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个甲,我第一次写书评,也不会写书评。
其实整本书是我以比较粗略的方式看完的,但是其中的感动让我有一种冲动再细看一遍,嗯,决定了,什么时候还是再看一遍吧。
这本书确实很有意思,我其实并不是那种怎么关注乐队的人,我不了解乐队,也不了解摇滚,也不会去和小刘一样离开家人大胆的去拼搏一次,实现自己的音乐理想——对,我这种只会循规倒序的人来说这些,简直是痴想。我倒也想过将一切抛之脑后去完成我的理想,但这对我来说太魔幻了,或许说,小刘就是我这种每天“三点一线”的人憧憬的对象,离开其他乐队也好,解散乐队也好,这些太摇滚了,对不起我并不懂摇滚,但这很摇滚!
或许每个人看待这本都有不同的见解,乐队的姑娘们,每一个进到乐队来都怀揣着自己的想法和音乐的理解,最后却各自走各自的路,但实际上这点或许也是他们较好的结局之一了。
整本节奏很紧凑,看的时候感觉就像是一首快节奏的歌曲,让我不由继续看下去。姑娘们自大,狂妄,不可一世,疯狂,疯狂,疯狂!但就是这样,这就是最真实的姑娘们,人活得像是老鼠,每天都有新的老鼠死掉,那为何不活的疯狂一点,活的自我一点,做一只死的快但是快活的老鼠。看文的时候,总有种发泄的感觉,这可以是作者面包的发泄,可以是读者的发泄,也最、更是这群姑娘们她们自己对这杀千刀的生活的发泄。
感觉我写到这里就不该写了,一打字打到激动的时候就会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连语序都要抛之脑后。我是这样的,她们也是这样的。人就是要在年轻的时候疯狂一把,小刘,煤团,琦姐,鲫鱼,依然……当然这个排序没有任何意义,我开始不知道自己在打什么了,情感一点点的流失在键盘上,我羡慕她们,羡慕她们自由而充满野性奔放而充满年轻活力的青春的人生(可以这么说吗?那我这么说了)或许她们会变得不再年轻,变得庸俗,变得甘于平凡,但在她们的那一段操蛋的人生里,有这么一个令人激动兴奋狂妄自大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或许仅我个人这般觉得,但是,如果能这般自由的活过一次,我来这人间是值得的。
一切都没有意义,一切都有意义。
好了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了,我该去吃药了,今天活的太亢奋了。
让我们再喝一口伏特加,然后在自恋情怀里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