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家或写手的成功自然要感谢读者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读者对作家或写手有知遇之恩。细加品味,知遇之恩对一个人来说是很大的恩惠,乃至决定了一个人的成败。所以在此我是很感谢各位的支持的,每当看到收藏和点赞的数字上升一位,就会感到很喜悦,仿佛愉悦与幸福真的可以用数字衡量。当第一次看到有读者给出很高的评分、第一次收到月票,内心的喜悦无法言表。第一次的月票,我甚至到处奔走相告,想要炫耀,也想要分享(这也是现在仅此的一张月票,非常值得纪念)。
对于一部作评来说,它虽然面向很多人,但是对作者来说是唯一的,不管优劣与否。对于读者来说,一部作品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这个过客不管再怎么重要,也不是唯一。读者没有专注于一部作品的义务,作者也不能强行挽留。这多少有点像是一场恋爱,爱是爱者与被爱者之间的某种东西,但它是单向的。爱能否得到回应与上帝的恩典一样,我们需要感恩,但不能僭越去要求。
读者对作者是重要的,但也不是唯一的。当我们看到某本书的扉页上,印着将此书献给某某,这是不够专业的,仿佛你只需要一个特定的人去读(或者你只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才写了这本书)。实际是,作者是贪心的,而且是贪得无厌的。作者喜欢一个人喜爱他以及他的作品,同时他期望更多的人喜爱他以及他的作品。从现有的道德来说,作者无疑也是个花心大萝卜,甚至很渣。
可能正是这个渣的本质,作者在得不到足够多的读者时,就失去了爱的动力,停止了公共写作的兴趣。有些作家会宣称自己不在乎读者的意见,也不在乎有没有人读,他写只是因为他想写(王小波就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我思考了很久,我认为这是可能的,而且对于几乎所有作者来说,都会有这种情感。只是当这种想法升到极致,这样的作者虽能继续写下去,也没有抛弃他预期想获得的意义,但他作品的性质已经改变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作品只是一份笔记,无论是将这份笔记公开者,还是偷窥者都有不道德的成分在内(不管这份作品再怎么好看与有意义)。
之所以漫谈到这里,是因为我最近深深为其所困。最近一直在思考,写作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谁?直到如今我也没能想出一个好的答案。文学,具体、确切地应该是小说。小说这种存在,如今显得极为纷繁复杂,有着抱着各种信念去写与读的人。信念或许有高低,但从大量的文学事实或者小说事实来看,信念的高低并不是决定作者成功或者实现意义与否的决定性或根本性因素。世界的存在在于表象,小说的存在在于已经显现和映入眼帘的文字标点符号。在表象中寻找信念根基的作者,注定只能凭借“幸运”与“偶然”获得暂时的安心。
这篇逻辑不强,甚至乱七八糟的评论,实际就是我作为一名作者此时的心态。文学的好处就在于呈现,不像哲学,需要严密的求证、分析,才能看到其中的洞见。文学(小说)当你将文字打出来的那一刻,心情已经有所舒缓,意义也已经显现出来。当然痛苦与挣扎还会继续,文学,具体到小说从来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是将问题呈现出来,让自己能从另一视角去看到至今的所思所想所犹豫。小说就是将内心深层的复杂欲念现象化,或许还期待引起共鸣:“世界上不止我一个人这样(痛苦与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