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柔弱无骨的弱女子,能干嘛呢?不过就是怕你们成天日理万机,想念家人,特意给你们准备些惊喜罢了!怎么,不喜欢吗?你看,照片上的他们,笑的多开心啊?”

曹梦德撩起一缕发丝,缠绕在自己的食指尖打转,“嗯,还是说,你们想亲眼见见他们?也不是不可以啊!就是有点小难度,我大概很难保证,你们见到的他们,究竟是个什么状态!”

“你敢威胁我!信不信,我能让你毫无声息地消失在东汉市?!”为首的领头大怒,把手中的信封按压在桌面上。

曹梦德懒洋洋地转动有些困意的眼睛,答道:“我信。怎么不信?你这样的事情做的还少吗?袁家的脏事儿,不都是你一直在负责嘛?

包括打压刚冒出头的新进后辈,能低价收购就低价收购,不能收购的,就利用钱财上的优势,快速扩产,以低价吸引商户。等把人产业弄倒,就只剩下你们一家独大了,不是吗?”

碰!

一拳头猛地砸在了桌子上,木制桌面被砸出个向下凹陷的拳头印记,“小丫头片子,你以为,你的手,有多干净!敢坐在这里教训我?你算哪根葱!”

“你,很厉害嘛?”曹梦德身子前倾,眼底带着惊恐,嘴里的话带着疑问,下一秒,脸上的表情转为嘲讽,“那怎么还跟在袁家后面当狗?啊,忘了!袁基死了,袁公路愚蠢好控制!”

她翘起二郎腿,两臂自然而然地搭在沙发靠背上,一副黑老大的气势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眼睛斜向上望着面前弯着腰,给她下马威的人。

“你的想法不错,表面上看起来,你是在为袁公路办事,实际上,却想借对付本初之事,从袁公路手中获得产权,进而逐渐掌控袁家,控制整个东汉市!

怎么?你也想来个挟天子以令诸侯啊??以为自己是曹操???嗯……估计阿瞒这家伙,死了几千年都不一定知道,自己在后世还是那么受欢迎!”

荀灵均自认为自己笑点算高,一般来说,她是不笑的,除非实在忍不住,嘴角还是不受控制地向上翘起一点小弧度。

这种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不是的,怎么想都觉得有几分好笑。

她家明公,还真是有几分喜剧人的天赋。

“你真以为你叫曹梦德,就真的就是曹操?做人,还是要懂得点道上的规矩,年轻人,做事不要太冲动!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小心被人在背后下阴招!”

抱歉。

正主在此。

曹梦德手指插进卷发中,拨弄自己的头发,“阴招?这是要比谁手段狠吗?我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能躲过每一次的暗箭,但我能保证一点就够了!

如果我出现任何意外,那么你所在乎的一切,都要跟着我一起殉葬!我呢,天生就不是什么好人,哪怕是死,也要咬掉敌人身上的肉!”

“卑鄙!”

这种话,从专门干坏事的人口中说出,让人觉得好笑程度百分之百。

“听过一句话吗?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麻烦诸位帮忙转告下,袁本初,只有我能欺负,她袁公路算个什么东西!连给我家本初二小姐提鞋都不配!人,我带走了!你们继续!”

曹梦德架起袁本初的身体,带着人离开包厢,人还没走到门口,受不住窝囊气的人抡起桌上没有开封的酒瓶猛地对准她的后脑勺砸了过来。

咚!

许楚及时出现,抓住人的手腕,用手劲卸掉了对方手里的东西,强行卸掉人的胳膊,往人膝盖上狠狠踹上一脚,弄得人躺在地上抱着手臂和膝盖痛苦呻吟。

“够了,许楚。你的力量,普通人可承受不住第二次攻击。今日点到为止。另外,你们几个应该好好感谢自己,投了个好胎,没有生在乱世,不然,现在……”

曹梦德话说到一半,剩下的后半句,让在场的各位好好地猜猜。

到了酒吧门口,曹梦德把袁本初送到她专属秘书手中,还顺道解释了下,“麻烦你了。大晚上还让你跑一趟。

本初她不信我,我也不好再像往常一样三天两头往袁家跑,省的有人没事就在她耳边嚼我舌根。

她醒了的话,麻烦帮我转告下,要是再遇到袁公路故意煽动人针对她,可以来找我。我能力和地位的确不够与那群王八蛋抗衡,不过到底是从小到大的玩伴,还是见不得她受欺负。”

话说完,就带着荀灵均离开。

曹梦德坐到车上,就询问情况:“你觉得本初会信吗?”

“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的袁二小姐对明公你的防备之心开始松动。本是她想借此考验你,没想到却被你轻松化解。此计阴毒,想来应该是来之前,明公是跟贾絮通过气。”

荀灵均意有所指。

曹梦德明白,灵均指的是她用一封信,轻松拿捏在场的老狐狸的事情,跟着笑了笑,“这怎么能叫阴毒呢?这叫阴谋!对付他们这种人,就得采取非正常手段!

啊~灵均,你是不知道,看到他们被气的面色铁青的模样,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真的是太爽了!权利,有时候,还真是个好东西!开心,我真的好开心啊~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开车的许楚,察觉到自家主公状况有些不对,好好地竟然开始吟诗起来,多嘴问了句情况,“荀大人,主公她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不小心在酒吧里,把整杯纯饮龙舌兰酒当做橙汁给一口闷了,四十多度的酒,现在才发作,也算是她酒量够好,能扛到现在。”

曹梦德两手臂攀在荀灵均的肩膀上,用自己的脑袋蹭着她的胸口,动作像极了小猫,“灵均~灵均你好香啊,我好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好怀念当年我们几个在一起的日子啊!

你抚琴奏乐,我为你们唱歌,枫潇在一旁偷吃酒水,那样的日子,好不快哉!我唱歌可好听了!灵均,我唱《相和歌》给你听好不好?我一直都最喜欢唱这首曲子!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车上一时半会儿弄不到古琴给荀灵均,好在现代科技发达,手机中自带功能,小程序切换成古琴模式就行。

听到古琴声音在耳畔响起,曹梦德唱的更加起劲儿,松开手,靠在了门窗边,与摆弄电子古琴的荀灵均对视。

一曲唱罢,敏感多疑的她又开始作妖日常,揪住荀灵均的衣领,逼近到跟前,“灵均,跟着我,会不会让你觉得委屈了?好好的世家千金,非跟着我一个小流氓混!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

“如果我答,会呢?”

“呜啊——灵均你果然是大汉忠臣!所以,你当初劝谏我不称王,根本不是希望我在完成大一统后名正言顺的称王称帝,对吧?

你就是在给我画饼,知道我活不久了,故意拖延时间的!等我死了,好把江山归还给大汉!”曹梦德顿时破大防,当着荀灵均的面,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起来,完全没有一个枭雄该有的样子。

作为自家明公的两辈子的合伙人,这种场面,荀灵均已经司空见惯了。

她见过明公残忍嗜杀的一面,也见过她感叹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样子;见过她奋勇杀敌敢想敢做的一面,还见过她为失去爱将而痛哭流涕的模样。

荀灵均捧起曹梦德脸,趁机吻上那双遐想许久的红唇。

曹梦德眼睛瞪的像铜铃,眼泪和呜咽声也跟着听了下来,大脑刹那间宕机:“??????”

“灵均刚刚冒犯了。”荀灵均用自己的大拇指,帮助她家明公擦拭眼角的眼泪。

她继续答道:“谁让我家明公是个大傻子。我当初在袁绍那里待了一年就能看清他,凭什么你觉得我和你共事那么久却看不清你的为人?

更别说,当年的袁绍家大业大,跟着他混,怎么看都要比跟你混更划算吧?更别提,你当时还跟着他混!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择离开老大,自降身份待遇,冒着风险去跟随老大手底旁人都看不上的小弟混吧?”

曹操小时候调皮捣蛋,在外名声并不算好,又是宦官之后,在那群世家大族眼里,他向来是连入眼的资格都没有。

唯有荀彧,他是个例外。

也是第一个主动弃袁绍,而投奔曹操的世家子弟,还是出自颍川四大氏族之一人才辈出的荀氏。

曹魏的第一个谋士——戏志才,就是他引荐的。

直到曹操稳定了地盘,采取手下的建议奉天子以令不臣,才有更多的氏族愿意追随他,其中荀彧的引荐,也是必不可少。

“灵均……你确定不是在哄我开心?你这人总会说些好听的话,我却分不清真假。”曹梦德羽睫扑哧煽动,挠在荀灵均的指腹上,惹的她不由得心跳加快。

“不然呢?我要真是汉臣,早在你外出打战时,学着陈宫联合敌人,给你后方点把大火!让你忙的顾头顾不着后腚,最后再打着清君侧的旗号讨伐曹贼,岂不更加容易?

不要因为几句话就全盘否定我之前做过的一切。明公,辨别一个人的方式,是看对方一系列的行为,而不是几句私底下被人传出去的谈话。

见过耀眼太阳的灵均,怎么可能还看得上散发着微弱光芒的蜡烛?我啊,跟了你两辈子,你却这样看我,是不是太伤灵均的心了?”

荀灵均低头看去,曹梦德已经枕在她的膝盖上,早早进入梦乡与周公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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