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轩默默看着火萤递过来的纸张。

这是一个不大的粉色纸片,上面画了一个巨大的骷髅脸,把整张纸片都占全了。

“这我该把唐霖的名字写在哪啊?”萧轩抱怨。

“往骷髅脸上写啊!”火萤理所当然道。

见萧轩还不是很理解,她指了指骷髅的两只空洞洞的大眼睛:“往这两只眼睛里写唐霖的名字。”

“一个眼睛写一个字吗?”

“那不然呢?这种纸片就是我的能力,只要把讨厌的人的名字写上去,就可以锁定他了。”

萧轩哭笑不得:“唐霖这个名字是只有两个字,那要是遇到三个字的名字呢,这两只眼睛怎么写得下……”

话没说完,火萤啪一下把另一个粉色纸片拍到了桌面上。

萧轩定睛一看,这个纸片赫然是一个有三只眼睛的骷髅头,第三只眼睛就长在额头的正中央。

“这怕不是二郎神杨戬的面部骨骼CT照吧!”萧轩吐槽。

“神特么二郎神骨骼CT照,”火萤的脸肉眼可见抽动了几下,“好生动的比喻,行了,你快把唐霖的信息写下来吧!”

见萧轩开始动笔,火萤倚靠在靠背上,幽幽说道:“苏秋璃说你是个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沉默内敛,悲观且不豁达的忧郁王子,我是一点看不出来,你说话蛮有意思的。”

“她是这么说的?”萧轩抬头看了眼她。

“对啊,”火萤说道,“你挺幽默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问的是她终于承认我是个忧郁王子,而不是忧郁公主了。”萧轩一本正经道。

火萤:???

火萤:“不是,关注点在这里吗?!我想说的是你说话挺幽默……”

萧轩挠头:“这怎么不是重点啊,苏秋璃一直叫我公主,明明我是男的。”

“那天她还给我讲了个故事,故事里她把我称为公主,是王国的焦点所在,姜紫夜是勇者,而苏秋璃自诩大魔王,她说勇者和大魔王其实都爱着公主,也都想要夺走公主,可惜公主早已心有所属,爱上了勇者。”

“所以哪怕大魔王夺走了公主,用极为卑微的言辞和小心翼翼的行动,去讨好公主,也不能获得公主的一片真心。”

“大魔王没那么坏,只是因为晚来了一步,就注定成为了反派。”

萧轩在纸片上落下最后一行字:“她讲的这个故事还挺有意思的,除了我不该是公主,而应该是王子以外,挑不出什么逻辑漏洞。”

“我以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好多影视和游戏作品里最经典的设定都是魔王要掳走公主,而勇者要凭借一往无前的勇气,把公主带回来。”

“魔王为什么要掳走公主?这是我一直没想通的,现在终于明白了。”

火萤翻了个白眼:“是因为魔王喜欢勇者,想要**勇者啊,掳走公主是为了引诱勇者前去,再把勇者抓起来,吃干抹净。”

萧轩:???

“不用这么一脸无语地看着我,”火萤道,“你讲的这个故事我都听过不下五次了,我刚入伙的时候苏秋璃那小丫头就声泪俱下地给我讲了一遍这个故事,把我形容成公主,把她形容成大魔王,还给我感动得不行,以为她是真心对我好的。”

“后来我发现,每个女人加入她团队后,她都要讲这个故事,还都要十分真诚,十分感动地讲!”

“区别是故事里的公主会轮换。”

“真是铁打的大魔王,流水的公主啊!”火萤咬牙切齿道。

萧轩扶额,看来苏秋璃还真是一招鲜,吃遍天,一套话术就能诱拐不少清纯女生加入到她的队列之中。

“我写好了。”萧轩把手上的纸片递给火萤。

“好的,”火萤接过,“话说,你想怎么报复唐霖啊?”

萧轩低头沉思:“以前你都用什么方式报复过别人?”

“那可太多了,”火萤来了兴趣,苍白的手指在发丝之间绕着圈圈,“我的受害人被工地施工的建筑钢材砸死过,被困在房间里活活烧死过,还有的在街头被一群小混混一起捅死过,还有……”

“停停停!”萧轩听得眼皮直跳,“我不是想让唐霖死。”

火萤:“我知道啊,就是简单报复一下他,所以你可以参考一下我提供的诸多死法的,总有一款死法适合他。”

这哪有什么参考意见?!

萧轩心里吐槽着,暗暗把酒杯端起来,透过酒水,凝望光怪陆离的酒吧。

该怎么报复唐霖呢?

唐霖和安浩,都高高在上的,不知天为何物,他们骨子里,也都瞧不起差生。

是那种打心底里瞧不起,不会正眼看你一眼,也不把你当一回事。

要不是姜紫夜后来慢慢开始帮助他,让他走向世界中央,他恐怕上了高中三年,也不会和唐霖产生任何交集。

最大的蔑视就是无视,这是个事实。

“我想这么报复他,”萧轩闭上眼睛,说道,“可不可以让我和唐霖的脑子进行调换?我知道这有点太强人所难,但这是我唯一能够想得到的。”

对唐霖最狠的报复是什么?

是让他失去继续做优等生的资格,也体验一下拖着个只会消耗能量的垃圾大脑,看着一堆数学符号,像是在看天书的感觉。

萧轩可太体会得到这种感觉了,他就是个大笨蛋,小学时候背一篇很短的课文,背了几十个小时都背不过。

大脑运行速度,记忆力,运算能力这种东西,大概是天生就有,基因决定的。

萧轩这祖上恐怕就没这基因,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祖上的这些人都那么笨,到底是怎么活过一个个可怕的灾荒和战乱年代,把基因延续到今天的。

思来想去,萧轩一度得到了一个离谱的结果,即他的祖辈那些人应该都特别能干活,而且还好养活!

虽然没脑子,不能考科举,不能去朝廷当个一官半职,但可以当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勤勤恳恳在炽热的阳光下辛勤劳作。

遇到饿殍遍野的灾荒,还可以啃树皮苟过去。

人总得有些优点,才能把基因延续下来的吧,萧轩一直觉得他老祖宗的优点,就是有个什么都能消化的铁胃,树皮,草根什么的东西,灌到肚子里,五分钟以内就能给消化分解成蛋白质和糖分,饥荒年代根本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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