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节

星月河流域的资源只有这么多,要么奴役他人,要么被他人奴役,就算是我身边这两位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在这里生活多年以后,也不会再有妇人之仁。

“出兵是无法避免的,问题不过是让谁去,派多少兵马的问题。

虽然解决这些骨骨人,需要的兵力也不少,但也不能派出所有主力,不然夏珊趁机打过来就糟了。”玲音姐紧咬嘴唇,思考着合适的人选。

“那就我去吧!”我自告奋勇地举手。“政务做得头都大了,不如去打个仗放松一下。”

“煌辰,你把打仗当成什么了?”铃音姐颇为鄙夷地盯着我。

“……那算是我为数不多不用被玲音姐数落的强项?”

“呃……我才没有那么严厉吧,难道我真的管得太多了么……”玲音姐竟然开始反思了。“好吧,煌辰,你就和曹前辈一同出击吧。

然后,就是我和唐鸢谁和你一起去的问题了。”

“那个,其实你们都不用勉强跟我一起去应该也没关系……”

“煌辰,你现在不是普通人,而是军团长,上次的事情你没有吸取教训吗?

总之,你的出征一定要有我或者唐鸢的陪同才行,这是既定事项!”

“呃,好吧……”

似乎是因为我上次追上去和钟慕决斗,结果被反刺了一刀的原因,尽管唐鸢用冰之力帮我治疗,后续的治愈也用了半个月。

这自然让玲音姐感到担心,结果就是一整晚的说教。

当然,我也不得不承认,和钟慕的对峙,我确实有些莽撞,在这个世界,面对能使用元核的敌人,在尚不了解对方固有特技的情况下贸然和对方单挑可是十分冒险的行为。

实际上我也算是和死神擦肩而过,若是当时我稍有不慎,钟慕倒未必会杀我,但估计会把我活捉到大夏宫,对星月国来说跟杀了我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玲音姐就为我定下了规矩,不管去哪,都必须要有人跟着,这个人未必是最强的,但一定要能在关键时刻阻止我的冒险行为。

在这件事上,玲音姐除了她自己,也只信任唐鸢一个人。

“那就由我去吧。”唐鸢提议道。“我的工作进度比玲音更快一些,而且农业上的事,本就是玲音一直在负责,最近正是秋收的季节……”

“嗯,这么说也有道理。

你们把骨骨人赶走,我这边组织的秋收也能顺利进行,那煌辰就交唐鸢了。”

“嗯,请交给我吧!”

总觉得我好像被当成一个小孩子,被家长托付给幼儿园的老师了。

……

与唐鸢相处也有一段时间,我们彼此之间也有了些了解,但此前的战争中,我却较少和曹厚荣有太多交集。

我只知道他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将,他身材高大健壮而有威严,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在这次作战之前,我还好奇他笑出来是什么样子的。

然后,我就在校场看到了他摸着一个小女孩的头,露出了前所未有的笑容。

“爹爹,我要骑马!”

“骑马,爸爸让你骑!”

这么说着,他让女儿骑在自己的脖子上,在校场中跑来跑去。

我没说话,只是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他自己看到我。

他立刻将女儿放了下来,站到我的身前。

“将军,抱歉,是在下失态了。”

“没关系……你真是个好父亲。”

“是啊,我爹爹最好了!”

“冰儿,休得无礼!

犬女不懂事,让将军见笑了。”

“我没有在意,比起这个,你知道这次我们的任务吧?”

“当然,杀掉骨骨那些狗贼,我早就等着这一天了,一切部署已经就绪,只待将军一声号令。”

当说到战事时,曹厚荣便好像换了一个人,从那个对女儿格外温柔的父亲,完全切换为冷酷的将军。

“很好,那就明天出发!”

“喏!”

大军出征,我驾着马随军前行,唐鸢则在我身侧不动声色地跟着我,而另一边,曹厚荣则抱着自己的女儿一起骑在马上。

虽然这个世界,女性并不是不能当将领,但让这么小的女孩上战场,真的合适吗?

正在我这么想的时候——

“那个,还请大人不要责怪曹将军。”像是知道我的想法一样,唐鸢上前说道。

“我也没有责怪,只是有些好奇。”

“那个女孩原本有个温柔的母亲,还有两个勇敢的哥哥。”

“原本……”

“曹将军本在甘城郊外,是为一村之长,七年前的灾荒,因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回骨骨部落的首领缴齐贡品,骨骨人屠戮了整个村子。

曹将军砍柴回家,发现了两个儿子与妻子的尸体,唯有那名被妻子死死护在怀里的女儿,或许是光线太暗,没有被骨骨人发现。

在那天,曹将军只身冲进骨骨部落老巢,将那部骨骨的首领枭首归来,闻名于世。而后骨骨可汗大怒,要杀遍曹氏后人,曹将军便带其余族人西逃,投奔星月国。”

“这就是他如此仇视骨骨人的原因么?”

她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曹将军便再不敢把女儿一个人留在家里,而是带在身边,最多也只是在冲阵时临时交给身边的侍从保护。”

“没想到,那些骨骨人竟然如此残暴。”

“这也只是星月军团的帝国人与骨骨人百年仇恨的缩影。

大人,我应该提醒您,这场战争,和与夏珊的那些战斗相比远不算困难,但却恐怕会比之前您所见过的战斗血腥得多。”

玲音姐会用曹厚荣攻打骨骨人,也自然是经过了充分的考量。

曹厚荣十分了解骨骨的部落会在哪里定居,在这方面,就算是我也只能跟在他的身后,默默学习。

那天,趁着夜色,我们摸到了一处高坡,高地另一边的河谷,是骨骨人的定居点,在那里生活着两千多骨骨人。

骨骨人的相貌也与帝国人有所差异,他们的男性大都高大而消瘦,看起来皮糙肉厚,而且总是带着部落特有的面具。

像是刚打劫了一片村落一般,几个部落勇士炫耀着他们的战利品,而曹厚荣则以狰狞的表情盯着他们,我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战利品中,竟有只血淋淋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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