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入冬的时节,离北荒山西麓最近的一座大城——定北府城里面开始变得萧条起来。

北荒山冬天的可怕,这儿没有人不清楚。不提那些潜伏在雪地中随时等着狩猎温热血食的妖兽,也不提第一场落雪后便开始出来满山游荡的阴鬼,单单是每日日落后刮起的凛冽山风,便足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让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猎户变成一座人形冰雕。

因此,往日里喧嚣繁华的集市渐渐冷清了下来,只剩下稀稀拉拉的一些行商从那些大胆的猎户手中收购着价格不菲的毛皮和草药,以及几个衣衫褴褛的蹲在街边,等着人施舍的老年乞丐。

如血的残阳低低地垂在天边,呼啸而过的秋风浸着透骨的寒意,吹落了老槐树上残留的几片枯叶,毛发干瘪的老鸹在光秃秃的枝头扯着嗓子尖叫,仿佛在为自己最后一个冬天嚎丧。

伸出手拉了拉重锦的帘子,将逼人的寒气隔绝在了外面,我斜靠在填充了厚厚丝棉的软榻上。

外面赶车的车夫是个老手,四轮马车走得相当的平稳,几乎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晃动。

手边的暖炉热烘烘的,里面还放了熏香,散发出清幽的香味。萧瑟的街景,与我仅仅隔了一层薄薄的锦帘,却仿佛相隔了一个世界。

体会着这熟悉的疏离感,我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只有小说才需要合理性,而现实从来不需要。

所以,当穿越这种不合理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除了表示理解并接受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选择。

哪怕是变成了一个女人。

只要我还没有疯到想要尝试一下自杀能不能重新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接受,然后适应这样的生活和变化,是必然的事情。

值得庆幸的是,我穿越过来的身份并不是平民百姓。

要知道,这个世界普通百姓家的女儿,不仅需要每日辛苦劳作,起早贪黑,却只能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得担心不知什么时候因为家中缺粮便**根草标卖出去,换成几袋麸皮糠料。

毕竟,这是一个完全类似古代社会的世界。尽管礼教束缚并不如前世那么严格,然而依旧是一个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甚至因为有着武功等等的缘故,更加阶层分明,等级森严。

北荒李家,在这个定北府扎根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家中也曾经出过数个二三品的文官武将,或许在整个大洪王朝算不上什么,但是在北荒这个边地行省,也算得上是上流的世家了。我的大伯李延,当代的李家家主,在关内做巡抚,乃是执掌一省的封疆大吏;而他的二弟,我的二伯,李功,则是在神秘莫测的异闻司中任职,品级不高,但却权势非凡,可以直达天听,哪怕是高品大员都不敢怠慢。至于我此世的父亲,李家老幺,李才,则因为需要镇守府城老宅的缘故,加上无心经学,因此考了一个举人的功名后就没有继续再读下去,也没有进入官场,而是接手了自家的生意,并且将之在短短的数十年内发扬光大,成了北荒最大的商会之一。

而我,身为李才唯一的嫡女,掌上明珠,自然也从小就受到千般宠爱,穿的是锦衣丝履,吃的是山珍海味,入有婢女服侍,出有豪车代步,夏有窖冰冷饮,冬有暖炉熏香。除了没有前世的一些娱乐设备外,生活比之前世一下子跃升了好几个档次,说一句纸醉金迷丝毫不为过。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并非没有代价。

所有命运的馈赠,都已经在暗中标好了价码。

马车停了下来。

“夫人,到了。”耳边传来了侍女碧荷清脆的声音。

夫人,这是对于已婚妇人的称谓。

是的,这才是我现在的身份。不是李家的小姐,而是老宅在定北府的另一个世家,赵家二公子的正室夫人。

也是我前十几年吃穿不愁的代价。

作为家族的女子,哪怕在家的时候备受宠爱,然而如果我不想被报个暴病身亡的结果,在年龄到了之后,便必须作为联姻的工具,嫁人来维护稳固家族的关系网。

这个时代的LGBT可不是什么政治正确,而是标标准准的异端中的异端。哪怕LG确实在一些勋贵之家乃至皇室中存在,也只能是避而不谈的阴私之事,不能拿到大庭广众之下言说的。

在这一方面,我这一世的父亲,也算是为我尽心尽力了。

至少,他为我选的夫君,在他所能触及的范围内,算得上是相当出挑的了。

要知道,在这个没有进入到商品经济的时代,即便他已经称得上是豪商,然而由于只有举人的功名,没有官职在身,也不是李家真正的掌权之人,说难听点,只能称得上是守户之犬罢了。能够与一个世家的嫡系子弟联姻,哪怕并非嫡长子,也确实并不容易。

当然,这也与我自幼表现得聪颖早慧,颇得身为李家擎天之柱的大伯喜欢不无关系。

而我最终也接受了这样的代价。现在想来,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便已经是注定的结果了。

归根到底,我也不是个刚烈的性子。倘若是我刚穿越时,或许可能还会考虑一下鱼死网破的结果——当然,也只是可能而已。然而,到了如今,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七年,已经不比前世性别意识成形后的年岁短上多少。女德女诫天天诵读,针线活日日不停,每天清晨的梳洗打扮,每日晚间的卸妆更衣,还有母亲在耳边“女儿家该如何如何”的不断唠叨,以及十四岁后每月准时而来的月信,都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的意志。

因此,当去年年底时,此世的父亲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我沉默了片刻,也就只有一句“听凭父亲做主”而已。

毕竟,所谓的糖衣炮弹,在享受了参杂了软筋散的糖衣之后,再想把炮弹打回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至少,我自问没有这个能力。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走得很顺利,洞房之夜过得也很正常,没有出什么岔子。

然后,我就成为了赵家的二少奶奶。

现在,已经是我出嫁后的第二个月了。

我在侍女的陪同下下了车。

马车所停的地方是一间商铺的门口。这间商铺所占的地皮颇为广大,共有三层,在这个县城里面算得上是首屈一指。

我抬起头,头顶上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恳德记”,铁画银钩,自有风骨,一看就是书法高手的字迹。

这是一家专门收购贩卖各类珍贵稀罕之物的商铺,由于背靠北荒山,毗邻大荒原,又有走南闯北的李家商队作为物流体系,自是生意兴隆,旺季时候的流水甚至足以让府城里的官宦之家都为之眼热。

它也是父亲给我的嫁妆,同一批的嫁妆还有一块上好的田庄及一间在省城里面贩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兰蔻坊”。

新婚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作为刚刚嫁入赵家的新妇,婆媳之间,夫妻之间,妯娌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都要重新构建,加上诸多琐碎繁芜却不得不处理的小事,一时间千头万绪,完全抽不开身。

直到近日,我才有了些空闲,能到自家的产业来转转。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旺季,那时人来人往,门庭若市。一个多月后再次到来,却已经是萧条的淡季了。

然而这个时候,店铺的门口还是站满了人。

“小人拜见小姐!”为首的中年白面胖子向我行礼,身后的众人也同样躬身,

他正是这家商铺的大掌柜,李福,世世代代都是李家的家生子。在他的身后站着的,都是商铺的账房、伙计、学徒之流。

我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

算起来,他也是我用惯的人了。当初年幼之时,我还想着依靠自己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打出一片天来,因此十余岁的时候,便靠着不错的数学功底和一些前世的见闻见识,开始帮助父亲打理家业,展现出了不错的商业才华,譬如这家商铺,以及兰蔻坊的名字就是我起的,

李福是我的第一批手下。从到我手下做事时起就一直喊我小姐,哪怕如今我已经嫁了人,也没改口。

虽然雄心壮志早已经被现实给消磨了,但是有着一些自己铁杆的心腹手下在外,到了婆家来也算是有了得力臂助,不至于只能依靠几个丫鬟婆子,终究算是收之桑榆。

“小姐里面请。”

在李福的恭迎下,我带着碧荷来到了三楼,在案桌前坐下。

这儿早有小厮备好了茶水,几个账房先生抱着账册候在了一旁。

我稍稍抿了一口茶水,挑了挑眉。

这是我出嫁前常喝的金针眉,口味淡雅,而且是初春采的早茶,使用特殊手段保存,使得风味一直得以保留至今。

赵家人大多喜欢口味比较厚重的岩茶,这习惯是他们老祖宗传下来的。家中常备的也是铁罗汉、水中仙之类香味较为浓烈的岩茶,我出嫁时没注意到这个细节,加上平时喝茶水时也不太讲究这个,便将就着喝了。这三个月下来居然喝惯了,一时间喝起金针眉来都有些不太适应。

女人真是善变的生物。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算是某种程度上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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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之前的两篇太bt了,雷点太多,弄篇正常点的发上来,看看哪个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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