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景行忙了一上午,总算是在玄门弟子的帮助下,选了一处满意的宅子。宅子不算甚大,却也雅致。就在外城望月楼附近,登上阁楼,便能看见定军河上的风光。距离徐府,倒也不远。眼看着到了时候,苏景行离开新居,准备去找李初九,琢磨着以乔迁之喜的名义,敲诈李初九一通。走到半道上,抬眼看到福记的招牌,想起李初九之前提过很喜欢吃福记烤鸭。苏景行便进了店里,打包了一份烤鸭,托在手里,哼着小曲儿去了徐家。

李初九竟是不在家。

苏景行倒也不见外,独自泡了一壶茶,又把烤鸭放在桌上,捏一片肉,塞进嘴巴里。吃一口油腻的烤鸭,再喝上一口去腥的茶,倒也颇为享受。

等了一阵儿,仍不见李初九回来。苏景行担心烤鸭凉了,便又用纸包了起来。左等右等,不见李初九,苏景行有些等不及了,出了跨院,刚好遇到橘子。

“橘子,正要去找你,你家姑爷呢?”

“苏官人,您不知道吗?我家姑爷出远门了。”橘子道。

苏景行愣了。“出远门了?去哪了?”

“没说。”橘子皱着眉,“昨夜里便走了。只说让橘子在家照顾老夫人,没说去哪,也没说啥时候回来。”

苏景行愣怔了好大一会儿,嘀咕着“走也不说一声。”告辞离开。找来玄门弟子,想打探一下消息,可却只知李初九临走之前,去了一趟皇宫,见了陈七月。别的就不清楚了。苏景行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总感觉出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思来想去,苏景行找到刑部尚书秦士廉,跟她说了李初九离开京师的事情。俩人一起分析了一下李初九突然离开的原因,怀疑着李初九是否发现了护花铃的踪迹,所以急切的追踪而去。

翌日,秦士廉去宫中上朝,还没入宫,脸色就是一变。她感知到,皇宫之中,竟是又出现了那奇怪力量。

有了前车之鉴,秦士廉基本上可以确定,近段时间之内,必然会再次发生变身之祸。斟酌再三,秦士廉还是将此事告诉了苏景行。

苏景行没有废话,直接入了宫,借口自然是要去太和宫见幽王。这就好比是一张通行证——陈七月曾经交代,苏景行可以随时入宫见幽王。

见苏景行来了,一头银发的幽王,柳叶弯眉微微蹙了一下。如往常一样,两人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幽王看得出来,苏景行对自己没什么好感,来此,也不过是因为陈卓有命罢了。正好,幽王也不喜欢苏景行。这个男子,虽然生的漂亮,但到底是男子。幽王对男子,从来就没什么兴趣。她想过,自己这辈子,只剩下了两个选择。其一,是在这太和宫中孤独终老。其二,便是被陈卓随便找个杀掉。以前,倒也想过幽燕吕氏的亲族,能强大起来,救自己脱离苦海。可被软禁了七年之久,幽王已经死心了。

前两日里,幽王的生母,太后来了一趟,说是陈卓打算对幽燕用兵,情势有些紧急。一场腥风血雨,怕是在所难免了。万一幽燕那边的“娘家人”撑不住,太后和幽王,也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幽王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更不知道陈卓会不会突然给自己一个痛快。陈卓本是个宅心仁厚之人,这些年来,若非罪大恶极,她也不会将人处死。可是……一般的犯罪,跟造反,又岂可同日而语呢。

将死之人,其言也善。

看一眼明显急躁不安的苏景行,幽王微微一笑,说道:“很委屈,是吧?”

苏景行正在想着变身之事,猛然听到幽王说话,不由的愣了一下。看了看幽王,苏景行道:“幽王何意?”

“堂堂新科状元,即便不是前途无量,断然不该成了我这个傀儡的夫婿。”幽王自嘲一笑,道,“倒是我连累了你。”

苏景行讪讪一笑,摆摆手,明显不想跟幽王说太多。对于异女,他不仅仅是不喜欢,甚至有些反感。微微侧身,看向外面的天,苏景行皱着眉,忐忑不安的等待着。

不知变身之祸何时会在发生。

李初九不在京中,自己左右无事。以后,便要常来此地。万一哪天变身之祸再起,绝对不能错过了。

等到自己成了异女,修为大进,一定要好好整顿一下玄门!把那些长老的权夺了!然后——然后做什么来着?

哦,是了。

然后狠狠的教训一下李初九!

……

从京师承天府出发,一路快马疾驰东进,途径中州、恽州,再往北疾行数日,眼前也便越来越开阔了。

城市和村落愈发少了。

天气也愈来愈冷。

呼啸的风,似乎能把人给吹上了天。

直到眼前出现一片绿油油的草原,也便到了胡族的领地。

作为游牧民族,胡族与狄族瓜分了北方草原。与狄族相同,胡族也有个恶邻,那便是紧邻胡族东边的夷族。两族相邻数百年,纷争不断。魏朝末年,夷族突然挥军东进,攻占高丽半岛,数年修养,实力大增。曾经与之平起平坐的胡族,再也不是对手。几次纷争,都是以胡族求和赔礼而结束。直到晋太祖建国,胡族和夷族对大晋俯首称臣,两族的纷争,才在晋国的插手下表面上结束了。可暗地里,夷族依然时不时的对胡族出阴招,搞得胡族苦不堪言。作为游牧民族,胡族原本就不富裕,又被夷族压榨多年,更是雪上加霜。

晋国有传言,说是胡族的人,穷的连裤子都穿不起。大冬天的,都是光着屁股放马牧羊。

这自然是胡扯。

胡族虽然穷困,但衣服总不至于露着腚。

李初九一路走来,倒是没见过一个露着腚的胡人。

这一日傍晚,李初九连着赶路许多天,实在是人困马乏。草原风大气寒,露宿自不是个事儿。眼见不远处有个破旧帐篷,李初九便牵着马走过去。

帐篷主人是一对牧民夫妻,见李初九是晋人,自然不免防备之心。李初九觉得好笑,他是真的想问问这二位,家里穷的叮当响,没有一样值钱东西,妇人不仅年过四旬,姿色也是不值一提。他们有什么可防备的。

摸出一小块银子,抛给那男主人。李初九也不绕弯子,直接说道,“借宿一晚,有粗茶淡饭,便更好了。”

男主人看了看手里的银子,又看了看李初九的马背上的那杆造型奇特的长枪,知道李初九是习武之人,想拒绝,又怕惹恼了李初九,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

李初九从马背上取下从关子陵那里借来的龙吟枪,掀开帐篷的帘子,正要进去,却是差点儿没有呛晕了。

帐篷里,是一股浓郁的羊膻味儿。

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可出行在外,又是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自是只能忍一忍了。咬着牙进去,慢慢适应一阵儿,倒也不至于晕倒。

妇人准备了羊奶和一些又冷又硬的饼子,李初九也不嫌弃,随便吃了点儿,又跟作陪的男主人打听去胡族“京城”的路径。

男主人虽然不明白李初九去那里做什么,却也懒得过问,很痛快的回答道:“三月个前,在北边的连云山一带,后来听说往东搬了,具体在哪,我就不知道了。应该是可能在黑水河附近吧。”

胡族的“京城”,不同于大晋京师。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族长在哪,京城就在哪。他们总会根据气候变化,随意的迁走他们的帐篷。

又聊了一阵儿,天色不早,各自安歇。

翌日一早,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的李初九早早醒来,出了帐篷,狠狠的吸了一口气,顿时神清气爽。牵了马,挂上龙吟枪,正准备启程前往黑水河,却忽见十数骑从北面而来。胡人性子粗野,一边骑马,一边怪声怪气的叫嚷着。一片粗重嗓音里,隐隐还夹杂着一个清脆的女子之声。

马跑的很快,转眼,那群人便到了近前,勒住了缰绳。

李初九注意到,人群之中,竟是有个俊俏的银发异女。那异女的坐骑在“C位”,身上衣着光鲜亮丽,想来身份便不一般。乍一看到这异女,李初九竟是倍觉亲切。京城里待的惯了,每日里见得最多的,就是异女。自打出了京,一路走来,异女是越来越少,等到了晋国边境,便难得看到异女。李初九也没想到,在这胡族地方,竟是能遇到异女。

那异女也看到了李初九,更注意到了马背上的龙吟枪。再看李初九身上衣着,异女眼睛里闪着光。“晋人?”

“嗯。”

“习武之人?”

“算是吧。”

“哈!看枪。”那异女二话不说,竟是直接从马背上跳起来,手中长枪一抖,凌空朝着李初九刺来。

李初九登时怒了,也不取下龙吟枪,不退反进,一把抓住了枪杆,之后随手一甩,将那长枪和握着长枪的异女,直接甩到一旁。

那异女身法倒是灵敏,半空中一个翻身,卸了李初九的力气,稳稳的站在地上。她不怒反笑,“哈!高手!”

李初九拧眉瞪着那异女,正待说话,身后的帐篷帘子掀开,男主人看到眼前状况,愣了一下,又看到那异女,脸上顿时呈现喜色。“二少主。”

“少主”这个称呼,是胡人对族长儿子的称呼。

不问可知,这位衣着光鲜的异女,便是现任胡族族长的“次子”。其一直仰慕晋国文化,更对晋国武学十分痴迷。永贞三年,随父入京,正赶上变身之祸。因此,这二少主,也便成了异女。

二少主笑了笑,并没有理会男主人,只是看着李初九,道:“看你瘦弱不堪,没想到竟是个高手!来来来!取下你的枪,咱们比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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