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迫,没有太多时间整理,所以说的有些啰嗦和混乱,见谅。
“那烂泥般的情节是有认真想过的,然后才下笔写的?荒唐之极,不去考虑读者的感受,你以为自己是在写日记吗?活该一直扑街!”这里引用一下责编的话,这也是我想说的一句话。
看完前十八章,我心情复杂,因为槽点太多我实在无从下嘴。
首先从故事整体结构来说,我猜作者一定是在大纲还没写完的情况下就开始动笔,因为无论是剧情节奏、冲突情况、人物塑造以及伏笔铺垫,作者都处理的一塌糊涂,根本像是考场上盯着时钟不断将脑海中临时编造出来的胡言乱语诉诸笔下写成的文章。
正如作者自己所言,作者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新手。
首先从前三万字来看,我看不见任何和书名有关的内容,同时在这三万字里也没有一点能吸引我的地方(当然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也可能是我的问题)。在本书的前三章里,作者花费了六千字来讲述了这么一件事:主角被赶出家然后住进唐诺家。
六千字只讲了这一件事,这六千字是能否留住读者的关键,而作者轻易放弃了这个机会。我不知道现在网文写作里是否还遵循着“黄金三章”这一规则,但假如一个番你看了前三集感觉烂到不行,那你大概率会弃番把。而在这六千字里,作者又花费了大量笔墨来描写主角毫无意义的心理活动——吐槽。
适当的吐槽可以给文章增色,但三句话里有两句是吐槽,那么只会起到反作用。而在本书中,主角的吐槽数量之多令人瞠目咋舌,这就导致了文章里充满了“恶俗烂梗”的味道。
毕竟有趣的东西看多了也会觉得不那么有趣了。
一个出色的开头能让文章留住许多读者,一个出色的书名能让读者产生兴趣,作者只做到了后面一点,而后面一点却在文里没有任何体现(至少在前三万字里没有)。
然后是关于本书的定位,作者给自己的书打上了一个“日常”的标签,那么文章里日常的部分自然是很重要的。可是如此重要的部分,作者写起来竟然毫不上心。
如同写日记一般,作者把平日里琐屑的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写了进去,并将其视为“推进剧情,塑造人物”工具,这样做本来是没问题的,但错就错在作者把没用的东西一股脑地加了进去。
文中的日常完全是陈词滥调,然后让角色去处理这个烂摊子,偏偏角色还处理不好这个烂摊子,这就导致剧情乏味,人物塑造失败。
日常文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那细小的事件引人入胜,读者平日里见惯的东西自然不想再在文里见到,否则读者很快就会失去兴趣。
至于角色,外貌描写寥寥几笔带过,外貌是塑造角色最重要的部分(在我看来),一个人的外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性格特征,角色的第一印象多半也是在外貌给予读者的。
来看看作者对角色的外貌描写:
这是唐诺:
“留着褐色的齐肩发,浅浅的刘海微盖额头别着黑色的发卡,身材高挑,纯白色的衬衫系着红色蝴蝶领带,格子裙下面是包裹着黑色齐膝袜的长腿,她就这么单手挽着手臂站着,却显得那么有气质,令人莫名有距离感。”
这是很典型的JK学生妹吧,那除了JK学生妹以外,那作者还给读者留下了什么?气质?距离感?从哪里体现出来的?仅仅一个动作?
这里我们再看作者在另一本书对角色的描写:
“乌黑长发。稍显青涩精致而立体五官,鼻梁高挺,肤色雪白,穿着宽松的T恤,短裤下是白嫩修长的双腿,源叶很意外地发现少女的左膝处有块淤青。”
这是苏千瑾。
轻描淡写地带过,只留给读者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既然作者不能通过角色的行为举止、语言风格、以及各种事件来立人设,那么给予读者一个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角色的性格反转也很突兀,虽然早已通过书名得知角色是个病娇,但突然的反转是否过于突然?因为回忆然后变成了另一个人格?
看得出来作者很想快点进入主题,但请用更更好的方法吧。
处理好剧情的节奏,拖沓只会消耗读者的耐心,无意义的事件不能为角色增添血肉。冲突是推动剧情的第一动力,但本书中冲突并不明显,感觉像是在读流水账一般,主角就是在混日子,毫无作为。
本书的主角,作为一个叙述者,毫无存在感。
本书主要用第一人称写成,为什么要突然转换成第三人称?想要让读者了解其他角色的过往,如果让角色亲口诉说不是更合适的选择吗。
标点符号和分段,老问题,不多说了。
说实话,本书的问题远远不止这点,但我想这毕竟是作者新手作,我也不挑太多毛病了。
虽然本书不对我胃口,但我所说的问题确实是本书中所存在的,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
多说无益,就这样吧。如果作者能看到这里,那我十分感谢,这说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最后送上一张月票,这是我的书评被评为优秀书评的奖励,我想这张月票应该属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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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哥们,谢谢你啦,我才看到你写的这个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