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几度春秋,而你热诚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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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撸撸侠认识,是在编辑加盐的群聊当中。那时变身百合还是网站的热点,在这美少女泛滥成灾的菠萝包书群,黑白色坚毅的鲁迅的头像格外扎眼。我对他起了些许兴趣,本着忐忑的心情,不揣冒昧与他简单谈些看法,我才知道,这世上仍有与树人先生一般,逆着潮流而上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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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撸侠喜欢上热销,不是玩笑中随机抽一个热销作者按在身下云雨,而是认真的打磨一本作品,让更多人得知和赞同他的看法。许多和他一样的扑街作者总说,是这凡世浮躁,容不下他们的作品,可他却不同,他说一本真正的好书,能够抚平人们的心灵,让他们静下来。每当这时,我就会微笑着看他,却在心底暗自摇头。你写的这些,谁愿意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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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撸侠喜欢水群,他说这是他追赶时代的方式。他喜欢分享自己今天和谁喝了酒,也喜欢混在众人之间吹捧编辑,偶尔也会假装男同,给群里带来快活。可每当大家聊起当下火热的题材,他都会哑然失语,我没法得知他去了哪里,可我眼前总会浮现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落寞背影。他会将冒着气泡的焦糖色液体倒进青花山水酒碗中一饮而尽,然后对着一张皱巴巴的黄纸,继续苦思冥想的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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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撸侠大抵是最喜欢码字吧。无论在群里码字,还是在网上码字,本质都是发出自己的声音。群里的人捂不上耳朵,便拍着键盘和他对喊。网上的人被大数据分成一块块圆饼,根本听不见他的表演。每当他沙哑着嗓子告诉我,他刚刚为自己的作品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时,我的心都在微微颤抖,只因他脸上没有不舍的愁颜,只有释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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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撸侠也曾火过,听说在很久远的年代。用群友们的话讲,就是他的作品大火的时候,我还不知在哪个黄土坑里玩着泥巴。回望过去,每当看见自己的作品被为数不多的读者催更时,我都无比庆幸,自己生来便是被波涛推涌着的浪花,不必考虑如何才能逆天改命。可浪花与湍流一毁俱毁,在撸撸侠看来,川流中的浪花是可悲的家伙,还是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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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结束了,因为河流入了海。当恋爱与逆推成为时尚成为潮流,没有人气红利的变身百合寸步难行。我辗转在群聊之间,痛斥过河者的无情,抒发卸磨驴子的怒火,可当我点开撸撸侠的灰色头像,却看到他始终不变的生活。
撸撸侠:“分享:《【鲁迅让我干工地】我跟着鲁迅好好干》”
“美少女扭屁股是睡前看的。”
“白天就该看这些。”
我恍然醒悟。我和他从来不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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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舞再美,不过昙花一现,浪力再足,不过沧海一粟。而志鸟衔石,其志在于海。
至于石子入海翻起的小小浪花。
他并不在乎。
你这评论真是叫我又爱又恨哭笑不得乐极生悲感激涕零,总之谢谢你的书评,爱你哟~[em:sfgirl: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