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讨厌那些一旦犯了错,犯了一点罪,就必须要写一条道走上黑的那种写法。我现实中警察也不是都是这种蠢货,一个个都像呆瓜一样,连犯罪的始末都搞不出,像罪犯,如果没有司南,就永远逍遥法外一样,还有针对卢飞雪这个角色,独角要是直接让他上学,帮助她的家庭,满足她的愿望,他也算完成了一件任务。偏偏要麻烦的开店,而且还让她惦记着,不要走,就像黑夜中的一道光,冷冬里的一抹暖阳,既然妄想寒冷的人享受一刻的暖阳,而不想永远依赖着他,享受一生的幸福。这种,舍长久之幸福,换一时的幸福,是个人都会做出选择吧!而作者,在写主角时,非要写主角对帮助感到不称心,不满意,做这种补偿事情
不过最令人感到心烦的还是坏人,没有得到正义的惩罚,而是被主角简单的教训了一下,就仍然逍遥法外,黑暗世界总会被光照亮,但不一定非要是主角,这样把警察贬得一无是处,把正义力量贬得一无作为,把犯了罪就等于判了死刑一样定性,不顾及人性的两面性以及罪的轻重,一揽子全盘的否定,对的是对的,错的就永远是错的,永远不会改变,这种写法是不可取的,把文章写狭窄了。例如文中对描写公司破产的,本来就赔一些钱,他的父母判断一下一些刑就完事,还连落到朱九族之内,像曹雪芹一样,家产被抄没吗?又不是全部的贪腐,罚款也不会罚的这么狠,青年读没有犯任何罪状的姐姐,现实中会有这样的惩罚吗?难道罪犯的家庭有个不犯罪的人,就要把罪犯所有的,哪怕是他正义获得的财产全部没收吗?那个不犯罪的人,一点付出都没有吗?始终活在阴影之中,经历了这样的大起大落吗?
不过本文在写主角和各种女性箱子的故事时
作者是法律白痴,先不说正当防卫的的判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生命威胁可以直接击毙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然后卧底相关,虽然不主张以杀混道,但是在有身份暴露的威胁时他也拥有可以击毙威胁的权利,这愣是给我来个不能杀可真是太草了
回复@放网一搏 之前就是追这本书,直到后面杀人那部分就没追了,那个自诩正义真的笑死我了 对此当时我还有些评论。
回复@忧悲 但貌似好像被举报了,笑死我了。
现实比这还严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