的问题,因为罗格发现刚才醒来时自己手中握着的两把雁翎刀上沾满了鲜血。自己的额头痛得不行,伸手去摸,也是满手的鲜血。

合理且大胆地推测一下,自己的穿着一身黑,身上也没有什么证件,肯定不是什么考古人员,那便很有可能是个强闯考古现场的贼了。

大概率还是一个被现场工作人员发现,一路逃进墓室,稀里糊涂撞到头昏死在棺椁里的悍匪。

虽然疑点还有很多,但这个推测非常合理,自己现在该考虑的事情,就是先跑了再说。

于是,悍匪罗格带上了两把雁翎刀,从棺椁里爬出,听到外面暂时无人靠近,又在墓室里找了找看看有没有什么能用得上的东西。

另外两具棺椁是空的,那就只好去看看陪葬品——很好,第一次把自己当贼,除了武器还真一时半会想不到有什么东西有用,陪葬品里倒是有亿点让罗格很心动的矛枪槊戟,可惜这些东西不适合逃跑的时候带。

罗格又看了看甲胄,扎甲不够帅不考虑,鱼鳞甲带上兽吞看上去很重,虽然很帅,但也只好放弃,剩下的山纹甲倒是看上去又帅又不怎么重,罗格果断伸手去拿山纹甲,又发现一整套山纹甲不仅不轻,穿戴起来还很繁琐。

害怕被抓的罗格只好忍痛放弃了山纹甲,又去看那些金银玉瓷等值钱玩意。这墓室的主人生前一定是大富大贵位极人臣之人,陪葬品各个不嫌大,最小号金酒盏都是不方便携带的大小——方便携带的首饰大概是直接放进棺椁里的,但此时三具棺椁里都是空空如也。

最后,罗格只带走了两把雁翎刀,好在外边上百号人打得很起兴,刀剑相向都是客气,手枪也在支援抵达后变得毫不起眼起来,现场四处火光四射,自动武器的热情让罗格直呼不敢看戏,趁着这些人恨不得把对方狗脑子都打出来无人注意到自己,罗格快速找了个没什么人的方向溜了出去。

一路不知跑出多远,罗格终于见到了铁皮围墙,用刀子砍开一个口子之后,罗格偷了辆看上去最帅的自行车连夜奔逃。

倒也不是罗格对因为紧急赶到现场支援,没有拔车钥匙的其他车主的帅气机车以及越野吉普等车不感兴趣,而是罗格压根就不会驾驶机动车。

不过,自行车显然不是紧急前来支援的车主的座驾,为什么没有上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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