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这本书,我的心中是充满喜悦的。我并不是要赞美它有多么优秀,而是仿佛见到知音者那样的感动——终于有这样一个人,与我理解着一个近似的世界。
数十分钟的阅读,我品味到的,是镶嵌在行句间作者的镌刻留痕。
忽然想起很久之前的与“同行”的最后一次交谈——
对作者而言,最具危害的观念莫过于一个普遍的看法,即一个故事成不成功在于它“写得好不好”。谁能反驳这个观点?
优美的文字、生动的意象、自然的对话、精辟的比喻、有趣的人物,以及俯拾皆是的各种栩栩如生的感官细节。听上去相当不错,不是吗?不是这样的小说谁会想看?
问问《达·芬奇密码》的百万读者怎么样?没人会说它的作者丹·布朗是个伟大的作家,无论他的作品多么地受人喜爱。对他的的评论中最为简洁也最为尖刻的内容来自他的同行菲利普:“单调、丑陋、发育不良”,“都是些十足单调呆板的人物……彼此间的交谈完全让人不知所云”。
既然如此,《密码》为何能成为史上最畅销的小说之一?因为从第一页开始,读者就渴望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这才是关键的。一个故事必须具备从开头第一句话就引起紧迫感的能力。至于其他的一切——出彩的人物、精妙的对话、生动的意境、优美的语言——只是调料。
紧迫感方面,也许对见惯黑暗的我而言不过平淡,不过我很清楚,对其他人来说或许很不错。
那一次交谈的结果是“不欢而散”。只因为在讨论“文笔”这个问题时,对方很随意的驳回——“《圣经》都是些白描叙事,有个球的文笔。”
如果对“文笔”的理解还停留在这个阶段,我只能说,与聪明的小鬼讨论,不擅长。
我这么说绝对没有贬低优秀作品的意思。和大部分人一样,我偶尔也会沉迷于精雕细琢的文字。但有一点不能搞错,“写得好”不等于会写故事。而且二者中前者属于次要。
盲目接受了某些“前辈”的指导最后反而忘却了最初的步伐,潜心于琢磨但是忽略了要走向何方……
慎之!慎之!
仅以此与君共勉,勿忘初心。


共勉![em:sfgirl: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