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很纳闷一类人,他们存在的意义仿佛就是为了证明脑袋长着肩膀上只是为了增高而已。
我不可否认的是小墨染写的这本书在行文逻辑上确实有所欠缺,但这不是一个读者口无遮拦来诋毁作者的理由。就好比恶心一点的比方,找不到厕所不是随地大小便的理由,对吧?
小墨染在我见过的作者中已经是属于姿态放低的那种,TA已经很努力地在接收读者们的意见,尽量保证这篇小说的“食用口感”。
对于这么可爱的作者,难不成还得恶语相加?有什么不足可以斟酌一下词汇婉约一些,何必说得如此过分?看得不舒服可以退,没必要强逼自己看下去,最后再像受到精神污染一样向辛勤码字的小墨染抛出情绪垃圾。
这样做的人,想必诸君都知道这类人是犯啥了,不就是犯贱嘛。
我承认这类文属于小众口味中的更小众,某些方面的涩涩的确少儿不宜。这类小说的写作立意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它就不算文学作品吗?
以下纯粹个人观点,不喜可喷。
文学作品的定义我不必详细介绍,你能看到这段评论证明你就可以用浏览器来搜一下。
一个女性的躯体拥有着男性的思想,这是一种偏意识流的小说。这种玄之又玄的设定,似乎是唯物精神的衍生产物。因为观察绝大部分同类文中,主角的思想和躯体总是一个相互适配且统一的过程,在这默认下,似乎是成为了共性。
这种设定,会让读者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来观察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虚实程度并不一定非得由是否与现实世界配对来决定,这个还可以由作者写作水平,好比构造世界这个过程所需的技巧,以及读者的意识投影,这是个读者共鸣的环节。毕竟语言可以是是有魔力,人总会在无意间着了它的套。
可更多的人在看这类文时单纯只是为了消遣,非得怄气的人我实在是不理解。若是对于一篇文有什么强烈的不满,只会在那如脊椎被打断的败犬狂吠,实在显得过于掉价。
陈立就列啊。丑话说在前头,对于这种待人十分出言不逊的人,若TA真的会去写文,管TA写怎么样子的文。只要TA扑街了,我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我第一时间赶过去嘲笑一番。因为只有才能让TA体会什么叫做“社会的险恶”。
因为实在是过于困乏,缺漏、重复什么的就这样吧。小被子一盖,我要烂摆。[em:sfgirl:038]
[em:sfgirl:021][em:sfgirl:021][em:sfgirl:021]
回复@醉枫染墨87 本人小时候经历过家暴囚禁事件,所以在看到有关囚禁的题材的内容时心里不好的回忆,就被勾上来了,请作者不要放在心上,调整好心态,按自己的想法照常更新就行了[em:sfgirl:002]
回复@烛日幽月 不如说,希望你能早点从阴影里走出来。图一乐即可
众所周知,看长篇作文都是看开头与结尾中间大致扫一眼,所以我看到的:“纳闷一类人(个人观点)社会险恶”[em:sfgirl:002]
回复@九世玲珑 你开头与中间提出来的信息我不好意思说啥,但是你结尾提出来加个主语可能会好些。[em:sfgirl: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