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不仅仅用来搜集民间诗篇,同时还有第二个作用。
如果某一家犯下大罪,被抄家灭门,其子女受到株连,就会被送入乐府。
女子送往边境充军,男子送入乐府为官伎。
若是运气好被某一位雒阳城里的显贵相中,带入府邸伏低做小,做个妾侍,或许还能脱出苦海;若是运气不好时,或许只能成为玩物,待到成了破烂的布偶,便被丢给流民,随意亵渎。
夜已深了,乐府周围灯火通明,照的街面恍如白昼。
一众贵妇挤在一起,眼光死死望着台上,却是挪移不开视线。
她们往日里在外也都称得上达官显贵,个个自称贤良文学。家中的财富可以用车来计数,写出来的文章能摞在石刻上经久流传。
现在却一个个热血沸腾,血脉贲张,似乎见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只见台上有一个少年,轻纱覆面,影影绰绰,看不真切,怀中抱一只古怪乐器,乐声清扬,令人沉醉。
舞步飞旋,衣袂飘扬,却看得人眼红耳热,仿佛媚骨天成。
即便是以这些达官贵人们往日里见多识广,此刻也不禁要盛赞一句。
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少年。
台下,不断有人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着。
“那是什么乐器,我怎么没见过?”
“听说是一种胡琴,叫什么‘小提琴’的。”
“雒阳之大,竟然找不出第二个会弹小提琴的,只他一人会弹。”
“知道他是哪一家的吗?”
“那不知道,这些年抄家的可多了,谁知道是哪一家的呢。”
“说那么多又有何用,不管是哪一家的,如今到了乐府,自然便是我们家的!”
终于有一位贵妇人按耐不住,猛然起身,她却是不顾形象大声喊道:“这个人我要了!使上一贯足钱,送我府邸中去!”
这一声吼,却像是拉开了某种礼仪道德的帷幕,便又有人面红耳赤,争相抢夺起来。
……
任鸿舞步不停,扶着提琴,目光环顾周围,看着这些大汉朝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粱。
看着他的身价越来越高。
一贯足钱,可以换来一匹好马,若再配上一贯钱,还能配上刀弓箭矢,若再配上一贯钱,便能配上一身甲胄。
用七贯钱供养,日夜训练,这样一个价值十贯足钱的骑士,能够在战场上反复冲杀,毙敌数十人。
昔年大汉虎贲威震四海,号称一汉当五胡,靠的便是这十贯足钱养出来的精锐骑士。
全身被甲,刀锐利弓上弦,人高马大。只要站在那里,就是一堵墙。一堵能从长安杀到漠北的墙。
而现在,他的价值已经比得上十个这样的骑士。
终究还是商贾有钱,一位约有四十岁的商贾少女,撑着两百斤的纤细身材站了起来。
她掏出精致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却是最终一锤定音。
十五个这样的骑士来换一个任鸿。
任鸿看她,心思飞快盘算。
商贾,这不行。商贾做不到他想做的事情。
乐府的掌事一早便迎接上来,接连道贺。
商贾拍着小肚子,正觉得意,忽听角落发出个有些低沉的声音。
“天赐重宝,有德者居之,无德者失之。我看,你只怕是无福消受了。”
商贾正要反驳时,那人却已经站了起来。
一看此人衣着,瞬息间,再无人有半点声音。
这打扮,还有那嗓音,正是宫中的女官,因为服了药,不能人道,所以声音低沉有些近似男性。
任鸿看着她,眼神渐渐明亮起来。
这个人,他曾经见过的。
在那个大火染红雒阳半边天的夜晚,他曾经见过这个人。
女官转着手腕上偌大一颗镯子,却是阴恻恻怪笑。
“让天子知道你们这些个肱股之臣,想不出什么治国良策,却在这里寻欢作乐,也不知道又要砍下谁的头来了。”
她环顾众人,见没有人敢抬起头来,方才踱步上前,道:“咱家是奉了‘阿母’的命令,出宫采买的。这个男人,宫里头要了!”
众人只是低头,不敢说话,心中却是不禁暗骂起来。
阿母不是母,是一个宫中的女官,叫做张让。
天子宠信她,便奉她为母,张让又联合十一个女官,虽然做不来什么正事,但每天只是哄的天子开心,由此把持朝野,人称‘十常侍’。
这些年,雒阳城里被抄家灭门的富户不在少数,其中,多半都是张让的手笔。
女官堂而皇之上了台,两根手指捻起任鸿下巴,看着眼前小鹿一样温驯的双眼,却是啧啧称奇。
“实话告诉你,你也不必害怕,如今阿母要为贵人送礼,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少年更好了。你若是有什么本领,就把一身伺候人的本事都使出来,若是引得贵人开心,留下你做个身边的妾侍,也好过在这乐府里饱受折磨!”
女官言罢便是松手,放开了任鸿,吩咐一旁的掌事道:“你将此人打扮干净,我自在‘朱雀街’口等着。”
掌事忙不迭的点头。
任鸿没说话,只是抓紧了琴弓。
如果可以,他想勒死眼前的女官。
如果可以的话。
……
……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
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两个侍从帮着任鸿梳妆打扮,铜镜中倒映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果然是个令人艳羡的美少年。
他静静看着铜镜里倒映着的脸,心思却并不平静。
十六年。
细细数来,到了这个世界也有十六年了。
任鸿很感谢任家收养他长大,那年大雪纷飞,任夫人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孩,便是他。
任夫人将他带回府中照顾。于是任鸿便与任夫人的独女一同长大,喝同一个乳母的奶,在一个泥坑里打滚,在同一间书房里读书,在同一张床铺上入睡,互称兄妹。
越是长大,任鸿对这个世界了解的就越多,知道这里是个似曾相识的古代世界,只是有所不同——这个世界是女强男弱的。
虽然一开始有些抗拒,可后来也慢慢接受了,任家是商贾大豪,任夫人一早便为他准备了一辆马车的嫁妆,只等着找到合适的姑娘便把他嫁出去。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黄巾贼寇被镇压以后,天子缺钱,十常侍便想尽办法的为天子捞钱。
任家是洛阳的大商贾,一早就被盯上。
于是任家因‘监造不力’‘勾连逆党’被罚,抄家灭门。
女子充军,男子发往乐府为官伎。
任鸿敞开双臂,由着两个侍从为他换上大红儒服。
闭上眼睛,似乎就能回想起抄家灭门的那一天,大火彻夜不休,哀嚎声音绕梁三日,似乎一闭上眼睛就能见到任夫人就在他眼前被砍下头颅。
分别时,妹妹喊的撕心裂肺。
“兄!!我虽然去了西凉,可一定会回来的!待到他日,兴起甲兵十万,先杀了十常侍,再杀那狗天子,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那时任鸿有心想要应答,她却已经被士兵推推搡搡的带走了。
“可惜我大概是等不到你回来的那一天了。”
任鸿暗暗摇头,垂下双臂。
“我虽然有心报仇,只是奈何自己身为男子,无能为力。如今总算有了机会,可以接触贵人。我如今能用的就只有这一具身体,就只有用这具身体一步一步爬上去,方才有机会报仇雪恨!”
男子贞洁固然重要。
但仇恨未雪,贞洁还有何用。
妆造完毕,他对两个侍从略微行了一礼,方才被人带着,离开乐府。
来时孑然一身,走时也是孤单一人。
任鸿就带了那口小提琴,上了小马车,一路往宫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