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声明不是说想让作者改,看到作者发布的应该是大改了一次了?再改就太麻烦了大概,只是表达一点意见)
(还有就是作者改了一次却没改这段可能说明有别的考量,也可以交流交流,可能我的思路也钻到死胡同了未必就正确)
首先呢我实际上不是很喜欢挑刺的人,一般半的文我也就跟自己说“看书戴什么脑子呢”也就过去了。只是这本四年前就对上眼昨天又机缘巧合重新偶遇的书确实意义非凡,以及“美玉微瑕”这种强烈的对比造成的反差令我有点不吐不快。
需要说明的是我反对一些间帖的意见(包括我自己21年的那个)将这个事件类比成“医生抢救失败就要向患者家属下跪道歉”,因为据当时情况,伤者本来应该至少有机会被别的等级较低的“能力者”(突然忘了书里面叫啥😂)就,初华妈的介入实际上剥夺了她被其他救助的机会(这种情形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条文来着,不过也忘了具体是啥😂),即便她本人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以及缺失,至少应该也算有点过失的责任吧。
不过,我觉得最多也就是这种程度了,真要类比的话大概就是
“你妈重伤,一般医生表示挺难救,然后来了个人说‘我能搞定’然后她失手了”
道歉是需要的,但我还是认为远远达不到要下跪的程度,以及逝者家属的反应也太过剧烈了。
话说我说的结尾指四十四章那个[em:sfgirl:011]
不是这样的,当时如果初华的母亲,不参加进去,根据当时的情况,那个人的母亲的确会活。 就像最佳救治时间错过了一样,她的突然加入导致原本的计划稍微错开,是属于好意而办了坏事。
而精灵使的存在和权利,在很多程序中,具有最高优先级,在这个情况的突然插手,都会让原本管理和领导的人,只能根据等级差别,让初华母亲作为领导者,属于临时换了指挥者一样,而初华母亲因为抱着善念和对自身能力的自负,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作为任何层面上,都无法为她逃避责任。
在小悠打算帮忙初华的时候,了解内部情况的清水老师才会突然很冷漠与冷脸的问小悠一些问题,而小悠的答案,让清水老师改变了思想,选择放任她去做。
回复@诺灵 额,这个我应该重点提到了呀,提出帮助剥夺了被帮助者被其他人救助的机会这种,这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该也不算少见了,我是说不算什么太严重的状况,不过我现在也不是很确定,等我吃完饭查点资料再回复你吧[em:sfgirl:011]
回复@Challeng 因为初华母亲的这个行为,对于拥有特殊权利的人来说,是致命的。这件事情也会导致后面培养行为的改变,因为这都是后面的内容,我没办法讲太多。 而我写这个故事的前提就是,权利者如果个人英雄主义太重,而导致没必要的行为,所会产生的后果为前提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