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必思酒店的时候,高红衣曾对父母坦言。
“爸,妈,我今生,非孤夜白不嫁。”
“因此,我一定会动用我所能想到的一切手段,去将白叔转化成为我的东西。”
“哪怕白叔喜欢上别人,我也会不择手段,让他重新将全部的目光都放到我的身上。”
这过分坚定的态度,不像是曾经拒绝过无数青年才俊的钢琴公主说出的话。
眼神中藏满了宁折不弯的偏执。
高宏志在生意场上,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这真的让他感到动容。
孤夜白有自己的血脉,又是个好孩子。
高红衣也同样是个有想法的好孩子。
所以,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我们知道你对小孤的感情,我们也一定会尽全力支持的。”
“爸,妈,你们明天去燕京,不直接回东海,对吗?”
“我计划和白叔在沈城逗留一天时间,我想和白叔独处……”
“过去白叔曾有机会考到沈城的省重点高中,但他却失之交臂了,我想和白叔两个人一起去看看当时白叔错过的学校。”
“白叔曾认为,他只要稍微努努力,也许还能过得不错。”
“不,这大错特错,他生来就值得拥有更好的!”
“紧接着,我还要和白叔一起在陌生的城市逛逛,也许在陌生的游乐园玩耍,或是在KTV唱歌,也有可能是水族馆,然后,我要和白叔来一场烛光晚宴。”
“最后一起回到酒店。”
“全程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只有我和白叔,但正因为没有爸爸妈妈在,所以,我可以说出更多的话,我也可能更加的……”
“更加的?”
“不择手段……”
“将白叔,从一只怕生的大笨狗,变成我们的家庭成员。”
“总之就是这样。”
“所以爸爸妈妈,明天到了沈城请配合我。”
“没问题。”
“不过,你们年纪还小,尤其是你,红衣,底线是不能过早的生子,这对你的身体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小孤的话,应该是值得信赖的。”
……
……
孤夜白傻呆呆的站在沈城云璟大酒店的门口。
这还是第一次来到如此高档的酒店,整齐的玻璃幕墙,彬彬有礼的门童,门内的大堂隐约可见。
如此奢华的氛围,令孤夜白双腿发软。
虽说网络发达,孤夜白也曾为了写作,通过网络搜索一些五星级酒店。
但隔着屏幕去看与身临其境毕竟不同。
“走吧,白叔,今天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高红衣顺势牵住了孤夜白的手朝酒店走去。
孤夜白点点头。
该说不愧是省城吗?
比县城更宽的主干街道,更多的高层建筑,以及更多的车辆。
人们的穿着打扮更体面,更光鲜亮丽。
“那个,红衣……”
“怎么了?”
“我自己会走,所以,那个……”
“什么?”
“手。”
“还是我牵着比较好,你要是走丢了,或者被人贩子抓走了,可就麻烦了。”
“哪有人贩子。”
“那说不定会有外星人把白叔抓走?”
“更不可能有外星人啊。”
“好吧,其实我就是单纯喜欢牵着你的手,嘿嘿。”
被别人看到和自己这样的平凡人手牵着手,对红衣而言,不会感到尴尬吗?
孤夜白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走到前台。
“你好,我的父亲叫高宏志,他在你们这里订了两个大床房,需要我告诉你我的身份照号吗?”
高宏志似乎是这家酒店老板的朋友,前台似乎早先就已经有人打好招呼了。
因此哪怕孤夜白和高红衣都是未成年人,也轻松在这家人均1000人民币一晚上的酒店订了房。
“白叔,我们坐电梯先上楼吧。”
“好……”
孤夜白的房间在高红衣房间的隔壁。
现在,就真的只剩下两个人了……
和高红衣的关系,应该算是家人吧?
她的手好软,身上的味道也好香。
第一次时,孤夜白在她身上能隐约闻到一股佛手柑的香水味,这一次,似乎能闻到晚香玉与白百合混在一起的香味。
有些勾魂。
“红衣,我先回房间了,今天咱们五点钟就起床了,回房间多睡会吧,等睡足了,那个……”
高红衣依旧没有放手的意思。
“红衣?”
“爸妈现在又不在,白叔,不打算和我在一个房间吗?”
高红衣歪着头,看向孤夜白。
“这不好。”
“有什么不好呢?”
“孤男寡女的……”
“我们是家人啊,不是什么所谓的孤男寡女哦,莫非白叔讨厌我?”
“认为我长得丑?”
“认为我很讨厌?”
“这家酒店虽然是五星级酒店,但是,我毕竟只是一个未成年人,如果有坏人擅自闯入我的房间,没有人保护我,我该怎么办呀,白叔?”
“白叔我好怕……”
“但是在县城的时候,你不是也一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吗?”
“那时候有爸妈在同一楼层,我当然不会太害怕了,但现在,我只有白叔了,就像落水者会本能抓住浮在海面上的木头一样,所以你这块大笨木头能不能给我一点安全感呢?”
“反正爸妈都不在。”
“呃……”
“别这么扭扭捏捏啊,白叔,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高红衣一把挽住孤夜白的手臂。
“被你吃了,应该算好事吧……”
孤夜白吞咽着口水。
和高红衣这样的女孩同处一室,对像孤夜白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孩而言,实在是过分劲爆了。
“那你就给我进来吧,白叔!”
“可订了两间房,那间房浪费了……”
“啰嗦,咱家有钱,多订一间,就当备用呗。”
“走啦,跟我进屋。”
如果床被弄脏了的话,就换干净的床。
刚好合适。
爸妈说了不要在不该有孩子的年纪有孩子。
高红衣很听话。
所以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事,也会有安全保障措施的。
于是,孤夜白就这样,被半推半搡的拽进了高红衣的房间里。
有时候,真的很难想象,高红衣看似纤弱的身体,偶尔会爆发出令孤夜白都有些招架不住的力气。
她将深红色的毛绒鸭舌帽摘了下来,一把扣在了孤夜白的头上。
不知为何,孤夜白下意识联想到的画面却是少女拿出项圈给狗套上。
“白叔的气质也蛮适合红色,嘿嘿……”
“红帽,红裤,红鞋,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红衣。”
“所以要我说,红色和白色,是天底下最配的颜色!”
高红衣将酒店房间的门反锁上,并将门用身体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