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这本书500多万字以及收藏给惊呆了。
天啊500多万字500多万字是什么概念啊?
就算一个再快的码字机。每天码一万字,也要码一年多的时间。然而显然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因为要为小说阅读感以及故事性,煞费苦心。怎样吸引到读者;这样一道难题性,摆放在眼前。我本是带着一颗读者的心情,来欣赏这本书。当我看到1%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本书的运气会这么差?书的描写虽然有着荷马史诗般的气派,但是却狗屁不通。满满的一股酱油气息。以及文七八糟的文字。堆成像喜马拉雅山高的山坡。作者啊,你的心思,以及心血,身为读者的我,可以明白。但是你能不能把这种心血用在给读者一个好的阅读感?把那种酱油般的诗歌,以及那种反反的对话转化成一种美的文字,大多读者都看的懂的文字?


恩,是这样,本书正文是两卷内容,现在是order卷。order有次序,命令,规则的意思,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恩,我想你应该是明白的吧,不然也不会写出这样的评论。所为史诗不过是人们眼前的观感,就跟次序是一个道理。那么史诗的本质呢?次序的本质呢?

大佬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