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中,苏墨是个大胃王,有着超乎常人想象的超大胃袋,为此没少遭到那些看不惯她的名媛们嘲笑。
但现在这具身体里住着的可是苏・贫穷男高・墨的灵魂,她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任何食物到了她面前都别想逃过一劫。
等等,差点忘了正事。
要想继续过这种 “肉食者” 的生活,就得平稳躲过剧情杀。
换句话说,就是要尽快促成男主和他的心上人在一起,同时,刷一刷男主的好感度也很有必要。
毕竟,在男频小说里,抱住男主的大腿,至少能保住小命。
苏墨记得,在原书里,她第一次找柳如烟茬儿的时候,叶豫白和她就已经认识了,不过两人还没开始互表心意。
从相识到互生情愫,感情总有个发展过程,在这个时间段,应该是他们感情逐渐升温的时候。
只是,这恰好是最暧昧、最朦胧的阶段,就连小说作者都没写清楚他们感情的具体进展。
毕竟在男频小说里,感情线向来都是依托。
苏墨也不清楚此刻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好感,暧昧是否已经萌芽,更不知道叶豫白这会儿对柳如烟有多少保护欲。
她也不确定自己与叶豫白的仇恨种子有没有种下,种了多大,以及该如何挽救。
可恶啊,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刷刷他的好感度肯定没错。
苏墨贪婪地吞下最后一口肉肠,便准备去找叶豫白刷好感度。
嗯,带上她最爱的高级清汤一起去。
苏墨瞧了瞧屋外天色,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晚饭。
她知道叶豫白很缺钱,每天的生活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
这么看来,在游泳馆遇见叶豫白也就不奇怪了,毕竟他确实是个到处兼职的打工狂人。
叶豫白所在学院的教授十分赏识他这个贫困却优秀的学生,不但给他申请了奖学金,还常带他参加各种学术讲座。
如今,在这位教授的牵线搭桥下,叶豫白在给一位富商家的孩子当家庭教师。
打了这么多份工,到现在他估计存了不少钱。
这么想着,苏墨悄悄步行来到佣人房。
原书中,苏墨的弟弟因为苏墨的缘故,也特别讨厌叶豫白,觉得他不配住在客房楼,就把他安排进佣人房,让他和苏家的下人们住在一起。
才8点钟,苏家的下人们大多还在忙碌。
很快有人认出了苏墨,开口打招呼。
园丁刚放下手中的园艺工具,来不及擦去额头的汗珠,急忙摘下帽子,局促又恭敬地弯腰,露出憨厚的笑容:“大小姐。”
苏墨偏头看去,是园丁老李。
在整个苏家,老李是对叶豫白最好的人。
叶豫白飞黄腾达后,还专门把他接走,让他在自己的豪宅里安享晚年。
“李叔。”苏墨弯着眼,明眸善睐,乖巧地唤道。
李建斌见状,和旁边的人面面相觑,眼中满是诧异,仿佛见了鬼一般。
以往的苏墨,浑身透着矜贵富家女的高傲,从不会踏足这里,就算碰巧路过,也是满脸嫌弃,觉得此地粗俗。
刚才他只是出于苏家下人的身份,不得不打招呼,压根没指望能得到回应。
没想到她竟回应了。
李建斌定睛细看,发现眼前的苏大小姐似乎真和平时不太一样。
以往的苏墨,顶着一头黄发,戴着硕大的圆耳环,妆容夸张浓艳,穿的还是超短牛仔裤,活脱脱一个妖艳贱货。
苏墨回到家第一次照镜子时,也是诧异于原身为啥要留那么个非主流的黄毛,接着又被满衣柜的超短热裤吓了一跳。
作为一个有着直男灵魂的女生,她还是更喜欢清新可爱一点的打扮。
于是,她立刻着手把那一头怎么看都不顺眼的黄毛染回黑色,又在衣柜里翻了半天,总算找到一身符合自己审美的衣服。
女孩子嘛,还是穿裙子好看些!
此刻,月色下的少女身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自然垂下的头发散落在面庞,发间还系着一个蓝色蝴蝶结丝带做装饰。
边上的人们看着苏墨,纷纷愣住了。
眼前的女孩桃腮粉嫩,嫩得让人想掐一掐,偏偏打扮还青春有活力,实在是可爱漂亮得勾人。
不管她性格怎样,这张脸确实像被天使吻过。
这还是原来那个大小姐吗?
太、太可爱了吧!
面对这样的苏墨,李建斌和蔼地问:“大小姐这是要去哪啊?”
苏墨提着一旁的保温饭盒,脸上挂着明艳的笑容,说:“哦,我去给叶豫白送点吃的。”
听到这话,李建斌想起这栋楼里还住着个年轻人,据说是苏家的远房亲戚,乖巧懂事,却碰上性格恶劣的苏墨姐弟俩,平日里没少受欺负。
就在昨晚,他还遇见了叶豫白,瘦瘦高高的,背着书包,说是出门给人补课。
在他看来,这小伙子长得倒是帅,可带着些许病态的苍白,一看就是被苏家姐弟克扣了伙食。
想到这儿,他看苏墨的眼神微微变了,没了最开始的和蔼。
“豫白再怎么说也是你苏家的亲戚,还请大小姐平日里多多善待他。”李建斌善意地劝道。
这话让苏墨挺尴尬,毕竟原身确实太疯魔,整天和弟弟找各种理由羞辱叶豫白。
苏墨点点头说:“李伯伯,我知道了,之前是我不懂事,以后我一定好好对待他。”
这话并没有让李建斌喜笑颜开,他脸上的表情依旧严肃,显然是把苏墨的话当成了场面话。
但他毕竟还在苏家讨生活,也不好多说苏墨什么。
苏墨见状,心里有了数。
以前原身做的事实在过分,整个苏家几乎都知道。
哎,讨好男主这事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苏墨抬手拢了拢面庞散落下来的碎发,也不再多留,乖巧地告别了李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