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公元1760—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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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法典》颁布:

人类孩童满八岁即分配至阴影工厂

每日灌服三滴清醒血剂(含特质唾液酶)

手指或其他肢体若被轧断,须自行捡回投入熔炉赎罪。

《呼吸税计·伦敦区》条款:

工厂的任何财产皆属于上位血族。

无论是产品或是生产废料皆如此。

人类每日吸入含工厂蒸汽的空气,需记录一次债务

偿还方式可选献血或延长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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