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金什顿是被沼泽包围的城市,许许多多人流落到这里,既进不去城市,想离开也不容易。他们找来简陋的材料,在金什顿的外围,劳工区之外再建新的贫民区,好歹有个地方住,再想办法进入金什顿。
这个贫民区没有警督,没有人维护秩序,甚至没有法律。盗窃杀人与抢劫司空见惯,基本被黑帮控制。但有些城里人愿意来这里,做一些贩卖人口的生意。
是的,流落来的贫民的命不值钱。为了一口饭他们什么都做,死了也不会有人追究。城里的富人有购买奴隶用来干活或玩乐,消耗掉了也不心疼。而城外的平民窟就是他们的人口市场。
帮富人们物色目标的人时常游走在贫民区,挑选合适的人。要么身体结实能干活,要么有些姿色会被富人看上。一些还不能记事但身体健康的小孩子也可以考虑,富人们会买去当死士或者能够信任的贴身佣人培养。
这些挑选奴隶的贩子,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是什么坏事。当一个破衣烂衫的母亲养不活孩子,祈求他们把孩子带进城里去好求存活,这不是在做一件善事吗?可怜的母亲还能依此得到一笔钱。
是的,慈悲的帮助这些可怜人,才是他们的目的。
来当贩子的大多是劳工区的人,他们没有正式身份,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富人们的黑手套。
因为劳工区好歹有金什顿的管理,人身安全有些保障。而这些破烂的贫民区什么都没有,很容易遇到黑帮,小命不保。
如果没有跟当地黑帮打好交道的话,还是得小心行事。比如挑选一些无依无靠的弱小目标下手,会比较安全。
那些没有了爸妈的,被其他难民裹挟着来到这里的小孤儿很合适。甚至不用花钱,只要说有饭吃就会乖乖跟着,实在不行就打晕,一条布袋就可以装着打包带走。
只不过这种小孩子基本没什么劳动力,还要多花食物养着。除非长得比较好看的其他都卖不出什么价格。
而这些孩子能穿越被烧焦的黑土和泥泞的沼泽到这里,已经非常不容易。基本都瘦得皮包骨头,哪有好看的。不过他们已经算是幸运的,因为有更多人死在了路上。
在神学院长大的,尚且还没毕业的维珍因为这场灾祸没了父母,主动走上流亡的道路。他不认识什么方向,跟着其他人一起到了金什顿城。
这个孩子恰恰是那种没人看护的孤儿,属于流民中最弱势的群体。虽然是个男孩,但他长得清秀,遵从长辈意志,从婴儿时期就蓄起灰银色的长发,像个乖巧小女孩,在路上总能受到其他人照顾。
再加上是从庇护营地跑了出来,身上干净整洁。维珍上路的位置离金什顿城又近,一路上身体磨损少,也没有瘦脱相,在贫民区的孤儿里特别少见。
所以到这座城没多久,维珍就被抓走了。那些贩子看到维珍漂亮的长发,直接认定是女孩,打算往金什顿里城的一个富贵商人里送,商人的妻子正需要一个幼女仆人。
一个长得还清秀可爱的小孩,看着比其他小孩干净得体多了,说不定原来是哪个地主或包税商人家的孩子,沦落至此。
毕竟大灾难降临不看有钱还是没钱,那些懂魔法的魔法老爷们都逃不过这一劫,更别说普通人了。
可当脱衣服验身的时候,贩子看楞了,这根本不是女孩。
男孩就不能往夫人家里送了,虽然外表看不出来,要是被发现就糟了。赚不到这份钱,贩子原本有些气恼。可受到了他人点播,说漂亮的小男孩更值钱,只要找到好买家,才转忧为喜。
是的,越稀有的东西越值钱。像女孩的女孩一大堆,像女孩的男孩不好找。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好男色的群体,从古至今不罕见。
找新主顾需要时间,主要是为了卖高价。越有钱的富人见过的女人多了,对这种小男孩会感兴趣。只是有钱人的时间宝贵,不好联络。
在寻找买家这段时间里,这小孩滞留在手上什么都不做也不行。一日三餐总得供吧,能当人口贩子的手头都不宽裕。于是维珍被放到了劳工区的一家酒馆里做服务工作。这家酒馆里都是贩子的熟人,时时刻刻都有眼睛盯着维珍。
城区,劳工区,贫民区。越中心就越富裕和安全。劳工区已经好多了,至少不用担心当街被人砍死。
在这个酒馆里,较多的客人是在城里干了一天苦力,拿了点工钱想求消遣的。他们中有一部分没有妻子,也舍不得花钱去找女人玩,酒馆里要是有年轻女性的话,他们会比较乐意。
女人是要钱的,无论是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特别是常年徘徊在酒馆里的都特别风俗,俗气,很多人看不上。
但有些小女服务员就不一样了,她们没有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扭着腰肢坐在吧台上等着男人请自己喝一杯。而是如一只只活泼的小山雀,在桌子与桌子之间灵巧穿梭,送着啤酒,肉食和黑面包,如她们服务的客人一样靠着朴素的劳动赚钱。
比如新来的那位,将特别长的银灰色长发扎成细长的垂到大腿的马尾辫,看起来还没到发育期的小个子‘女孩’。她脸蛋称不上特别精致,也不化妆,但蛮清秀耐看。
这个年纪的孩子心灵最是纯净,没有被染上利益纠葛和市侩。和‘她’这么大的孩子在乡下还只会放羊,‘她’却要在酒馆里给狡猾的大人们端饭端酒。
这个酒馆的服务员制服最有意思了。上身还算是正式,挑不出什么毛病。下身却只有盖到大腿根的短裙,两条腿都得光溜溜的露在外面,好比两条细长的白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