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验考察的唯一直接的对象是主观的东西(§ 2);因此作这类哲学思考的唯一官能是内在智能,而且这类哲学思考的对象和数学对象的性质不同,它不可能成为外在直观的对象。数学的对象当然和哲学的对象一样,也不是在知识之外存在的。数学的整个存在是建立在直观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数学也只是存在于直观之内,不过,这种直观本身是一种外在的直观。此外,数学家并没有直接和直观(构造)本身发生关系,而只是和被构造的东西发生关系,被构造的东西自然只能是外在地展示出来的东西,然而哲学家却只注重构造活动本身,这种活动是一种绝对内在的活动。

2。不仅如此,如果先验哲学家的对象不是自由地创造出来的话,它们就根本不会存在了。人们不能勉强地作这种创造,就像人们不能由于从外部描绘某一数学图形而勉强地从内部直观这一图形一样。虽然如此,如果说一个数学图形的存在是以外在智能为基础的,那么一个哲学概念的全部实在性则仅仅以内在智能为基础。这种哲学的全部对象无非是理智按照一定的规律所进行的行动。这种行动只有通过自己固有的直接的内在直观才能理解,而这种内在直观又只有通过创造才是可能的。但这还不够。在作哲学思考时,人们不但是考察的客体,而且同时还总是考察的主体。因此,理解哲学需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人们必须进行一种持续的内在活动,进行一种持续的创造活动,创造理智的那些原始行动;第二,人们必须对这一创造活动作持续的反映。总之,人们必须既是被直观者(创造者),同时还是直观者。

3。由于创造和直观这样不断二重化,对象就会成为其他东西所无法反映的。这一绝对无意识和非客观的东西之被反映只有通过想象力的美感活动才是可能的,这一点这里还不能加以证明,但以后就会得到证明。不过,从这里已经证明的东西中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一切哲学都是创造性的。由此可见,哲学和艺术一样,都是建筑在创造能力的基础上的,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创造力发挥的方向不同。因为艺术的创造活动是向着外部,以便通过作品来反映无意识的东西,反之,哲学的创造活动则直接向着内部,以便在理智直观中反映无意识的东西。因此必须用来把握这类哲学的真正智能就是美感智能,正因为如此,艺术哲学才是哲学的真正的工具论(§ 3。)。

超脱凡俗现实只有两条出路:诗和哲学。前者使我们身临理想世界。后者使现实世界完全从我们面前消逝。我们看不出为什么对哲学的了解恰恰一定要比对诗的了解更为普及一点,尤其是在那类或因死记硬背(直接戕害创造性东西的莫过于此)或因从事死板的、毁灭全部想象力的思辨而完全丧失了美感官能的人们中。

4。虽说人们也许可以问一下,对于那种要求最可靠信念(确信事物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人来说,还有什么别的信念可能是神圣的,但我们不必在关于真理感以及全然不顾后果之类的口头经上自费时间。我们宁可再看一看普通知性的所谓要求是什么。

除了任何研究课题都有的要求、即给以圆满的解释而外。普通知性在哲学方面根本无所要求。

重要的决不在于证明普通知性视为真实的东西似乎真实,而只在于揭示它那些迷误的不可避免性。我们坚持认为,客观世界不过是使自我意识(我在)成为可能的一个必要限定条件而已;如从这一观点本身再引出普通知性所持观点的必要性来,那对普通知性来说也就足够了。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只需要打开我们精神活动的内在推动机,揭示必然的表象活动的机制,而且也需要指明,究竟由于我们本性中的何种特性,我们才有必要把那种只在我们直观活动中有实在性的东西反映成某种在我们之外存在的东西。

如果说自然科学把自然规律精神化为理智规律,或把形式的东西附加给质料的东西,就从实在论中得出了唯心论(§1。),那么,先验哲学把理智规律物质化为自然规律。或把质料的东西附加给形式的东西,就从唯心论中得出了实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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