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了初入小说圈的热情后,我反而更喜欢这种略显平淡的文风。
白狼自说这本小说算是“清水面条”,对此我并不否认,但我就是喜欢这种风格,谁说一定要“文似看山不喜平”?
白狼在各种事件中穿插日常,但在我看来,事实上是在日常中穿插事件,那日常才是真正的重点。在本书中,几乎所有的人物形象都是靠日常来体现,除了结尾和些许人物的中途加入,没有地方让我觉得突兀,就像是落叶飘落般自然,一切都像是水到渠成,虽然这会让文章不可避免的失去一些冲击感,但在看腻了龙傲天,神转折之后,这类如风吹偶有波澜的湖的文更能吸引我。
说真的,以往我也看过很多公认的好网文,但无一例外,在看了一段时间后总会有一两天的疲倦期,而《吕奉先》我却是连着一个星期看完了。
最后,对于本书的结尾,我也看了评论,许多读者对这突兀的终章并没有好感,说实在的看得出白狼确实结尾很仓促。但不同的是,我看到爱莎晓布消失在黑暗中的那一刻,之前日常的片段和其中的淡淡温情刹那间破碎,虽然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很丢脸,但是我还是鼻子一酸,等我等眼前重新清晰,才忽然意识到,完结了。然后再有了“哦,有些突然”的感觉。可以说,就我而言,这个结局更多的是“惊喜”,而不是“惊愕”。
说真的,看见最后的结尾,我才真正感觉惊愕,这与我脑中构思的一篇文章的结尾一模一样。由此,无论是直击我内心的文章本身,还是最后的巧合,都让我心中千思万绪,以至于我一整天都沉浸在这篇结尾的悲痛中,不管做什么,总会从我脑中跳出结尾两章的画面,或许有人说我矫情,但确是如此。
所以我想,我或许该写些什么了,为我和着本小说的缘分,画一个圆。
最后,我很开心的发现,白狼的文风并没有因为网上风气的改变而变化太多,不出意外的话,我依旧会喜欢着白狼……的文章。
(第一次书评前前后后边想边写结果搞了一个多小时的我)
其实仍然有一些话没说,但我想这些已经能好好表达我的心情了,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