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后,沈清辞依约前往李府复诊。

李侍郎的状况比她预想的要好。七剂药下去,关节的肿胀消退了大半,疼痛也减轻了许多,已经能勉强坐起来了。李公子喜形于色,连连道谢,又封了一封厚厚的诊金。

沈清辞推辞不过,只好收下。走出李府时,她掂了掂钱袋的分量——足够百草堂三个月的开销了。

“看来这京城的富贵病,比穷人的病好赚。”花想容在脑海里轻笑一声。

“你少说风凉话。”沈清辞把钱袋收好,“穷人我也没收过高价。”

“知道你心善。不过既然有钱了,不如去买几身好看的衣裳?你看看你身上这件,都洗得发白了。”

“衣服能穿就行。”

“那可不行。”花想容的语气认真起来,“你现在是百草堂的大夫,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穿得太寒酸,病人看了也不放心。再说了——”她话锋一转,带上了一丝狡黠的笑意,“你不是说要女扮男装出去行走吗?总得备几身像样的男装吧?”

沈清辞脚步一顿。

女扮男装。

这是她和七个人格商量了很久的决定。

原因很简单:她需要一个“分身”。沈清辞是女大夫,只能在医馆里坐诊,许多事情不方便亲自出面。但如果有一个“沈七”——一个行走江湖的白衣公子——那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更重要的是,她需要一个逃离“沈清辞”这个身份的出口。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她不想再做那个温婉端庄的女大夫。她想喝酒,想骑马,想在月光下纵情奔跑,想用另一种方式活着。

而最适合主导“沈七”的人格,是江逐云。

“终于轮到我了?”脑海里响起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和兴奋,“我还以为你们都把我忘了呢。”

“怎么可能忘了你。”沈清辞笑了笑,“你最会惹事,当然要留到最后。”

“惹事怎么了?惹事才有意思嘛。”江逐云伸了个懒腰,“什么时候去置办行头?我都等不及了。”

“现在就去。”

城南有一家成衣铺,名叫“锦绣阁”,是京城最好的裁缝铺之一。沈清辞走进去,伙计殷勤地迎上来:“客官里面请!您是要做衣裳还是买现成的?”

“现成的男装。”沈清辞环顾了一圈,“要白色,料子要好,款式要利落。”

伙计眼睛一亮:“客官是为心上人买的吧?您放心,我们这儿的男装都是京城最时兴的款式——”

“为我买的。”沈清辞打断他。

伙计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恍然大悟,又迅速恢复了职业性的笑容:“明白了明白了!客官这边请,我们有好几款白色的男装,您看看喜欢哪种?”

沈清辞选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袍,料子是上好的云锦,领口和袖口绣着银色的暗纹,低调却不失精致。她又挑了一条玄色的腰带,一双鹿皮靴子,一根白玉簪子。

走进试衣间,她脱下女装,换上这身行头。

铜镜里映出一个修长的身影——月白长袍衬得她面如冠玉,腰间的玄色腰带勾勒出挺拔的线条,玉簪束起长发,露出干净利落的眉眼。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些恍惚。

“不错不错,”花想容啧啧赞叹,“这副模样走出去,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姑娘。”

“那是自然。”江逐云得意洋洋,“也不看看是谁在驾驭。”

“你别得意,这只是试装。”沈清辞对着镜子转了转身,“感觉还行,就是肩膀这里有点紧。”

“那让裁缝改一改。”谢知非提议,“既然要做,就做到最好。”

沈清辞点点头,让伙计记下修改的地方,约定三日后来取。

走出锦绣阁时,天色已经黄昏了。夕阳把整条街染成金色,行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沈清辞走在人群中,心情莫名地轻松了许多。

“说起来,”江逐云忽然开口,“你打算什么时候让‘沈七’第一次亮相?”

“不急。”沈清辞说,“先把百草堂的根基打稳了再说。而且——”她顿了顿,“我总觉得,有人在盯着我。”

“什么意思?”

“说不上来。”沈清辞皱了皱眉,“就是一种直觉。自从那天教训了首辅的儿子之后,我总觉得有人在暗中观察我。”

“那不是废话吗?”卫止戈冷哼一声,“你当众打了首辅公子的脸,人家能不盯上你?”

“不只是首辅那边。”沈清辞摇摇头,“还有别的……我说不清楚。”

“那就先按兵不动。”谢知非的声音沉稳下来,“让沈七的事情缓一缓,等我们把周围的情况摸清楚了再说。”

“嗯。”

三天后,沈清辞取回了改好的男装。

当天晚上,她锁好百草堂的门,在院子里换上了那身行头。月白长袍,玄色腰带,鹿皮靴子,白玉簪子。她把头发全部束起来,露出一张雌雄莫辨的脸——剑眉星目,鼻梁挺直,薄唇微抿,既有女子的清秀,又有男子的英气。

“怎么样?”她张开双臂,转了一圈。

“完美。”花想容满意地说。

“还差一样。”江逐云忽然道。

“什么?”

“武器。”

沈清辞愣了一下:“我不会武功啊。”

“你不会,我会。”江逐云笑了笑,“去弄一把剑来。不用多好,能唬人就行。”

第二天,沈清辞去铁匠铺打了一把普通的青钢剑,三尺长,二指宽,剑鞘是黑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她把它挂在腰间,分量不重不轻,正好合适。

一切准备就绪。

但她还是没有急着让“沈七”出场。

因为百草堂越来越忙了。

李侍郎的病痊愈后,他在朝中同僚间替沈清辞宣扬了一番,说南街百草堂的女大夫医术高明,连太医院束手无策的顽疾都能治好。一时间,前来求医的人络绎不绝,小小的百草堂每天都排着长队。

沈清辞从早忙到晚,有时候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好在有苏半夏帮忙分担——遇到疑难杂症时,她会主动上线,用那双沉稳的手和冷静的头脑应对各种复杂病情。

“这样下去不行。”这天晚上,沈清辞瘫在椅子上,揉着酸痛的肩膀,“得招个帮手。”

“招个学徒吧。”谢知非建议,“找个机灵点的年轻人,帮你抓药、打下手,你也能轻松些。”

“有道理。”沈清辞点点头,“明天贴个告示出去。”

告示贴出去的第二天,就有人来应聘了。

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瘦瘦高高的,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裳,但洗得很干净。他站在百草堂门口,有些局促地搓着手:“沈大夫,俺、俺是来应聘的。”

沈清辞打量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读过书吗?”

“俺叫陈小六,家里排行老六。读过两年私塾,识得几个字。”少年老实答道,“俺是从河北逃荒来的,想在京城找份活干。俺不要工钱,管吃管住就行!”

沈清辞沉吟片刻:“你过来,我考考你。”

她指着药柜里的几味药:“这个是什么?”

陈小六凑过去看了看:“这个是当归。”

“这个呢?”

“黄芪。”

“这个?”

“……俺不认识。”

“这是川乌,有毒,用的时候要小心。”沈清辞又指了几味药,陈小六认出了大半,虽然有些叫不上名字,但至少能分辨出是不同的药材。对于一个只读过两年私塾的乡下少年来说,已经算不错了。

“行,你留下吧。”沈清辞说,“工钱照给,一个月二两银子,管吃管住。先试用一个月,合适的话再加。”

陈小六惊喜得差点跪下来:“谢谢沈大夫!谢谢沈大夫!”

“别急着谢,”沈清辞递给他一把戥子,“先把这些药材按分量分好,分错了可是要扣钱的。”

“诶!俺一定好好干!”

陈小六确实是个勤快的孩子。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扫卫生、整理药柜,病人多的时候帮着抓药、煎药,闲下来就捧着沈清辞给他的《本草纲目》苦读。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记忆力很好,同样的错误绝不会犯第二次。

沈清辞对他很满意。

“这孩子不错。”苏半夏难得夸人,“肯学,肯干,不偷奸耍滑。”

“是啊,”沈清辞看着陈小六埋头背书的背影,有些感慨,“让我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百草堂的名气越来越大,来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沈清辞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但她并不觉得累。相反,她很享受这种感觉——用自己的医术帮助别人,看着病人一天天好起来,那种成就感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发呆。

“在想什么?”阿桃的声音软软地响起。

“没什么。”沈清辞收回目光,“就是在想,如果父亲知道我开了医馆,会不会很高兴。”

“肯定会啊。”阿桃说,“你可是继承了他的衣钵呢。”

“是啊……”沈清辞笑了笑,“可惜他看不到了。”

“他看得到的。”阿桃认真地说,“他一定在天上看着你呢。”

沈清辞没有说话,只是仰头看着那轮明月。

月亮很圆,很亮,像一个温柔的注视。

“也许吧。”她低声说。

这天下午,百草堂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

是个年轻女子,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身素净的青色衣裙,容貌清丽,但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她走进来时脚步虚浮,像是随时都会倒下。

沈清辞连忙扶她坐下:“姑娘,你怎么了?”

那女子抬起头,一双眼睛黯淡无光:“大夫,我……我总是睡不着,已经连续半个月了,闭上眼睛就觉得心慌,喘不上气……白天也没精神,什么都不想吃……”

沈清辞搭上她的脉搏,眉头微微皱起。脉象弦细而数,是肝郁化火、心神不宁的典型症状。

“姑娘,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她温和地问。

那女子眼圈一红,低下头不说话。

沈清辞没有追问,只是开了一副安神的方子,又教了她几个按摩穴位的法子。临走时,那女子忽然回过头,轻声说了一句:“大夫,谢谢你。”

沈清辞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又是一个伤心人。”花想容叹了口气,“这世道,女子活得真不容易。”

“是啊。”沈清辞收回目光,“所以我更要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也能帮助更多的人。”

“说得对。”卫止戈难得赞同了一句,“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靠自己,才是真的。”

沈清辞笑了笑,继续低头整理药方。

窗外,秋风渐起,吹落了一地梧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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