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最后一日,马蹄踏过丝丝凉意,朝着京城正门一路奔去。
披甲卫士拉起一道警戒线,将众多看热闹的百姓隔开,令他们只能远远瞧见,那美艳的女子携着女儿走下马车。
她名为薛晶兰,是教廷现任的红衣大主教,除此之外还有一层身份,即林绍父亲的青梅竹马。
15年前,林亦扬将刚满3岁的长女,托付给她这位可以信赖的朋友,而后便是去参加那场轰轰烈烈的大战,直至最后与妻子一同失去音讯。
因为心里牵挂着那位白月光,陶晶兰从未考虑过成婚,只花上十几年时间,去将两个养女抚育成人。
大女儿如今在她身边,那是一位穿着修道服的年轻女性,生得雪肤花貌、曲线玲珑,犹如带露欲坠的窈窕花枝。
这美丽的女子名唤薛明蝶,结束学业的第二天,她在母亲护送下离开故乡,经过多日旅行而来到罗卢帝国的首都。
作为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薛明蝶理所当然地被寄予厚望;
此次她是以“圣女候补”的身份,前来修道院主持工作,顺带担任帝国与教廷之间的沟通桥梁。
在叮嘱女儿几句后,薛晶兰带着几分不舍登上马车;
骏马飞驰的下一秒,她产生一股莫名的熟悉感,并因此回头看去,却因为建筑物的阻隔,而没能见到林绍那张脸。
作为那股熟悉感的源头,林绍并不知道他险些被人盯上。
白仙灵的生日快到了,他想着上街去买点礼物,在日后给老婆一个惊喜。
既然是惊喜,那就不能被别人知道!
林绍选了个牡丹不会出没的时间段,依靠灵活的身手翻墙出去,并一路留意有没有熟人。
该说运气不错,他从头到尾都没被发现;
林绍暂时还不知道:
他此时的幸运,会在稍后给自己带来不幸……
“好俊俏的小弟弟!”
林绍挑完礼物走出商店,忽然听见背后传来陌生的声音。
他回头看去,令背后的薛明蝶,不用为只能看到侧颜而苦恼。
瞧瞧眼前女子的模样,林绍想起了小说里的一个角色、对方正是他讨厌的一类女性。
林绍打算投出不善的目光,却在这么做的前一刻,意识到不能冲动;
他不能在没有百分百确定的情况下,就对别人抱有恶意。
只听他用一如平常的语气,问着眼中那位金发女子:
“姑娘,你可是薛明蝶、现任红衣大主教的千金?”
“正是正是!”
薛明蝶刚想着该如何搭讪,面前的美男子就主动问她身份,这不叫惊喜那什么才算?
对方是如何认识自己的?
眼下这个时候,她可不想去思考这种琐事。
仿佛一头饿狼,薛明蝶呼出变得沉重的喘息、双眸之中泛起桃色爱心,给林绍一种花痴的感……
不,还谈什么感觉,她本来就是一个花痴!
据林绍回忆:
薛明蝶其人,是全书最看重颜值的女性角色,“瞧见帅哥就会走不动道”,这句话用在别人身上是夸张,对她而言却是如实描述。
这一年她20岁,还是备受期待的天之骄女;
等再过上几年,她就会成为远近闻名的公交女,与她有肉体关系的全是些秀色可餐的美男子。
跟这种人扯上关系,想也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
多余的话不必去说,林绍随着一声“告辞”,而急匆匆地走向远方。
“小弟弟别走啊!你这么好看,姐姐还想多在你身边待一会儿……”
薛明蝶到底是经过锻炼的人,一旦速度全开,别说那些不怎么出门的大家闺秀,换个世界都能去参加5000米长跑。
在不变成猫的情况下,林绍一时半刻还真甩不掉她。
“薛姑娘休要纠缠,你再这样我就喊捕快来抓人了!”
听林绍的语气,薛明蝶相信他是认真的,但这又如何?
“我就是被抓进大牢,也得先要到你的家庭住址!”
毫无疑问:
林绍活上两辈子,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被女性纠缠是一件坏事。
现在,他无论距离白府还是衙门,都有一段不短的路程;
假如不想点办法出来,之后将近10分钟的时间里,他都得被身后那个女人骚扰。
出门时要是把牡丹叫上就好了,关键时刻至少能把她推出去……
林绍刚这么想着,背后的女人就凭借一次跳跃,从他身后来到面前。
前路被堵,林绍恶向胆边生,打算拔出剑来,让对方见点血。
也就在这个时候,薛明蝶突然抬头,令那双泛着妖异光芒的眸子,在近距离之下被林绍看见。
足以颠覆意识的恍惚袭来,林绍拔剑的右手当即停下,整个人就这样僵在原地,眼眸内再不见半点神采。
千钧一发之际,薛明蝶的催眠成功了!
18岁那年,薛明蝶因一桩心血来潮的善举,而与一位自称“彩”的女子相识;
出于偿还人情的心思,彩送给她特别的礼物,即是将自身催眠的能力,借她使用一次。
无论男女,薛明蝶都可以凭着个人喜好,去将其彻底的扭曲!
在这个高武低魔的世界,催眠能力几乎算是最变态的外挂,假如被摄政那类人掌握,那么绝对能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可惜了,薛明蝶没多大出息,直接将这一次性的能力,浪费在控制帅哥这件事上。
某些举动不方便在这里去做,薛明蝶迅速牵起林绍右手,将他这个失去意志的木偶,带到没有第三个人的小巷深处。
“到这里就不用担心被谁看见,现在,嘻嘻!我终于可以独享小弟弟了~”
仿佛面前的是一个等身大的玩偶,薛明蝶用力拥抱过去,贪婪地嗅着林绍身上气味;
待到几十秒时间之后,她因为那源自心底的陶醉,而令脸颊泛起一抹红晕。
“啊啊,美男子就是好!长得好看不说,身上的汗味也这么香~”
光是闻气味就够了吗?
当然不够!
想着机会难得,薛明蝶开始提问:
“小弟弟,你家住在哪里?”
回答她的,是林绍变得空洞的声音:
“白府。”
“白府?是‘广原公’白君赫当家的那个白府?”
即使不是这个国家的人,薛明蝶也照样听过白家父女的大名。
在她个人的认知里,那两个人可不是什么善茬;
假如她口中的“小弟弟”,当真来自这个家,情况无疑会变得有些棘手……
“不是。”
不等薛明蝶因为那两个字安心,林绍就于无意识间补充道:
“白叔已经退居二线了,白府的现任当家是他独生女。”
感受到压力的这一刻,薛明蝶没去管那个称呼,而是认真地想着:
这样好么?
为了一个刚刚认识的男子,就去得罪帝国的大人物,这么做真的值得?
经过一番权衡,薛明蝶给出了一个不带虚假的回答:
“当然值得!!像小弟弟这样符合我审美的男子,这辈子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只要能把他变成我的人,白家得罪也就得罪了!”
花痴的毛病,让薛明蝶作出了不算明智的决定。
稍后,她带着邪恶的欲望,去要求眼前这个恨不得一口吞下的男子:
“来,与我牵手吧!”
假如林绍处于清醒状态,肯定会为这个要求感到无语。
没办法的事,薛明蝶在这个时期,还是一只不懂欢愉的雏鸟;
与没有任何关系的男子拥抱、牵手,这在她看来绝对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
“不要。”
听到答复的瞬间,薛明蝶不敢相信她那双耳朵。
“不要?小弟弟怎么可以拒绝我?你知道我是谁么?”
“不知道。”
赶在自身气出眼泪前,薛明蝶忽然想到:
“对了,我还没有下达暗示!”
想起这件被遗忘的大事后,薛明蝶带着几分庆幸,去将一个念头植入林绍的意识深处:
“小弟弟今后不可以拒绝我,因为我是你的主人,你什么事都要听我的!”
带着几分磕磕绊绊,林绍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我什么事…都要…听你的。”
虽说潜意识里还带着少许抵触,但“主人”的身份算是被他记住了。
眼见大功告成,薛明蝶当即带着痴女般的笑容,命令眼前的木偶:
“跟我回家!从今天起,你要住在大修道院,日日夜夜陪着我。”
对这无比明确的命令,林绍不需要有任何犹豫,直接在下一秒给出答复:
“我不要。”
这究竟是个什么世道啊?
薛明蝶忍不住发出咆哮:
“你一个提线木偶怎么敢的?这才几分钟啊,你就拒绝了我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