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是非常非常优秀的作品,最初应该是以当期比较火热的博人眼球的反派卧底作为噱头进行开篇,而在热度快尽之时迅速转换为比较王道的仙侠文。
个人最喜欢的便是去妖星探险的故事,层层递进充满了压迫感和紧张感,用最直白的话来说,就是真的做到了让我这种每天晚上看点轻松文章来助眠的人,失眠了也要看下去。在成功渡劫成仙之后也是非常王道的带着宠物(误)的冒险之旅,用轻松的文笔书写了我十年前看的那种仙侠文的感觉。虽然节奏稍快但依然很有趣。最后结局处加快进度我不做评价,结局一直是很难写的东西。
如果要把结局写的宏大那势必高潮就要来的很早,而在高潮之后继续保持高昂的气氛直到决战是非常难的事情。作者经过权衡,选择了讲完洛樱樱的故事,既是妥协,又是一种挑战。
既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身为作者就可以选择写好一个自己满意的结局,这样就能保证全世界至少都有一个人认同自己的书。
感谢本书,是一段很不错的时光。
大哥你评错书了吧,我怎么记得这是作者第一本书的剧情
回复@我是你们的小黑呀 大晚上写的,确实昏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