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就在这个时候,人们开始停止踢的动作。人群缓缓散开,为即将到来的人让开一条道路。

只见身穿黑色大衣的宋任杰左手握着一把枪,三天前被高志君击伤的右手握着14岁少女林雨琦的手,一高一矮的两人并肩向黄爱华走去。

身穿格子衫,头戴贝雷帽的林雨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好似一个木偶一样和宋任杰携手前进。

人们看到枪,便纷纷屏住鼻息,不说话了。他们主动为两人让道。

大雨倾盆而下。

宋任杰孤零零地站在黄爱华和杨义的身前。林雨琦则站在人群中,双眼呆滞,默默望着眼前的一幕。

宋任杰的眼神混浊不清,没有人能够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些什么。此时的他,仿佛一具失去了感情的杀人机器,用枪指着跪在地面上黄爱华,枪口对准黄爱华破损流血的额头。

“黄爱华……让开。”

“你已经拔出了枪,警察一定不会放过你。”杨义缓缓说道。而黄爱华仅仅剩下支撑自己身体的力气,虚弱的她已经说不出一句话。女人依旧望着宋任杰,她的嘴唇虚弱地颤动,原本愤怒的眼神变得柔和,成为了一种渴求的眼神。

她在渴求宋任杰放过杨义。

“杨义,我会杀了你,然后自杀。”宋任杰说道。

在宋任杰说话的途中,高志君走上前去,将虚弱无力的黄爱华从杨义身前移走。黄爱华平躺在地面上,极度虚弱的她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她瘫在地面上,呆滞的双眼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

就这样,在人群围绕着的,摆着张紫菱大幅照片前的空地上,只剩下两个男人。

宋任杰和杨义。

身穿病号服的杨义,全身是血,双膝跪地,在地面上瑟瑟发抖。

面无表情的宋任杰,穿着一身黑色大衣,挺直腰杆,站在杨义的身前。

宋任杰的手中握着一把手枪,手枪的枪口对准杨义的脑袋。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为了今天,他已经准备了6年。

今天,他决定处决杨义,结束这场仇恨的循环。

众人都屏住鼻息,整个广场鸦雀无声。

“杨义,还记得那一天吗?”

“哪天?”

“1999年的12月,我试图从洋房里救出张紫菱的那天。”

————————————

“哈……哈……紫菱,很快……很快就到了!”

那年冬天,我抱着遍体鳞伤的少女头也不回地向前奔跑。

正当我跑到洋房花园的铁门前,杨义出现了。

他高大的身躯档住了我的道路,他的双眼圆瞪,如同地狱中的修罗一样可怖。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尖锐的菜刀。

“宋任杰,你果然出卖我们。”

“不,我要救她,都是你弄残了她,还要不断折磨她!”

“哈哈哈,你疯了!”杨义大笑,笑声如同雷鸣一般。而毫米和阿奇则站在他的两旁,狠狠注视着我:“你想出卖我们吗,你想告诉警察,把我们都抓入警察局吗?好大的胆子,宋人渣。”

“我不是人渣!”我朝他们喊。

“那么就往前走吧,我不会让你跨出洋房花园一步的。”杨义高傲地说,然后迈开步伐,缓缓向我走来,同时我的另外两个朋友也跟着杨义。

我必须甩开他们。我拼了性命向前跑去,可是一个踉跄,我摔倒在地面上,女孩从我背上摔了下来,在地面上喘着粗气。

她向我露出渴求的眼神。

恶魔们走上前,我用身体护住张紫菱,我要保护她。

“紫菱……我一定会保护你……一定。”

他们开始殴打我的背脊,我感到剧烈疼痛,这就是你每天都在忍受的痛苦吗。

“杨义,我不会把紫菱交给你的!”

“你疯了吗?宋任杰,为什么要背叛我们!”阿奇朝我喊道:“她不就是一个乞丐吗,为什么要如此伤害自己,保护一个社会渣滓!”

“阿奇,你难道不为你的孩子感到痛心吗!紫菱已经被你们伤害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要继续折磨她!”我质问着他:“阿奇!你的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吗!”

“因为我们放走他,警察就会来找我们!这个臭娘们会报警!”阿奇喊道:“你不记得小巷里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叫来的警察了吗!”

“我真的很寒心,你还是我的朋友吗?难道你们杀了她,警察就不会来找我们了吗?”我愤然地问,而身体紧紧抱住紫菱:“你们没有丝毫负罪感吗?她曾经救过我们!”

“我当然没有负罪感,反正乞丐是被社会遗忘的人,或者连人都不是,对吧毫米?”阿奇露出狡诈的笑容,而毫米连连点头。

“不,人的生命是没有差别的!”

——————————

人的生命是没有差别的。

无论是黄爱华求救的眼神,还是张紫菱求救的眼神;

无论是杨义是生命,还是紫菱的生命,它们都是没有差别的,

有差别的只是人主观的意志而已。

“宋任杰……不要……不要杀杨义……”

耳边听见黄爱华的声音。匍匐在地面上的她,正用尽全力努力向我爬来,她的身后拖着一道长长的血迹,这血迹仿佛红色的丝绸。

她渴求的眼神,就和那天张紫菱的眼神一样,都是如此的落寞,如此痛苦。

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阵心痛。

我现在这么做,不就和当初杨义虐待张紫菱一样的吗?

当时挺身保护张紫菱的我,现在却成了施虐者。我的良心在哪里?我还是6年前的那个宋任杰吗?

毋庸置疑,我就是六年前的那个我。我有六年前的记忆,我的人格和六年前的我,有同一性和连续性。但是,我怎么会从保护张紫菱的人,成为一个如同虐待张紫菱的杨义一样的人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环顾围观的人群,他们都一脸茫然地望着我。

他们满脸无辜,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对杨义夫妇的暴行,就和6年前杨义,阿奇,毫米在张紫菱身上所犯下的暴行如出一辙。

六年前,杨义带着我们四人,在地下室折磨并杀害了无辜的张紫菱。

而六年以后,相同的事情虽然被扩大了,但是事情的本质却没有变:前来悼念张紫菱的人们,成了暴行的实际参与者。

他们声称要折磨,并杀死杨义。而这次,施虐者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张紫菱报仇。

看到人们的邪恶,我不禁要问:

可怜的黄爱华已经被人群折磨成了这个模样,难道他们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吗?

为什么一群人杀人就不算杀人,而是正义呢?

为什么一群人只要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能够随时致人于死地呢?

为什么一群人就有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呢?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被算是正义呢?

我紧紧握住枪,为了今天,我已经准备了六年。双手没有颤抖,我在这六年内甚至学会了射击。

“现在我只要杀了他就行。”

“杀了杨义,一切都可以结束。”

“想象一下他曾经如何对待你,如何对待紫菱?”

接着,我扣下了扳机。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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