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宋任杰在围观的众人面前朝天鸣枪示意。只见他站在杨义和黄爱华的身前,他没有杀杨义,而是将枪口对准了围观的人群。

“现在谁敢上来一步我就开枪打死谁!”

见到枪口对准自己,人群开始乱作一团。

“如果还想活下来的话,就快点离开这里!”

一阵惊慌过后,随着第一个人的逃跑,先前施虐的众人纷纷散去。他们往四处逃散,连高志君都隐藏在人群之中,摇摇头走开了。

一时间,原本人满为患的广场上只剩下四个人,和一堆乱扔一气的垃圾。

林雨琦傻呆呆地站在原地,只见她张大嘴,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

“宋任杰,谢谢你的手下留情……”杨义虚弱地说。

“不是我手下留情,而是我觉得杀了你毫无意义。杀害张紫菱的事情,我永远不会原谅你。就请你,一辈子在罪孽中活下去吧。”

身穿黑色大衣的宋任杰背对着杨义,看着手中的枪,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感将自己的心灵侵蚀殆尽。这么多年来,他不断地磨练各种技能,不断尝试改变自己软弱的性格。他想变强,从6年前在楼顶和黄爱华约定的那刻起,他就希望改头换面,做一个强者。

但他知道,他永远做不了一个强者,刚毅的外皮里藏着一颗柔弱的心。

由于内心的软弱,他不断被人利用,被朋友背叛,到了最后都无法完成自己6年来唯一的心愿:杀死杨义。6年来,他不断为了一个目标前进,可是当他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他却放弃了。

他嘲笑自己。

他不可能杀杨义。因为,现在的杨义,在宋任杰的眼里,就是张紫菱的化身。

“宋任杰……”倒地不起的黄爱华,嘴里艰难地挤出几个词:“对不起,到最后我还是背叛了你。”

“我早知道你会这样做,放心吧,琪琪,就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吧。”宋任杰背对着女人,缓缓地说。

“抱歉……”

“雨,就要停了。”

说完,宋任杰走向林雨琦。林雨琦破涕而笑,朝宋任杰伸出小小的手掌。宋任杰握住了女孩的手掌,两个人向远方跑去。

广场中心的张紫菱大幅照片前,杨义抱着同样虚弱的黄爱华,两个人跪坐在地,埋头痛哭。

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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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这个宋任杰真是不中用!”

高志君换上早已准备好的衣服,混在人群中。今天他要离开江城,暂时到苏州去避避风头。可就在此时迎面走来两个身穿衬衫的年轻人。一个头戴红色布条的青年向高志君露出怪笑,说:

“哟,你就是高志君吧。请随我们来一趟。”

“啊,我不是。”高志君低下头说。

“我们是警察,你被捕了。”

说完,两个便衣警察轻易地将试图反抗的高志君拿下,将手铐铐在男人的手上。

于是,高志君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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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手一级准备。噢,第一分队也可以准备起来了哦!这次我们逮个大的,戴罪立功!”

“宋主任,茶水已经准备好了,您随时可以享用。”韩信将杯子放在桌上。

广场旁用铁皮搭建的简易房里,一个身着军装的中年男人正在看广场事件的录像。电脑屏幕里,是10分钟前在广场中央,黑衣男子宋任杰将枪口对准人群,威胁他们离开的画面。

“老邓啊,这个青年是谁啊?看上去英姿飒爽,有我当年打越南时候的勇猛啊!”

“这个人就是这起广场事件的领导者。”肥胖的邓警官坐在电脑前,他的身后站着韩信。

宋武是昨天南京军区高层开会,特地从外地调来的武警指挥官。在江城医院广场东边,伺机待发的300名武装警察都是他的手下。

“哦,原来如此。这场闹剧原来是自导自演啊。”宋武笑了笑,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宋任杰。”

听到这个名字,宋武的笑容褪了下去,只见他的脸上布满阴霾,双手颤抖起来。

“你说……犯人的名字叫宋,任杰?你没听错吧,老邓?”宋武问。

“没有啊,他就叫宋任杰。”邓警官摸着胡茬说:“哟,还真巧,他也姓宋?和你一样耶!”

“主任看起来气色不怎么好,要不要进里屋休息一下?”邓警官问。

“不用了,就在这里休息吧。”

“难道这个肇事者宋任杰是你亲戚?”

“宋任杰是我的儿子。”宋武摸着自己乱跳的心脏,缓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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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PM

宋任杰牵着林雨琦的手在金陵大学附近的小巷里疯跑。江城的小巷好像迷宫一样,不熟悉小巷的外地人进去一定会迷路,而从小在弄堂里长大的宋任杰和林雨琦就不同了,他们对小巷非常熟悉。

一路上,他们甩开了各种便衣警察的追捕,终于逃到了弄堂里。杨义和黄爱华已经被送入医院,他们现在没有大碍。对此,林雨琦显得很满足。

林雨琦现在扮演的是被肇事者宋任杰劫持的平民少女的角色。而这个‘被劫持’,是林雨琦主动要求的。宋任杰刚开始不同意,但是林雨琦无论如何都不肯放手,就这样两个人在这一小时内经历了各种危险事件。

“林雨琦,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嗯。”女孩向青年露出会心的笑。

过了将近5分钟,两个人携手跑到了小巷拐角处的一家便利店前。这家便利店的灯光总是不怎么好,每到晚上常常断电。但是今天,便利店的灯是开着的。

夏日,许多小飞虫围绕着电灯泡打转。两个人站在便利店前,林雨琦满头大汗,背后的伤又痒又痛。

“雨琦,很渴吧,要不要吃冰棍。”

“不要紧吗?我们在这里停留?”

“我们在哪里停留都不要紧。”宋任杰俏皮地说道: “我们偷冰棍吧。”

便利店大门的附近就是一台冷藏柜,在里面堆放着几十根能解渴的冰棍。冷藏柜的前方是货架,而货架上的商品正好挡住收银台后方商店老板的视线,和7年前一模一样。

秃头老板正在无趣地抱着刚上小学的儿子看着电视机里的蓝毛傻气五千问录像。那是一部很老的动画片,属于冒险类。大家基本都看过,记得7年前,小孩子每晚6点都会守着电视机等待蓝毛的开播。

两个人蹑手蹑脚地走进了便利店,在冷藏柜前停了下来。宋任杰缓缓打开了冷藏柜的玻璃移门。林雨琦呆呆地望着宋任杰俊美的侧脸,心里怦怦直跳。宋任杰虽然长着一张书生脸,偷冰棍却很熟练。

光着上身的老板依旧陪着孩子看电视。显像管电视机的屏幕在黑色的背景里显得忽明忽暗。老板和孩子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人的行为,仿佛睡着了一般,融入背景之中。

宋任杰从未忘记过7年前的夏天,他和杨义,毫米,阿奇一起来这里偷冰棍的事件。那是一切的开始。自从那天他认识了张紫菱以后,就再也无法忘记她了。

林雨琦没有伸出手偷冰棍,而宋任杰却从冷藏柜里一把取出了五根冰棍。

两人离开便利店,宋任杰将一根盐水棒冰交给了林雨琦,然后郑重地将三根冰棍依次摆放在便利店外面的椅子上。一根是给杨义的,一根是给毫米的,一根是给阿奇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吃着冰棍的林雨琦问。

“我也不知道,无意识地就这样做了。”宋任杰回答。

宋任杰将套在冰棍外的塑料纸撕开,将盐水棒冰放入口中。瞬即,甜美可口的盐水棒冰在嘴里融化。

他似乎走进了一个时空隧道。

他回忆起了童年。

回忆起初中时代和杨义,阿奇,毫米在一起的生活。他们每天都会来到这个小巷,滑板,吃棒冰,偷东西,和高年级的学生打架,被年轻的小店老板赶出去。

他发出一声苦笑,他想到那个时候,老板的头还没秃,电视机前的孩子尚未出生,蓝毛傻气五千问还是一部新动画,而这里还是小团体的秘密基地。

在学校里,他们偷看黄爱华跳舞,和女生打架,抄作业。在台球店里,他们和老丁,芮宝切磋球技。每天的生活虽然一成不变,却是如此阳光,如此美好。

宋任杰望向天空。天空依然是原来的天空,小巷依然是原来的小巷,但是我们,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们了。

只见,宋任杰的眼眶里流出热泪。林雨琦看到了这一幕,将冰棍的棒子丢在地上,悄无声息地走到男人的背后,伸出手抱住了他。

女孩的脸埋在宋任杰宽大的背脊上,她微笑着,抽泣着,痛苦着,霎那间14年所积聚的感情统统释放了出来。

我想有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犯下了大错,就快要死了,所有的人都在追杀他,所有人都恨他。

但是我爱他。

无声的交流,伴随着忽明忽暗的灯泡通电的声音,围绕灯泡的飞虫的声音,树上蝉的叫声,越发明显。

女孩珍惜着现在。因为这是她最后一次和宋任杰独处。

戴着贝雷帽的少女爱着身穿黑色大衣的青年,悲凉而又惨烈。

“我可能是患上斯特哥尔摩综合症了吧……”女孩说道。(斯特哥尔摩综合症:一种在极端状况下受害者会爱上绑匪的心理症状,通常发生在年轻女性的身上。)

“什么意思。”青年问。

“不告诉你。”女孩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很快就要结束了呢。”

“是啊,很快就要结束了。到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故事。”

“我会一直记着你的。”女孩说。

“不要杀人,一个都不能杀。”青年告诫女孩,他希望林雨琦始终保持着纯洁的心灵,而不被邪恶玷污。

“我是侦探,当然不会杀人。”

女孩流着眼泪。她觉得自从见到宋任杰以后,泪水都快流尽了。

“雨琦,和我一起去金陵大学吧。”

“嗯。”

女孩离开男人的背脊,拭去眼泪,笑着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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