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初看到李哲的世界的时候,我没多想,顺手点了个收藏。
现在可以把“我喜欢”也点上了。
其实,如果作者没有改书名的话,或许我一早就看了。
理由是我 觉得 我是个神经病。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炎热的天气让我的心情也浮躁起来了。
感觉过去了很久,我一如既往的又什么都没做。
开篇就是男主在发神经。
很好,我喜欢。
虽然提到死和生我会想到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
然而这玩意儿是学写议论文时顺带记住的素材而已。
对我而言或许和胡萝卜、青椒或者土豆都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说上面这些呢?或许是刚吃过午饭的关系。
都怪你,我现在也不正常了。
不过放心好了,我不想死。
至少现在不想死。
虽然不是第一人称,不过基本都以李哲的视角展开。
关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优劣我想过很久。
不过想再多也没用,实践出真知,或许试着写两个版本对比一下就行了。
不过第一人称一般代入感更强。
而这种神经病男主基本没什么正常读者能代入。
我这样的神经病除外。
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走进厨房拿起菜刀看着手臂的我。
那时的我手臂似乎隐隐有疼痛的感觉。
大概是幻觉。
文里夹杂了很多 不明觉厉的东西。
我喜欢不明觉厉。
因为是懒癌重症患者。
不能装逼我就看着别人装逼从而YY自己装逼以收获装逼的满足感。
恭喜你,你被我YY了。
起点文之所以会火大概也是这种原因。
所幸我是个神经病。
所以只能找《神经病妄想人类物语》来YY了。
这文不长,每一章的字数也不算多。
但是我读的很慢。
不是我想慢,因为实在慢不下来。
括弧所谓投错网站系列括弧完。
对于我这种已经习惯阅读轻小说和网文的略读党来说,这样慢慢的读很痛苦。
痛并快乐着。
我喜欢这种带着诡异风格的东西。
这种事情看看先前点我名的伪娘就知道了。
这样半架空的背景很好。
很好很强大。
在满足我一部分对现实不满的同时,没有扯到离现实太远的地方去。
这样才好YY。
我渴望刺激,却不够胆大。
所以我讨厌日常文。
因为那无情地讽刺了我那苍白无力的日常,和苍白无力的我。
所以对我来说这样的设定实在是极好的。
最重要的是男主的设定相当对我的胃口。
因为这也是我想写的那一类男主。
虽然他很可耻地懂得比我多。
不对,是作者很可耻的懂的比我多。
为什么说可耻只是出于某个神经病的嫉妒心在作怪。
然而这依然没什么卵用。
我阅读过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是那太散太凌乱,相当于什么都没看。
为什么我不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呢?
大概是懒吧。
大概去掉好了。
是懒吧。
嗯,这样自我安慰就好。
好像又跑远了。
这是一篇读起来很痛苦的文。
读完之后也很心塞。
这样就好。
这才是读小说应该有的正常反应。
读完以后什么感觉都没有的话。
说明我实在是浪费了很多时间。
感觉作者关于心理学研究了不少的样子。
对于我这样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来说这样的逼格再高不过了。
基本上一直再回车回车。
或许是因为我的思维都是断裂的的缘故。
这本该是一片书评,结果却变成了某个神经病的自说自话。
那么最后还是回归正题吧,加油,不要坑。
这样说着的我抄起菜刀去找某只数月前就声称还有3000字就完结的伪娘去了。


非常有风格的书评,也说中一些我在纠结的问题,比如已经快要完成的第二卷我的确尝试了第一人称视角(本来想着反正不能投征文了就当为以后练习,不过现在回头看,才意识到第二卷的设想都只能通过第一人称才能更好的表达),不明觉厉还有神经病成分相对会少些,但剧情和信息量会更加突出,欢迎继续关注。

@淤泥学社:……我就随手打点东西……你别想太多……括弧笑尿括弧完

@淤泥学社:还我不明觉厉还我神经病啊!没那些我看个毛啊!括弧某只神经病的咆哮括弧完

@古古怪就:嘛,看了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