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卷开始写到战争和魔幻了,其中有很多打斗内容,让人看了真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第三卷十一章的“对决”中,晓晨看了柔弱的女孩受欺负,顿起侠肝义胆,抽出宝剑就与对方决斗。他在实施这一行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后果,如果自己不能胜出,则有可能会断送自己卿卿性命,但是为了保护弱者,他就不考虑自身的安危了,一种大无畏的英雄形象,一种侠客的英勇担当精神耀然纸上。且不说打斗的环节有多惊险,单是这种精神,就让读者看了肃然起敬。
为什么我们那么喜欢看魔幻小说呢?就其特点来说,魔幻小说有些类似过去的武侠小说——主角都拥有某处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可以行侠仗义,摆平一切不公平之事。过去就有很多男生沉迷在武侠的世界中,特别爱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又能随时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感觉。
生活中总有着某种无奈,比如我们不得不中规中矩、按部就班地生活,受着各种制约,没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希望做自由的创作者,又不得不到课堂听自己不感兴趣的课。又比如经常出现的校园霸凌现象:总有一些小孩以欺负别的孩子为乐,被欺负者不是性格软弱就是力量不够。如果拥有某种神秘力量,像哈利波特一样,用扫帚一点,那坏孩子便随之屁滚尿流,该是多么爽的一件事啊。小说中的哥哥晓晨虽有侠客精神,但是没有学习魔法,差点送命,而妹妹抹茶学了魔法,不仅保护了哥哥,还教训了那个想仗势欺人的白发青年,这才是很爽的一件事情。
我国古代也有很多超能力的英雄人物,比如孙悟空,又如梁山一百单八好汉……都是超强能力的拥有者,同样是普通人心目中的大英雄。但是那种英雄人物和作者笔下的西幻小说中的英雄人物是不同的。那里的人物虽然厉害,他们常常杀人不眨眼,普通人物的思想、感情甚至是生命对他们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晓暮》中的英雄人物,对无论是挣扎在柴米油盐当中的穷困百姓,还是漂泊的流民,精明的商人乃至地位显赫的达官贵人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西方的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出现了,这些更符合我们的口味,毕竟我们都是普通人,希望有人爱我们,保护我们,而不希望被某个强者如对待蝼蚁般一刀毙命。
在金庸笔下,男主人公最后总是获胜,清除了对自身和江湖的重大威胁,并且都拥有了美好纯净的爱情,杨过带着小龙女,郭靖带着黄蓉……携神仙美眷飘然而去。自由的天地,自由的家园,这些都是普通人的美好理想。《晓暮》的结局会怎么样呢?会不会也会出现神仙眷属让散花童子们拥入城堡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写了两条评论,一闪崩,就先发了二

哈哈,抓紧发一啊

算了,等下次吧,留点悬念

@小叶春天:你们是作者的朋友吗?

呵呵,老铁吧。知道普雷斯考特吗?那一年追剧追得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