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一个高中学弟曾询问过我的问题,彼时他对法学的印象还停留在背诵法条上。
他问我,庭上的任何一个角色都不需要法理学和法律史的应用,那么为什么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要学习这两门课。
回答他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先给他解释了一遍什么是法理学,以及法律史大概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告诉他,法学生并不是背法条机器,一名合格的法官更不能停留在照搬法条上,解决一个案件,需要的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智慧,这两门课所学的东西并不会在任一案件中出现,但他们所教予法学生的,会在方方面面的工作上给法学生以帮助。
如果说到这里还是不明白的话,可以想想为什么外语专业的学生一般还要学习外国简史和外国文学这种科目。
说到这里,好像都是一些废话,但相信我,这样表达我的观点,会更加委婉一些。
因为我要说的是,本书涉猎的知识范围太广了,而且广的缺少深度,我们常说不懂的东西
问百度,但百度百科一类的东西所做的其实也只是科普性质的简介。
我们诚然可以在小说中塑造全才的角色,但是塑造这种角色的时候是不是要稍稍回避很多专业性质的问题。
搞出一堆不明觉厉的东西看起来很cool,但看多了也会让我有一个疑问,我到底是应该带脑子看这本书呢,还是扔了脑子看呢。
这不算是叙事手法的问题,而是作者写作习惯的问题,我不知道作者的写作背景,但上一个让我感受到这种写作习惯的是作者是郭敬明,通过穿插大量不是很经得起推敲的名词,品牌,地名,冷门知识,来营造一种不明觉厉的阅读体验。
这种写作习惯确实能在本书主要受众中大大提高书的下限,但同时也会在小说的文学价值角度降低上限。
就像我那位高中学弟,看了几个罗翔老师的视频,读了一些法条,俨然让身边同学不明觉厉,但其若是不去学习法律史和法理学,他就不会摸到法学殿堂的门槛。
当然,这里我说的是法学,而非法律,只是应用法律的话,不需要如此深入的学习。
前面我已经尽量遣词造句显得委婉点了,但还是怕表达不明白,所以最后来个直接点的总结吧,不爽就当我这句话是在放屁。
总结:如果不是很懂某些东西就不要写太多,在写作中完全可以回避自己所不甚了解的东西,或者真正认真的去了解了解,要不然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猫。别给人一种拽词凑b格还没拽好的感觉。
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因为知识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是好便者的天性
不要因自己掌握了知识就觉得别人在卖弄知识。上上下下看了三遍,除了觉得你收到莫名其妙的冒犯之外不觉得你说的话有任何用处。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猫,前提是你是打算画虎而不是画猫,建议你多锻炼一下自己,让自己有一颗坚强的内心,祝未来平安顺利,少点柠檬,多点理解,人贵在有自知之明[em:sfg
这位兄弟,一门学科,或者一门技术,一个普通人可能要学许久才能入门,几年才能了解掌握,深度这东西,专业的看业余的就会觉得没深度,资深的看入门的也会觉得没深度,但是小说是小说,它的作用是博你一乐,不是给读者讲课,如果真有的要写出符合的东西,——接下
写美食文作者是不是得当几年厨子才能写?写警匪的话是不是还得当警察才能写?没这么说的,何况还有修仙文……其实写一本全才的书最痛苦的往往是作者,你们觉得那些职业上浅显易懂的东西可能是作者百度了许多资料后搜集整理出来的只言片语。看到不专业的或者有误导性的地方你身为专业的人可以提出意见,
@妖缘羽ding 不是,但如果某个地方我了解不多我完全可以回避过去,如果我不知道法医咋验尸的,我何必要按照我的臆想去写细节呢,这种时候我直接写主人公去验了尸不就完事了吗?
如果发现胡编乱造错误导向的地方,是我们查资料有误的,你可以指出来,但您不能对作者要求太高啊,要真是写出一个职业方向都能了如指掌的话宛若行业翘楚的话,作者还写啥小说啊,毕竟作者的专业只是写一本好故事,咱写的认真负责,您看的开心一乐。这就够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