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作者写完后自己会不会读一下,我发现写作手法是有些问题的,比如说“的时候”这个描写,这本书中九成(甚至更多)是完全多余的,像“昨天的时候”,“明天的时候”,“刚才的时候”这种,最让人绷不住的是还有个“小时候的时候”。这是平时说话的习惯吗还是怎么,这种别扭的语句在书面中会显得文字很小白,当然我只是提个建议,没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