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维地下城。

第六十五层。

从六十六层的空间走出来,贝菈格孤身一人又回到了昏暗的六十五层。迷宫之龟的尸体已经消失了,整层地下城显得非常空旷。贝菈格一个人走着,一边走一边气呼呼地小声骂着不近人情的哈纳。

毛团随着她的走路一起一伏,伸出触须小心地依附在贝菈格的头顶。

贝菈格摸了摸毛团的身子,心里安定了不少。

她喜欢毛茸茸的动物是有原因的。

很小的时候,贝菈格经常和长兄以及家人争吵。她记得那个时候别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基本上天天就得大吵大闹,恨不得把家里的房子掀了。贝菈格有各种各样喜欢的东西,不仅仅局限于穿着与食物,她喜欢冒险。

贝菈格的父母则属于非常传统的父母,认为女孩子就该文静点儿。打扮的漂漂亮亮就行了,将来不能说嫁个乘龙快婿,嫁个门当户对的就行了。

贝菈格说,我就不。

她喜欢穿着漂亮的小裙子,但是经常出去玩就带着一身泥巴回来。

她会和街坊邻居的孩子打架,别人欺负她,说了轻薄她的话,贝菈格就会去打回来。那个时候她还不会用魔法,就用指甲去抓别人的脸。反正对方家长一听,哇,我的孩子和芬丽雅家的女儿打架了,都恨不得当着她的面把那些熊孩子的屁股打开花来赔礼道歉。

后来,没人敢和贝菈格打架了。大家发现这小妮子自己倒不是很厉害,关键是打她的话回去要被揍。

贝菈格感觉很无聊,就经常叫他们软蛋。

之前说过,贝菈格是有哥哥的。大哥很早之前就离家出走不知去向,二哥后来被贝菈格一脚踢成了女孩子。贝菈格从小是跟二哥长大的,她的二哥小时候就表露出了较高的魔法天赋,一度被成为“魔法少年”“魔法小天才”之类的。在魔法学校里也能拿到极高的分数……因为那些教师不敢不给芬丽雅家面子。

在芬丽雅家族内,一直都流传着一份魔法才能。这才能会被随机的人继承,几乎每一代或者隔代都一定会有一个魔法天才出现。

贝菈格的二哥一直以为自己就是那个天才。

直到贝菈格十岁那年,对她爹说:

“爸爸,我想当冒险者。”

贝菈格的爸爸很惊讶,因为他的女儿,连打架都打不过那些街坊邻居家里的孩子。

孩子靠不靠谱,爹妈最清楚。

这位爸爸对贝菈格说到:

“孩子,不是人人都能当冒险者的。这样……你会魔法吗?”

“不会。”

“当冒险者是要能保护自己的。你体术不行,魔法也不会,怎么能当冒险者呢?”

“可是书上说有梦想就行了。”

“你看的可能是假书。”

“不是!是大英雄米提罗说的啦!他说每个人都拥有无限的可能,人类要相信自己。”

“这……相信自己也没用吧。要不你找本魔法入门的书籍看一看吧。就那本什么《魔法,从入门到放弃》……不是,《从入门到精通》那本……”

第二天,贝菈格的爹妈是在爆炸声中醒来的。

他们跑到门外,发现贝菈格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偌大的庭院被烧成一堆焦黑的土地。

贝菈格转过头,对他的爸妈说:

“爸爸,妈妈,我的火球术和哥哥那个不一样。”

那一天,贝菈格的父母明白了,整个芬丽雅家族上上下下都明白了。

原来芬丽雅家没什么魔法少年,有的是一个魔法女王。

但是贝菈格不明白。

贝菈格根本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继承了祖先最优秀的魔法才能,被誉为芬丽雅家近百年来最出色的天才。这意味着她那被恭维了十年的二哥跌下了神坛,也意味着魔法学校的老师这么多年那些虚假的高分都白给了。

贝菈格的父母一时间被这个事实冲击的说不出来。

贝菈格问她的父母:爸爸妈妈,现在我能当冒险者了吗、

她的父亲想了许久之后,才回答她:

“还不够,你还要去魔法学校学习……”

贝菈格回家看了两晚上的书,直接去参加了魔法学校毕业生考试,拿了全校第三名。

然而,她把大红的奖状捧回家里的时候,才发现芬丽雅家如今充满阴霾。

大家族的明争暗斗总是超乎孩子的想象,但是小孩子之间是没什么顾忌的。

她的二哥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贝菈格睁着眼睛看着自己的亲哥哥,脑海中在想着,我要不要扇回来。

“凭什么拥有才能的人是你,凭什么不是我!你这个杀千刀的恶魔,你就该去死个七八遍,你个臭**,你知道我这几年有多努力吗?你凭什么抢我的位置,你凭什么比我厉害……”

那一天,贝菈格哭的稀里哗啦的二哥扇了她不知道多少个耳光,贝菈格一下都没有还手。

她用求助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父亲,然后清晰地听见了父亲小声嘀咕的那一句:

“女孩子在要魔法有什么用。”

那个时候,贝菈格望着这个生活了十年无比熟悉的家庭,忽然间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她咬紧了牙齿,第一次向人用出了魔法。她与她的哥哥同时用了火球术,她的火球大概是二哥的三十倍大小,瞬间把房间炸掉了半边儿。

然而就在她打算把刚才的巴掌扇回来的时候,她的父亲一脚踢开了她。

“你疯了!下那么重的手,你想杀了你哥哥吗?女孩子就该有女孩子的样子,老老实实地穿着给你买的衣服,将来嫁出去就完了。魔法不是你该碰的东西,冒险者也不是你该当的职业。你啊,老老实实按照给你安排的路走不就完了吗!成心想气死我和你妈,是不是?”

贝菈格跑了出去。

她记得那天下着雨,自己孤身一个人跑出去,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

那天脏兮兮的雨水打湿了她用心做的头发,脏了她漂亮的小裙子。贝菈格一个人跑了好远好远,在一个废弃的屋子下面躲雨。湿了的衣服黏糊糊的,贴在身上,冷风吹过的时候很冷。

在那个废弃的屋子里,还有一只流浪猫。那只白色的流浪猫没有家人,两只眼睛是异色瞳,喵喵地在不远处叫着。贝菈格从口袋里找出饼干丢给它,小猫叫了两声,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吃掉了。

之后它走到贝菈格的身边,蜷起身子睡了过去。

那是贝菈格在那个寒冷的夜,感受到的最棒的温暖。

从那以后,她就开始喜欢毛茸茸的东西了。

……仔细想想,就和现在一模一样。

不被理解的境遇,身旁只跟着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

小毛团从贝菈格的手心里跳出去,落到地上。

贝菈格微微笑着,转过头去。

“小毛团——”

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张血盆大口。

锋利的牙齿,猩红的舌头,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

最关键的是,等到看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方才的小毛团眨眼间无声无息地化为了比人还高的狰狞毛球,一张口几乎大到覆盖了整个表面。两米高的大口完全可以把贝菈格一吞而下。实际上,当她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连发动魔法的时间都不剩下。

或许就是半秒,或许是零点几秒。

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连绝望都来不及。

也就在那一个瞬间,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向后挤开。在空中的时候,她看到哈纳站在了她原来的位置上,那只血盆大口轰然咬下,哈纳的手如同锋利的刀,挥出的胳膊横着切开了巨型毛团的大口,将它的身子一劈两半。

恶臭的鲜血喷溅而出,洒在哈纳的身上。

贝菈格坐在地上,裙下有淡黄色的液体汩汩流出,染湿了地面。

她的眼睛中没有一点的光亮,刚才的那一幕依然就在眼前。

心脏砰砰的跳着,她却仍然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被那个魔物一口吞下。仿佛现在的一切才是幻梦一般。

哈纳用脚踢了踢地上的两团生着毛的肉,确定已经彻底杀掉了它。

他呼出一口气,擦了擦手上的血。

对正常的人来说,存在一个反应时间,也存在一个反应距离。打个比方说,当你发现花瓶从桌子上落下,你需要多久去明白现状采取行动,这是反应时间。而你和花瓶的距离是多少之内你可以冲过去接住花瓶,这是反应距离。

毛团知道哈纳很厉害,所以特地拖到很远的地方才下手,以为这样可以超出哈纳的反应距离。

但很遗憾,几千米的距离是不够的。

看着呼哧呼哧喘着气的贝菈格,哈纳冷漠地说:

“这东西就是六十六层的领主,我是因为去不了六十七层才回来的。我一直都想说,像你这样的小丫头还是赶快回去吧,就算跟着我往下走,也只能扯我的后腿而已。贝菈格,在你眼里,魔族是有好坏之分的。但是在我看来不是,魔族没有好的魔族与坏的魔族,只有活的魔族与死的魔族。死了的魔族,才是好的魔族。”

哈纳也不再去看倒在地上的贝菈格,一个人默默向下一层走去。

他的眼神漆黑如墨,光芒如寒铁。

“它们……全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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